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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國妖艷川島芳子 第23頁

作者︰李碧華

花季過去了。

夏天,日本開的是紫藤。

然後是漫山紅葉,燃燒了好一陣,比什麼花都好看。猴子有小病,放它山中跑,自己會得找草藥吃。

終于天下著細雪。簌簌地飄落,大地輕染薄白,晚作「雪化妝」。

芳子全身赤果,浸浴在溫泉中。

泉水燙人,雪花灑下,馬上被吞噬了,猶頑強地不肯稍霧。

芳子低頭望著自己不堪的。

她最近瘦了,骨頭很明顯,卻沒到戳出皮膚的地步。

皮膚仍然白哲,不過女人的雙手騙不了人,更騙不了自己,手背上青色的脈絡,看得分明。即使她雙手染過鮮血,此刻也只余青白,就像漂過的花布。

三十六歲了。

半生過了,一生還未完。——還有很長日子吧?

微責的,在溫泉的水面上露出一大半,有一條無形的線,剛好劃過,上面浮著她那顆顛倒過眾生的、妖艷的紅痣。顏色沒有變,還是一滴血色的眼淚。

血末枯,人便毀了?

她再也無大作為了?

如此地過完一生?

芳子在水面上,瞧見自己窩囊的表情,是一朵花吧,也得燦爛盛開到最後一刻,才甘心凋謝!

回到東京後,日夕躲在房間里,每天無所事事地活著。

春天上山去賞花,冬天乘火車到溫泉區洗澡。——是這樣無聊苦悶的日子,她沒落了?後半生也敲起喪鐘?肅親王十四格格是茫茫人海中一個老百姓?

真不忿!

芳子突地一躍而起,全身赤果,水淋淋地飛奔而出。

猴子不知就里地,只望望她。

她就是那樣,身無寸縷,一腔熱血,急不及待地,打了一通電話。

對方是日本首相本條英機的夫人勝了。有一個時期,芳子跟她交往密切,攀上交情,幾乎沒喊她干娘。

她想,要就蟄伏下去,要就找一個硬硬朗朗的靠山,重出江湖。時為一九四三年了,太平洋戰爭也爆發了,日美的關系發展成這個樣子,中國又水深火熱,芳子的意向是怎樣呢?——一兩個都是「祖國」嘛。

只有停戰,進行和平談判,日本同中國結合……

,在她一時沖動之下,巴不得背插雙翅,飛到中國,會見蔣介石,擔任和平使者,—一她以為自己相當勝任呢。

電話幾經轉折,才接到股子那兒去。

芳子滿懷希望地貢獻自己︰

「東條夫人?我是芳子呀.——你記得吧?——」

對方靜默了一叫‘。

芳子心焦如焚︰

「是芳子。—一投入沒見面了啦——對!對了。——我希望回中國去,中日和談需要人作橋梁,國民政府我很熟呢,我有信。——不,我沒說過退休

對方可是敷衍地應付她,自信心澎湃的芳子一點也不覺察,逗自推銷她最後的利用價值︰

「——要開最後一朵花!——你跟東條先生說一下,派我——」

听筒墓地「嗚嗚」長鳴。

電話已被掛斷。

「喂喂——夫人——」

沒有人理睬芳子了。

沒有人理睬芳子了。

陸軍大將東條英機,即首相位以來,根本不打算和平談判過,日本的野心,是先建大東亞共榮圈︰中國、香港、新加坡、馬來亞、退羅……整個亞洲——以至全世界。

川島芳子是微不足道的一枚棋子。放她一條生路,就該老實點,真是給臉不要臉b

但心念一動,如平原跑馬,易放難收。

芳子又任由自己的馬月兌韁了。

也許是一種血緣上的召喚,一生糾纏的孽。她分明可以靜靜地度過余生,忘掉前塵,安分守己。——但,她月兌不了身。

掙不開,跑不了,忘不掉。

這麼地糾纏,誰在招引她?

抑或是不甘心?

