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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你一輩子 第4頁

作者︰李凝

理哲立刻放聲大笑。

「吃錯藥嘍,你竟敢把雲妮說得這麼沒身價。」理哲邊笑邊搖頭,對于劍輝膽敢滅雲妮的威風感到不可思議。

劍輝最伯的人就是雲妮。雲妮小他兩歲,卻比他學識淵博,比他成熟懂事。他可以頂著獨子的光環在父母面前呼風喚雨,到了雲妮面前卻只能點頭稱是,唯她馬首是瞻。

而且,劍橋還欠雲妮一分情。

劍輝與雲妮是漢雅服飾集團未來的繼承人,一個協助父親掌理各國名牌服飾的代理權及制定行銷計畫;另一個則協助父親管理旗下的服飾連鎖店。但劍輝不愛企業管理,只愛照顧公司樓頂那間玻璃溫室的花花草草,他負責的業務根本也是交由雲妮一並打理。

雲妮工作能力強,外表又生得窈窕嬌媚,是少數兼具智慧與美貌的女性,喜歡雲妮的男人絕不少于喜歡理哲的女人。

「你既然明白雲妮很有身價,為什麼不追求她呢?」劍輝困惑地瞪視理哲。

事實上,劍輝說那番話的用意並非要滅雲妮的威風,而是想確定理哲明不明白雲妮炙手可熱的程度。理哲顯然明白,但他為什麼——

「我不知道怎麼追求女孩子!我又沒追過。理哲給了個怪答案,卻是真實的答案。

從十七歲結交第一位女朋友到上個月分手的第N位女朋友,都不是理哲追來的。全是對方十分積極,積極到理哲受感動,便順其自然的接受了對方的愛意。

分手也是那些女朋友先提出來的。她們原想藉此試驗理哲在乎自己的程度,誰知理哲也爽快地答應,而且馬上被下一位伺機而動的女人搶走。

「改變一下嘛。」劍輝滿腔熱忱地游說︰「我做你的軍師。做人就該多方嘗試,老是被倒追多乏味呀,這樣會錯過被女人拒絕以後生不如死的寶貴經驗。」

「生不如死的寶貴經驗?你還是做自己的軍師吧。」理哲敬謝不敏,枉費劍輝循循善誘,一心為妹妹鋪路。

劍輝只有苦笑。他不敢說出雲妮暗戀理哲的事,雲妮不準。他只能偶爾暗示,但理哲全當他開玩笑。

理哲被女人寵得不懂如何追求女人,雲妮則被男人寵得不屑倒追男人。

依劍輝看來,理哲跟雲妮實在是勢鈞力敵的絕配。問題是,如果他們永遠保持這種勢鈞力敵的狀態,沒有一方稍做改變,就會像兩條平行線,永遠無法交集。

不過,有些改變是急不得的,劍輝只能再找機會推波助瀾了。他看一下腕表,提醒理哲︰「下半場快開始了,我們回演唱廳吧。」

「唉,還得忍受半個小時。」理哲無奈地說,不屑願地站起來。

演唱會一結束,理哲跟賀家兄妹道過再見,就駕著銀色的跑車奔馳返家。

理哲的家坐落于幽靜的高級住宅區,是棟紅瓦白牆的典雅洋房,樓高三層、獨門獨院、院子近百坪,院內綠草如茵,遍植各種高大的常綠喬木。

奔馳了一陣,理哲在演唱會堆積的疲憊總算煙消雲散,便放慢了車速。開快車只是他調整情緒的方式,他並不急于返家。他的父母前天相偕出國度假,管家林嫂也已經下班,家中此時空無一人。

少了父母的家異常冷清,他有點不習慣。不過,他完全能體會父母的用心,他們是要表示對他的信任,充分授權給他。他也沒讓他們失望,入主公司以來,銷售業績持續爬升,他已贏得全體員工的尊敬,不再只是老板的兒子,而是員工們真心認同的領導者。

當個優秀的領導者並不簡單,必須投入很多的心力與時間。好在熟能生巧、巧了就快。大概再兩個禮拜吧。他愉快地預計,大概再兩個禮拜忙碌就會舒緩,他就可以恢復正常的休閑娛樂。當然啦,也可以再接受女孩們的約會。

