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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兰染情(上) 第10页

作者:闻歌

深夜无人处,情人私语时。铜盆中兽炭燃得正旺,屋内温暖如春,充满与暧昧的气息,引人昏昏欲睡。

男子半果躺在蒙了虎皮的大椅,轻轻抚过怀中女子光滑柔腻的背。女子如一只温驯的猫,应着他每一下抚模发出无意义的呢喃。她是他最宠幸的姬妾,美丽、聪慧、善解人意,更重要的是乖巧、识时务,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忽然想起某个身影,男子有些出神,那人的容貌是模糊的,风姿却是世上独一无二。

窗外一声低响,男子双眼倏地睁开,精光四射,女子感到他的肌肉紧绷,忙向旁边让开。男子起身打开窗户,一只黑鹰凝立在窗台,他熟练地取出鹰腿皮筒中一个小小纸卷,招招手,黑鹰无声展翅飞走,仿佛暗夜的幽灵。

看了纸卷上的暗语,男子眼睛发亮,愈发锐利,如淬钢的匕首,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随手将纸卷抛入炭盆,一眨不眨盯着,纸卷燃烧起来,火焰一长,又复于沉寂,终于不留一丝痕迹。

坐回椅上,女子已端了盛满葡萄酒的玉碗,侍立在旁。男子漫不经心接过,女子顺势跪倒,蜷坐在他腿边厚厚的毛毡上。

遥远的西域传来的美酒,男子轻摇玉碗,欣赏灯下泛起的涟漪。如血的美酒,最易唤醒他体内潜藏的野心。他不喜欢血腥,但从来不会放过出现在面前的机会。有些事总要流些血才能有契机,也才能最终解决。

第五章围猎(1)

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打破草原清晨的宁静,开怀大笑声中不时夹杂着一两声惊叫。一个红衣女子摇摇晃晃坐在马背,要策马前行。一个侍卫服饰的人在马下,担心地看着她,准备随时救护,一边指点要领,一边安抚躁动不安的马。

“镇定些,坐稳。”、“拉紧缰绳。”、“夹紧马肚,不,不,不是踢,是夹。”、“扶住马鞍。”、“不要拽马鬃。”忙乎好一阵,马停在原地,爱理不理,不时低头叼几根青草。女子一发狠,趁男子不注意,使劲拉了一下马尾巴,白马放声长嘶,前蹄跃起。红衣女子被凌空抛出,尖叫声突起,毫不逊于马的嘶鸣。

“纪大哥,救命啊!”

男子纵起又落下,女子被稳稳接在怀里。这两人,正是纪瑕和董玉。

春搜,夏田,秋狩,冬猎,是法定的游猎大典,也是练兵选才的大好时机,各国都很重视,代国是以游牧民族为主的国家,自然更加讲究。今年的秋狩大典,云萧以贵宾身份出席,白明夷、原辰里及各王公大臣、部族子弟随行,浩浩荡荡来到无棣城外的围猎场。公孙伯儒、呼雅台留守。

中原诸国习车战,出入皆乘坐马车,善于骑马的人不多,深门大户的小姐会的自然更少。董玉缠着纪瑕教她,才发生前面一幕。

董玉闭着眼睛,紧紧抱住纪瑕不放,好像吓晕了一般。

纪瑕笑道:“没事了,你松手,我放你下来。”

董玉这才放手,如梦方醒状。一站稳脚跟,就向闯祸者兴师问罪,一手指着在一旁吃草的大白马,数落道:“你啊你,这么快就心安理得,知不知道刚才差点儿害死我?多亏纪大哥救我。”

罪魁祸首打个响鼻,喷出一股白气,懒懒斜睨一眼,仿佛在说:“什么害死你,是让你称心如意吧。”一人一马大眼瞪小眼,谁也不肯示弱。

纪瑕忍着笑开解道:“好啦,不要生气,天下好玩的多得是,少一样有什么关系。”

董玉跳起来,指着自己鼻子道:“纪大哥,你变着法子笑我笨,学不会骑马是不是?”低下头,“我知道我比不上云姐聪明。”

纪瑕温言道:“我没有笑你,也不会笑你。你真的很在意学不会骑马?我们继续来,多练习几次就熟练了。”

“好,再来,非学会不可。”乐观的小泵娘斗志昂扬。

两人相视一笑,同时望向远方。那里也有一对师徒,云萧这个学生显然要聪明许多,她已经能骑着马绕圈跑了。赫连羽跟在她身边,两个人好像很亲密。

董玉一脸向往,低声道:“代王和云姐真的很相配。”

纪瑕正在出神,没听清楚她的话,“什么,你刚才说什么?”

