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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國妖艷川島芳子 第24頁

作者︰李碧華

川島浪速若念到「芳子跟他的關系」,人非草木,給她一份假證明,證實了她的日本籍,最高法院又怎能問她以罪?

芳子從容地,被押回牢房去。

北平第一監獄。

牢房牆壁本是白色,但已污跡斑斑,茨黯黯的,也夾雜老去的血痕。每個單間高約三米半,天井上開一四方鐵窗,牆角開一小洞穴。睡的是木板床,角落還有馬桶,大小便用。

燈很暗。

囚衣也是灰色的。

有的房間囚上二三十人等。

芳子是個問題人物,她單獨囚禁,住的地方,去年死過人,這死在獄中的女犯犯殺害情敵的罪。

小洞穴給送來菜湯、玉米面窩頭,非常粗糙。芳子接過,喃喃︰

「想起皇上也在俄國受罪,我這些苦又算什麼呢?」

她蹲下來,把窩頭咬了一口。又冷又硬,粉末簌簌灑下,與昔日繁華相比,簡直是天淵之別。從沒想過蹲在這兒,吃一些連狗也不搭理的東西。

——但她仍滿懷希望地望向鐵窗外,她見不到天空。終有一天她會見到。

月兌離這個嘈吵不堪的地方。

嘈吵。

什麼人也有︰漢奸、殺人犯、煙毒犯、盜竊犯、盜墓犯……,這些女人,長得美長得丑,都被劃作人間的渣滓吧。關進來了,整日哭喊、吵鬧、唱歌、跳舞。申吟。又髒又臭,連件洗換的衣服也沒有。

不過苦子覺得自己跟她們不一樣。

她們是一些卑劣的,沒見過世面的犯人,一生未經歷過風浪,只在陰溝里鼠竄,干著下作的勾當。

她瞧不起她們。

針尖那麼微小的事兒也就吵嚷了一天,有時不過是爭奪刷牙用的牙粉。

芳子在獄中,仍有她的威望。總是喝住了︰

「吵什麼?小眉小眼!」

她發誓如果自己可以出去的話,死也不要再回來。

不知是誰的廣播,在播放一首歌,《何日君再來》,犯人們都靜下來。

何日君再來?

嗚咽如克叫的尖寒。

勞子緩緩閉上眼楮,听著這每隔一陣就播放著的歌——也許是牢房中特備的鎮痛劑。

四下漸漸無聲。

擺在顯赫一時的「男裝麗人」面前只有兩條路︰默默地死去,或是默默地活下去。

「勞子小姐!」

她听到有人喊她。

張開眼楮一看,呀,是律師來了。勞子大喜過望︰

「李律師!」

他來了,帶來一份文件,一定是她等待已久的禮物。

芳子心情興奮,深深呼吸一下,把文件打開,行一行,飛快看了一遍,馬上又回到開端,從頭再看一遍︰

川島芳子,即華裔金堂輝,乃肅親王善者的第十四王女。只因鄙人無子,從芳子六歲起,由王室進至我家,于大正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正式成為鄙人之養女。…

芳子臉上種情漸變。

繼續看下去︰…自幼即被一般日本人公認為日本國民之一員。

她不相信!

又再重看一遍,手指用力把文件捏緊,冒出冷汗。

她朝夕苦候的戶籍證明是這樣的?

——並無將出生年份改為大正五年,也不曾說明她是日本籍。

一切「似是而非」。

這不是她要的!

芳子陡地抬頭,惶惶地里定李律師。不但失望,而且手足無措︰

「並沒有依照我的要求寫?——我不是要他寫真相,我只要他偽造年齡和國籍,救我出生天!」

李律師滿目同情,但他無能為力︰

「川島浪速先生曾經與黑龍會來往,本身被監視,一不小心,會被聯合國定為戰爭罪犯。他根本不敢偽造文書。現在寄來的一份,對你更加不利。」

「但他已經八十多了——」

「芳子小姐,我愛莫能助。」

芳子色如死灰,頑然跌坐,她苦心孤詣,她滿腔熱切,唯一的希望。

這希望破滅了。

她好像掉進冰窟窿中,心灰意冷,雙手僵硬,捏著文件。一個人,但凡有三寸黨的一條路,也不肯死,她的路呢?

