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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老婆 第4頁

作者︰候文詠

「說說看,我喜歡听。」

「我們的婚禮要在一個綠草如茵的草原上。」

「對,對,再說。」雅麗的興致可來了。

我硬著頭皮接著說,「賓客們都在鋪滿白色餐桌上等著我們。風微微吹過,陽光薄薄地曬著人。我們在弦樂的伴奏下,慢慢地乘著直升機降落下來。花童為我們卷開長長的地毯……。」我忽然停下來看她,「我們的婚禮好俗氣,對不對?」

「我們只有一輩子,想過大部分人都過的日子,于是選擇了婚姻。所以結婚一定是最俗氣的事。可是我們俗氣得心甘情願。」她理直氣壯地告訴我,「再說給我听啊,還沒講完。」

我想了想,「日子要過,夢也要做。」

說著我們都好笑了起來。

「我們一定會白頭偕老。」我感觸良深地表示。

「喔?」

「我再也不要再結一次婚了,」我裝出老狗的可憐相,「我覺得我像是翻山越嶺,千辛萬苦爬呀爬,總算是爬到你的身邊。」

我親愛的老婆瞇著眼楮,做出動人的表情,「不過你還有一座山嶺要翻……。」

我斜眼看她。好在這次夢魘我並不是真的一無所有。至少我親愛的老婆是一件唯一值得的事。感謝老天,我終于公演完結婚典禮。現在是我的洞房花燭夜,一切才正要開始。

我親愛的老婆風情萬種,正是春雪初融,斜照江天一抹紅。

我總算開始覺得結婚或許是一件有趣的事了……。

第四章

基本上,有人認為結婚是在嚴冬里跳入冰洞,做了一次,一輩子都記得。我們結婚是在盛夏,不過那種跳入冰洞的感覺倒是很實在。幸好溫度有一個好處,只要不太離譜,很快就能適應了。

結婚以後,我親愛的老婆把訓練一個標準丈夫當成是她的職志。果然她收到了很大的成效。包括我從此失去了亂丟襪子的權利。用完書籍必須物歸原處。拿了錢要寫紀錄。還有我隨時必須把房間保持在某種程度以上的整潔。

收拾房間對我從來都不是什麼大問題。就一個理性的成年男子而言,當一個房間的亂度超過了他的忍受度,他自動會收拾。因此也就沒有任何環保問題。

我親愛的老婆本來可以接受我的理論。可是漸漸她發現每個人的忍受度原來是大不相同的。往往在一個房間的亂度還未達到我忍受度的二分之一時,她早已氣得人仰馬翻了。于是規則很快改變了。

亂度以她的忍受度為限。並且收拾的人是我。

「為什麼要規定以你的忍受度為限呢?」我可不滿意了。

「因為我們是一體的,親愛的。」

「那為什麼不是以我的忍受度為標準呢?」

「親愛的,」一個腮吻就解除我的武裝了,「我們的生活氣質可以降低沒關系,可是我們的生活品質一定要提升,你說是不是?」

「那為什麼是我收拾呢?」

又一個吻。「因為你愛我,疼我呀。對不對?」愛情暴力。

現在你大概知道了我們家的公正,公平,公開是怎麼回事了。雖然說都有一定的規則與法律。可是規則的制定與頒行學問可就大了。

向來我是嗜書如命。不管走到那里,無趣的時候,只要沒有書,我就會全身不自在。生命像是一場慢性疾病,到處充滿了無聊。因此我得隨時帶著書本,像是吃解藥一樣,不時和這場無聊病作長期抗戰。不但出外如此,在家里更是這樣,從廚房,浴室,廁所,客廳,到餐廳,都有書本埋伏,以備我不時之需。