董玉好脾气地没有计较,又说:“代王爱云姐,云姐爱代王,他们两个又一样的好看聪明,可不是天作之合吗?”

纪瑕失声笑道:“郎才女貌属实,相互爱慕则未必。你哪里知道他们这些人考虑最多的不是感情,而是——”而是政治利益。咽下已到嘴边的话,以免给她过多的负面影响。

董玉却坚持己见,说道:“我知道代王是爱云姐的,我就是知道。你看他看云姐的眼神,他眼中只有云姐。”就像她看他的眼神,而他却视而不见。

真是这样吗?纪瑕失神自问。云萧是很容易被人爱慕的,她的美有种蛊惑人心的魔力,但了解到她内心后仍然坚持这份爱,需要莫大的勇气和能力。赫连羽?推迟婚期,只为让她找到一颗爱人的心?也许吧,他和云萧都从政局、利益方面想,越想越复杂,始终没有头绪,也许正是单纯的玉儿一语道破天机。

赫连羽,高傲的勇者,他对他生出一种无关敌我的敬意,同时也为他哀悼,云萧是不会在意任何人任何事的,除了远在赵府的那个少年。

云萧,呵,他们的赌约还在,虽然他从来狠不下心与她作对,但并不妨碍他看一场好戏。

云萧和赫连羽并辔而行。凉风习习,青草随风起伏,形成波浪向远方播散。

“你学得很快,如果从小在草原长大,乐者的歌里一定会多个传奇女英雄。”

“十几年前,父亲曾经教过我骑马,但后来就只学驾驭马车。我是没机会成为放马纵歌的女英雄了,代王王妃可以形同草莽吗?”

“只要你愿意,有什么不可以?我母亲年轻的时候隐瞒身份,在草原上流浪,弓马娴熟,性烈如火。直到嫁给我父亲,每次围猎,都不输于人。我的马术就是她教的,那时候我三岁,刚学会走路不久,被逼着上马,心里害怕就松手,摔得鼻青脸肿,还得挨母亲的鞭子。”

“老夫人风采过人,令人追慕。不过真看不出你还挨过鞭子。”云萧微笑,“王位继承人,谁敢打你?也只有老夫人有这等胆识魄力。”

“我是不是听到了幸灾乐祸的声音?哼哼,中原人有句话: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倾国倾城的云小姐缺了两颗门牙,是否美艳依旧,我拭目以待。”

“咦,有人笑你吗?一定是你多心。”

“母亲鞭子举得高,落在身上却不痛,就算疼得厉害,现在也记不得了。当初刚到智家,也有人打过我,不过后来都被我双倍打了回去。现在只有我打别人,没有人能打我,倒希望母亲能回来再打我几鞭。”

赫连羽神色有些黯然,云萧隐约知道先王妃死得蹊跷,见他这样,不动声色转开话题:“其实我也被我娘教训过,没有挨鞭子,只是跪了三个时辰。”

赫连羽的注意力果然被吸引,“你?”

“我把她最心爱的猫灌醉了,”云萧微笑,“我和小花一起醉倒在酒窖,直到大半夜才被人发现。”

赫连羽瞠目结舌,一脸不可置信,终于忍不住笑起来,“你让她担心了。”

“是,可是我当时只在意酸痛的膝盖。”云萧道,“娘说淑女不该偷酒喝,更不能喝得酩酊大醉。我倒是得出一个结论,不能和猫一起喝酒,它们的酒量蛮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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