銀色跑車緩緩左轉,拐進幽靜寬敞的巷道,被路燈映亮的家門清晰在望,理哲從口袋掏出開關大門的自動遙控器。

每次回家,他都習慣在距離大門約三公尺處按下遙控器的開啟鍵,這樣,雙扇式的大門便會緩緩向內分開,跑車便會直接穿過大門停入庭院右側的車庫。

這時,他照例按下開啟鍵,卻意外地瞥見一個男孩靠坐在門柱旁,而且睡著了,于是,大門雖然自動向內分開,跑車卻停住了。

男孩睡得很熟,渾然不知理哲的車停在身邊,更未發覺理哲已經下車走到他的面前。

男孩的臉整個埋進屈起的雙膝之間,短發在路燈下閃爍鳥亮的光澤。由他修長秀拔的身形、簡單隨興的服裝和帥氣的行軍球鞋判斷,應該不超過二十歲。他的腳旁還放著一只墨綠色的大旅行袋。

是流浪漢嗎?理哲立刻否定這項猜測。男孩從頭到腳沒有半絲邋遢污臭的氣息,不可能是流浪漢。

他是誰?為什麼睡在別人家的門口?

理哲決定采取最直接的方式得到答案——他彎下腰,伸手去搖男孩的肩膀。

男孩很快被搖醒了。他抬起臉,睡眼惺忪眯視著理哲,不到兩秒,忽然瞪大雙目,忽然離地躍起,忽然展臂抱住了理哲。

「爸爸!」男孩激動喜悅地叫。

理哲卻轟咚呆掉,就像被棒球擊中了頭。

他什麼時候生了兒子?不!不是兒子,是女的,抱住他的是個女孩,雖然不明顯,仍感覺到兩團柔軟緊貼他的胸膛。他猛然回神,急忙退後月兌離女孩,不滿的質問同時沖出嘴巴︰「麻煩你看清楚,我有那麼老嗎?我老到可以當你爸爸嗎?」

女孩一怔,凝目偏頭,睫毛扇呀扇地端詳理哲。

很自然地,理哲也凝目打量女孩。短得不能再短的發式、濃眉大眼的長相、手長腳長的扁瘦身材、松垮垮掛在身上的長T恤跟及膝牛仔褲、酷酷的行軍球鞋——

「貝嘉?」理哲訝異低呼,突然認出了女孩。

貝嘉和當年差別不大,只是長高了許多,起碼有一百六十八公分,一如從前的中性打扮加上只長個子不長肉的身村,仍容易教人誤認是男生。

「康理哲?」貝嘉也認出了理哲,旋即欣喜地說︰「我們又見面了,哥哥。」

「這才對嘛,應該叫哥哥,而不是叫爸爸。」理哲相當滿意貝嘉的修正。

「不,我不是禮貌性的叫你哥哥,你真的是我哥哥。」誰知貝嘉卻語出驚人。

理哲再次呆掉,直到記起貝嘉小時候就捉弄過他,才恢復輕松的微笑。

「貝嘉,你怎麼跟小時候一樣皮?你來找我我一定會好好招待你,何必開這種玩笑?」貝嘉曾說十八歲要來台灣,而且要來找他玩。她一定是跟娥嬸問到他家的地址,按址尋來的。

「我沒有開玩笑。」貝嘉卻一臉認真地澄清「你是我爸爸的兒子,而且年紀比我大、我當然要叫你哥哥。」

「你爸爸叫什麼名字?」理哲故意問,心中已猜到答案。

「康啟勛。」貝嘉回答.

康啟勛正是理哲的父親。理哲嘆口氣,快失去耐性了,貝嘉玩得太過火,他已經不知道該歡迎她還是該轟走她。

「貝嘉,適可而止好不好?我剛從一個教人疲倦的場合回來,實在沒精神陪你玩。」

「你不信呀,好吧,給你看證據。」

貝嘉所謂的證據是一個用過的掛號信封,寄件人的姓名正是康啟勛,寄件人的地址正是康家的地址。她邊拿出信封邊說明︰

「從我出生以後,每一年外婆都會收到一封掛號信,里面裝著一張三十萬的支票,開支票的人跟寄信的人是同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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