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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故事 第21頁

作者︰亦舒

「這有什麼好擔心的?」我說,「也許我永遠活不到老,也許等我四十了,還是可以穿得很摩登,與小朋友們說話,同時看張愛玲小說與兒童樂園,快樂並不一定來自男人,我並不憎恨男人,有機會還是可以結婚的,沒有機會還是做做事賺點生活費,我知道做人這麼沒有抱負簡直沒有型沒有款,但是我很心安理得。」

百靈抬起頭想了一想,說︰「你現在是一個人住?」

「是的,我連佣人都沒有。」我坦白說,「不能負擔。」

「丹薇,我對你不起,如果沒有我一時自私,你或者已經成少女乃女乃了。」百靈始終還是天真的。

我笑,「算了,我或者是個好妻子,但決不是好情婦,我還是有點自尊心的。」我攤攤手。

「你真的不氣?」她再三地追究。

「一切都是注定的,」我拍拍她,「回家好好休息,別想大多,我不能幫你,你必需幫助你自己,與他的事,當看一場電影好了。」我說,「你開心過,是不是?」

「謝謝你。」百靈說,「你是寬宏大量的。丹薇。」

「百靈,」我說,「答應我一件事。」

「什麼事?」她問。

「別再來找我了。」我說,「我不大想見朋友。」

「對不起,丹薇,我不再會有顏面見你。」她低頭。

「顏面?顏面是什麼?」我笑,「何必計較這種事。」

「丹薇,我這次見你,是特地告訴你,我並沒有得到我想要的。」她說,「他離開了我。」

「誰得到與我無關,我反正已經失去他了。」我感慨的說,「曾經有一度我是這麼的愛戀他。」

「請你原諒我。」她又舊話重提。

「當然原諒你,好好的工作。」我說,「百靈,別想得大多,這並不是我們的錯。」我笑笑,「把責任推給社會。」

百靈看我一眼,「你總是樂觀的,丹薇,有時候我很佩服你,你總是樂觀的。」

我淡淡他說︰「是的,我還是對生命抱有熱愛,我什麼也沒有得到,但是我呼吸著空氣,喝著水,享受著自由——事情可以更糟糕,我要感激上帝。」

「但是我從來沒有踫到幸運的事,」百靈說,「我一向生活得很上進,讀書。工作,莫不是依正規矩,連搭公路車的時候都看‘十萬個為什麼’,我得到些什麼?所以我學著往壞路上走,誰知又太遲了。」

「百靈,別說得這麼喪氣,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我認為我目前的待遇甚差。」她說。