她第一個男人。

芳子不能置信,自牙縫中進出低吟︰

「奇怪!一個一生在說謊的人,為什麼到老要講真話?真奇怪!」

她萎謝了。淒酸地,手一會,那戶籍證明文件,如單薄的生命,一棄如造。

一九四七年十月二十、日,午前十一時十五分,法官宣判︰

「金壁輝,日名川島芳子,通謀故國,漢奸罪名成立,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沒收,處以死刑。」

宣判的聲調平板。

聞判的表情水然。

芳子默默無語,她被逐押牢房時,身後有听審群眾的鼓掌和歡呼。

她默默地走,這回是深院如海的感覺了。一室一室,一重一重,伸延無盡。

芳子知道自己走不出來了。

瘦小的背影,一直走至很遠…

掌聲歡呼微聞,重門深鎖,顯然而止。

忽地懷念起北平的春天。新綠籠罩著城牆,丁香、迎春花、杏花、山櫻桃…,擁抱古老的京城。亭台樓閣朱欄玉砌,浴在晚霞光影,白天到黑夜,春夏秋冬,美麗的北京城。

她翻來覆去地想︰

春天?明年的春天?過得到明年嗎?

不可思議。

也許自己再也見不著人間任何春天了。她是一只被剪去翅膀的鳳蝶,失去翅膀,不但飛不了,而且丑下去。

必在第一監獄這些時日,眼窩深陷,上門牙月兌落了一只,皮膚因長久不見天日而更加白哲,身材更瘦小了,一件灰色的棉布囚衣,顯得寬大。強烈地感到,某種不可抗拒的命運向她襲來。但她一天比一天滿不在乎。

甚至有一天,她還好像見到一個類似宇野駿吉的戰犯被押送過去,各人都得到報應。

看不真切,稍縱即逝。戰犯全卑微地低著頭。他?

芳子捧著碗,呼略呼嘻地吃著面條,發出詼諧的聲音。

她蹺起腿,歪著坐,人像攤爛泥。

吃到最後一口,連湯汁也干掉,大大地打一個飽嗝。

肚子填飽了,她便給自己打了一支嗎啡針。仰天長嘆︰

「呀」

她陶醉在這溫飽滿足中。個人同國家一樣,真正遭到失敗了,才真正的無求。

牢房中其他的女犯人,得悉她被判死刑後,常為她流淚難過。女人雖愛吵鬧,脾氣粗暴,而且殺害丈夫案件之多,簡直令人吃驚,但她們本性還是善良的吧?——女人之所以坐牢、處決,完全因為男人!

「我討厭男人!」芳子對自己一笑。

見到她們在哭,不以為然地︰

「哭什麼?一個人應該笑嘻嘻地過日子。歡樂大家共享,悲哀何必共分?煩死了。」

她自傍身的錢包中掏出一大疊金圓券,向獄吏換來一個小小的郵票︰

「二萬五?」

「不,’他道,「三萬。」

也罷,三萬元換了郵票。她埋首寫一封信。紙也很貴,在牢房中,什麼也貴,她惟有把字體擠得密密麻麻。

信是寫給一個男人——她終于原諒了他。

一開始︰

案親大人︰

新年好!

哦!案親大人。

七歲之前的生父,她的印象模糊。七歲之後的養父,叫她一生改變了。——誰知道呢?也許是她叫很多男人的一生也改變了。

前塵快盡,想也無益。

芳子繼續一個字一個字地寫下去︰

我時日無多了。簡直是秋風過後的枯草殘花,但我還是一朵盛開過的花!一個人曾經有利用價值多好!

這小小的牢房沒風雨,是安全的樂園,人人不勞而得食,聰明地活著。

我有些抗議,听說報紙建議將我當玩具讓人欣賞,門票收入用來濟貧。投機分子也把我的故事拍成歌劇,並免征求我同意,不尊重我!

但,人在臨死會變得非常了不起,心胸寬了,也不在乎了。我橫豎要死的,所以什麼也說不知道,不認識,希望不給別人添麻煩,減輕他們罪名,全加在我身上,也不過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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