但是我親愛的老婆可不這樣認為。

「親愛的老公,你為什麼要把垃圾到處亂丟呢?」

「那是書,不是垃圾。」

「如果是書,為什麼不放在書架上呢?」

「那有特別的意義啊。」

「我實在看不出來,苦苓的「校長說」丟在沙發上有什麼意義?」

「只有那種書的每篇長度,剛好適合電視廣告的長度。」

「那抽水馬桶上面那本馬克斯的「資本論」,你又怎麼說?」

「我看了會想大便。」

「我不管你怎麼說,你把書弄得像垃圾。」

「親愛的老婆,那是書呀。」

「如果你不把書裝到架子上或是你的腦子里,我實在看不出書和垃圾有什麼差別。」

書權之不得伸張,可見一斑。

最近我看莊裕安醫師寫的書「一只叫浮士德的魚」,里面提到出門不帶書,比不帶錢還要叫人不能心安。看了真是直呼爽快,覺得于我心有戚戚焉。想我們當初談戀愛時,在適度的光線、角度、氣氛之下,我稍舞文弄墨,談書論藝,我親愛的老婆那種著迷的眼神,與今日的書本垃圾之爭,實在是不可同日而語。是可忍,孰不可忍。我當下決定非得再出來為書申訴一番不可。

在一個陽光明媚、空氣清新的早晨,我買了一大捧的瑪格麗特花,插滿了家里的花瓶。並且還難得地做了一頓早餐。就在我親愛的老婆快樂地享用著咖啡、荷包蛋、火腿三明治時,我愉快地回憶起我們當初的情景。

「你還記得當初我送花給你的情形嗎?」

「你當初還說永遠不讓花瓶里的花凋落,還說花是你不變的心情,我怎麼會不記得?」

事實上那句話是在生死存亡的時刻說出來的。因為有個家伙也和我一樣頑強地在她住處的花瓶里插花。我的處境真是危急的。根據我親愛的老婆後來的回憶,如果那家伙的英俊瀟灑有八十分,那麼我只能得五十九分。雖然我從沒見過我的對手,可是每次我坐在她的客廳,那盆觸門驚心的玫瑰花就會囂張地涌入眼簾。每回花都新鮮得很,我可以確信那是剛剛換過。

我們坐著聊天,吃東西。可是我不再覺得那麼有趣。一大捧的玫瑰花,好象是自己的領域掛上了別人的國旗。再也沒有比維護自己的主權完整更迫切的事了。從此之後。我也加入了買花的行列。我的花是瑪格麗特,淡淡的小白花。

「淡淡的小白花,永恆浪漫,勝過無數個短暫的激情。」

流言不斷。有人告訴我,冬日的午後,他們在校園里的楓林大道漫步。然後是我的對手是有車階級的高能力消費者……。我只是窮學生一個。當時我所做的事是每天心痛地帶著一把新鮮的瑪格麗特到她的客廳,然後面帶笑容地把花瓶上的整把玫瑰花丟掉。

「老實說,你那時候怎麼有那麼多錢買花?」事隔這麼多年,我的老婆倒想起了這個問題。

「嘿,你別看花開得正美。我自己縮衣節食,三餐吃泡面,餓得都快枯萎了。」

「我就是覺得你很討厭,想把你嚇跑。可是你卻像個牛皮糖似的。」

「我買到最後,連花店的老板都同情我的遭遇,硬是鼓勵我,賠錢也要賣花給我。那一陣子就是做夢都會夢見玫瑰怪獸。好不容易把它砍掉,不久又長出來,愈長愈多,機乎要把人吃掉。」

「倒是有點被你的毅力感動。」

殷勤,體貼,誠意,耐心。體力與精神的拉鋸戰。金錢與時間的消耗戰。雖然我漸漸有了一些優勢,可是仍然可以看見玫瑰花。敵人仍在苟延殘喘,我還可以感受到他存在。是不是我的努力還不夠?是不是我仍需等待時機一舉殲滅玫瑰王子呢?

終于機會到來了。

「那時候雖然和你約六點,可是愈想愈不甘心,就這樣掉入你的愛情陷阱。于是決定不理你,自己跑去逛百貨公司。我想試試,看你到底多有耐心,如果你失去耐心,不等我了,那就作罷。萬一你真的等我,可是卻對我發脾氣,那也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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