「他什麼也沒有留下給你?」我問。

「少許現款。」她說︰「很傷自尊心,我情願他什麼也沒留下。」

「百靈,別抱怨了,有人比你更不幸。」我拍拍她肩膀。

「再見,丹薇。」她說。

「慢著,百靈,你會好好的生活,是不是?」

「是的,我會。」她說,「我想或者會到外國去走一趟。」

「再見。」我說︰「祝你找到你要的。」

我回家,帶著一顆蠻不愉快的心。

按照平日生活習慣,我洗頭兼洗澡,然後捧著一大疊報紙看。

張漢彪生氣了,他也不來找我,我們算是宣告完蛋。

我開了電視,不知道看些什麼,但是光听听聲音也是好的,幸虧天天忙得賊死,一雙腿老站著,早已賣給珍珠甜品部了。

問題是我的體重,近廚得食,我已經胖得令人不置信了,衣服穿不下,別的地方不打緊,最可怕的是個肚子,仿佛衣服都不合穿似的。

我瞥了瞥肚皮,並沒有下決心節食,算了,誰來注意。

我上床睡覺。

迷蒙中听見電話鈴響,我翻一個聲。知道,一定是催我明天早上上班。誰听這種電話誰是傻子。

電話不停地轟著。

老娘說不听就不听。

它終于停了。

我也終于睡著。

事情更壞了,沒隔半小時,有人按鈴,敲門。

我抓起睡袍,才跳起床,外面的聲音卻已停止了。

我心里想,這些人如果以為我一個人住就可以欺侮我,這些人錯了。

我懂得報警,我決不會遲疑。

既然已經起床,我點起一支煙,坐在沙發上享受,如果有無線電,還可以听一首歌。

電話鈴與門鈴忽然都休止,靜得不像話。

在這種時候想起酒店廚房一個伙計,二十多歲,儲蓄夠了,最近去一次歐洲,回來巴黎長巴黎短,傳閱他的旅游照片,不知怎地,在那照片中,他還是他,兩只腳微微「人」字地站著,雙手永遠墜在外套口袋中,把一件外衣扯得面目全非,臉上一副茫然無知的神色。

他與我說︰「周小姐,在巴黎有一幅畫,叫……」

我看著他。

「叫……蒙娜,對了,就蒙娜。」他愉快且肯定的說。

我怎麼能告訴他,那幅畫叫蒙娜麗莎,問任何一個六歲的兒童,都可以正確地告訴他,那幅畫叫蒙娜麗莎。但既然他本人不認為是一種無知,一種損失,我是誰呢?我又有什麼資格說。我閉上我的尊嘴。

在深夜中想起這個人,在深夜中可以想起很多人。日常生活中被逼接觸到的人。如果有錢,何必上班,何必與這種人打交道。

曾經一度我有機會月兌離這一切……我有機會,但是為一點點的驕傲,為了證明我不是區區的小錢能夠買得動,我放棄了很多。

再燃起一支煙。

我打算再睡,熄燈。

門鈴又響了起來。

門外有人大嚷︰「丹薇!丹薇!」

我去開門。他站在鐵閘後。他!

「開門!」他叫,「我看見你的燈光,我知道你在家!」

「我不會開門的,你快走吧,鄰居被你吵醒,是要報警的,快走!」我說,「你找上門來干什麼?」

他靜下來。「開門。」

「有什麼道理?」

「我有話要說。」

「明天早上再說。」

「我要給你看一樣東西。」

「我不要看。」我說,「你一向並不是這種人,你是永遠瀟灑健康的,你怎麼會苦苦懇求女人呢?」

「因為我踫到了煞星。」他嘆一口氣。

「我還以為你是城中惟一的女人殺手。」我說。

「開門。」他還是一句話。

我終于開了門,他並沒有馬上進來,他遞給我一個牛皮信封,叫我看。

我拆開看了,是他的離婚證明書。

我抬起頭,把信封還給他。

他靠在門框上,一聲不響,他的頭發很長,胡須要刮。襯衫是皺的,天氣似冷非冷,他披著一件毛衣。

「進來。」我說。

他鎮靜的進屋子來,跟剛才暴徒似的敲門大不相同。

「請坐。」

他四周打量了一下,坐下來。

我知道他心中在想︰這麼簡陋的家,這女人是怎麼活的?

他開口︰「我已經離了婚,有資格追求你了吧?」

「你公司的業務呢?家財的分配?豈不太麻煩復雜?」

「當運氣不好,踫到一個非她不娶的女人,只好離婚去追求她。」

「有這麼嚴重嗎?」

「這件事經過多年,也只有這樣才可以解釋,不然為什麼我總得鬼魅似在你身邊出現。」

我怔怔地站在那里,夢想多年的幻象一旦成真,比一個夢更像一個夢。

在夢中,我曾多時看見他進到我的屋子與我說,他願娶我為妻。

這是一個深夜,誰知道,也許這根本是另一個夢。第二天鬧鐘一響,生活又再重新開始,他就消失在吸塵機與公路車中。

「丹薇。」

我看著他。

「我向你求婚。」他說。

他的聲音平實得很。感情世界是劃一的,小職員與大商家的求婚語氣統一之極。

他用手抱著頭,「天呵,丹薇,請你答應我,我的頭已開始裂開,你的生命力太強,永不服輸,我實在沒有精力與你斗法,我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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