芳子乘船回中國去。

她穿旗袍,戴墨鏡,圍著圍巾,任憑大風吹擺。

到她終于立定在一度的活動中心︰天津東興樓之前,樓已塌了。

「東興樓」三個字的招牌已成破板,一片頹垣敗瓦,血污殘跡。東山再起已是空談。

猴子初到陌生環境,蹲在她肩上,動也不敢動,只張目四看——如此蒼涼的一個廢墟!

芳子拎起行李箱子上路。

即使有阿福相伴,還是孤單的,上哪兒好呢?不若到北平吧。

一路地走,突地,有個粗暴的聲音把她喝住︰

「喂!見到皇軍要鞠躬的!」

芳子背影一顫。

她倔強地站住——呀,英雄淪落!

徐徐地,徐徐地,拿下墨鏡,正視那意氣風發的憲兵。他很年青,是新兵,一代新人換舊人。芳子不語,只對峙著。

良久。僵局。他非要她鞠躬!

芳子終于堅定但辛酸,一字一字地問︰

「你知道我是誰?」

第八章

——「你知道我是誰?」……

堅定但辛酸的聲音,在法庭中回蕩。

芳子的態度依然傲慢,高高在上,沒把任何人放在限內——當然,在這時勢,她已是一個落網受審訊的漢奸了,任何人也不把她放在限內。

她過去峰峰的歲月,一個女子,在兩個國家之間,做過的一切,到頭來都是「錯」!要認「罪」?

芳子冷笑一聲︰

「嘿,跟我來往的都是大人物,什麼時候輪到你們這些名不見經傳的小法官來審問?真是啼笑皆非。連你們政府首長,甚至蔣介石,不也算是我的下屬嗎?」

法官訕訕地,但所言也屬實。

她把下頜抬得高高的。

向工族挑戰?

她心底還是非常頑固地,只覺王女身份是最大的本錢,與生俱來的皇牌。沒覺察,時間是弄人的。

時間?

法官跟她算時間的帳。

他出示一大疊相片,一張一張展現在若干眼前。他讀出名字︰

「現在你認認這幾個人……」

半生經歷過的男人,原來那麼厚!

她打斷︰

「不,法官大人,不必再讓我看下去,我一個都不認識!」

法官又取餅一大疊文件︰

「這些全是你當安國軍總司令時的資料,在此之前,已有為數十名稱為你部屬的犯人作證,且有明文記載,你曾指揮幾千名士兵,虐殺抗日志士,發動幾次事變,令我國同胞死傷無數。」

芳子轉念,忙問︰

「當時是多少年?」

「民國二十年,即一九三一年起,整十年。」

芳子像听到一個大笑話一般,奸詐地失笑︰

「哎,法官大人,我是大正五年在日本出生的,復正五年,等于民國五年,即是一九一六年,你會算嗎?當時,哦一九三一年,我才不過是個可愛的少女,如何率領幾千名部屬在沙場上戰斗?怎會賣國?」

法官一听,正色嚴厲地責問︰

「被告怎可故意小報年齡,企圖洗月兌罪名?」

目下是一九四六年,芳子看來也四十歲的中年婦人了,干瘦憔悴,皺紋無所遁形,若根據她的說法,無論如何是夸張而難以置信的。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

人人都看透這樁事兒,是她自個地認為巧妙。

不過窮途末路的川島芳子,身陷囹圄.證據確鑿,仍要極力抓住一線生機。

不放過萬分之一的機會。

她也正色,死口咬定︰

「你們把我審訊了一年,我始終頂得住,不肯隨便認罪,不倒下來,是因為——你們把我年齡問題弄錯了!’」

「你提出證據來。」

芳子一想,便道︰

「有,我希望你們快點向我父親川島浪速處取我戶籍證明文件,要他證明我在九一八事變時,不過十幾歲,而且我是日本人。我現在窮途末路,又受你們冤枉,很為難。——他千萬要記得芳子跟他的關系才好。」

芳子一頓,望定法官,胸有成竹︰

「法官大人,當證明文件一到,我不是漢奸,大概可以得到自由了吧?」

——她把全盤希望寄托在此了。算了又算,也許「時間」可以救亡。一個十幾歲的少女,又能在滿洲干出什麼大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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