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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恋缤纷一族 第10页

作者:叶幸眉

招弟虽然名为招弟,可是却没招来弟弟,倒是为他生了三个壮丁,而且三壮丁蚌个都英俊挺拔、还头好壮壮,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还有招弟的超级媒婆生意简直是如日中天般的响叮当,还帮他赢得了超级媒公的封号,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他的回答弄得她心花怒放,可见恩爱夫妻相处之道,在言语上适时且适当的真情流露是必要的。

‘宝媛真是个好媳妇人选。’她有感而发。

他深表同意。

‘我觉得季伦对宝媛也有相当程度的好感。’她判断。

‘何以见得?’

‘傻瓜,笨蛋也看得出来。’

‘是吗?那我怎么看不出来?’他纳闷著“你确定你不是笨蛋吗?’她睨着他。

‘当然不是。’王国很认真的否认,毕竟‘笨蛋’这两个字加诸在身上,还真有点不名誉呢!

‘好吧,既然你不是笨蛋,那我就告诉你,为什么我会觉得季伦对宝媛有相当程度的好印象。’

他挖挖耳朵准备洗耳恭听。

‘季伦他是不是一向都习惯昼伏夜出的?’

他点点头。

‘那他今天是不是很反常的起得早?’

他再点点头。

‘那就对了!季伦一定是对宝媛有好感,所以才愿意这么做的。你想想,要季伦牺牲睡眠对他来说是一件非常不可能的事,唯有爱情的力量,才能改变不可能的事:唯有爱情的力量,才能把不可能化为可能。因此,我判断季伦一定是喜欢宝媛,为了多看宝媛一面,就是牺牲睡眠也在所不惜!’她说得然有其事一般。

这次王国就没点头了,反而直摇头。

‘怎么?你对我说的话有意见?’她摆出太座的威严架势。

怕老婆乃大丈夫必备的行为,所以他吓坏了!

好怕喔!怕死人了!

因为惊吓,所以头部的转动忽然无法灵活起来。

只能先是点点头又摇摇头,然后急急的澄清:‘你的话基本上我是不敢有什么意见,只不过是有一点小小的不明白而已……’

‘哪裹不明白?坦白从宽,隐瞒从严,速速说来。’她恩威并重。

‘我是说……’他咽了一口口水,然后才斗胆的说:‘老婆,你确定你是早觉会的成员吗?’

什么跟什么?明明在说儿子的婚姻大事,怎么扯到早觉会?这王国真是,来愈胡涂了。

话虽如此,她仍是点点头。是啊!她是早觉会的成员没错啊!

‘老婆,你知不知道早觉会是什么意思?’

她摇摇头。

中国字博大精深,而且又多,它们都不来找她认识了,她哪有这么厚脸皮硬是要去认识人家。

‘所谓‘早觉会’,依字面上的意思来说,就是早一点觉悟,早一点领悟’王国解释。

喔,原来如此。她如梦初醒。

‘老婆,既然你是早觉会的成员了,你就该早一点觉悟,早一点领悟,不要再一厢情愿的乱点鸳鸯谱了。’

嗯,懂了!

她点点头,但脑神经却忽然像是串联到某个中心点似的,整个人差点没弹了起来。

这个死王国,居然兜着圈子骂她,难道他不要命了?

‘王国!’她大叫了一声。

‘有!’他挺起肩膀,准备好被揍的姿势。

丙然,‘砰’好大的一声。

他的肩膀留下她的五爪功运气后的痕迹。

这是爱的证据,爱的痕迹!

他一点都不后悔,谁教他早在三十几年前就许下承诺--以身相许,任凭她吴招弟糟蹋。

***

难得早起的季伦其实是到出版杜找仲薇的。

仲薇,仲薇,杨仲薇!

这个令他几乎捉狂的名字,这个令他魂萦梦系、寝不安席、食不知味的人,今天若再不来找她,他可能就要服镇定剂了。

他不要助理的通报,迳自往她的办公室走去。

走进她半掩着门的办公室前,习惯性的用眼角瞄了一眼贴在办公室门板上的名牌:总编辑杨仲薇。

那是他相思了好几天的容颜,这半个月来,他努力逼自己不去想她,可是思绪却不听使唤的净想着她的容颜,弄得他几乎无法下笔……这场相思凭谁诉?于是,只好亲自找来了。

办公室内厚厚的地毯隔音效果出奇的好,好得足以听不见人走动的声音。

他缓缓走近她的办公桌,埋首于稿件中的仲薇显然没发现他的存在,望着仲薇专注的神情,还有她由内散发出的书卷气息,他真是着呆了!日半晌,仲薇才由稿件中抬起了头,两人的眼神碰个正着,她惊吓的差点叫了出声。

‘你?什么时候来的?吓了我一大跳。’她嗔怪。

‘刚到。对不起,吓了你一大跳。’他用字极为简单的回答了她的询问,然后没等地招呼,迳自在她的对面生了下来。

‘小华是怎么摘的?也没通知一声。’她指的是她的助理。

‘是我要她不要告诉你的,不干她的事。’他据实以答,眼神是一刻都舍不得离开她娇美的脸蛋。

懊应对的话一下子就说完了,两人之间忽然静了下来,周遭的气氛显得有点沉寂。

季伦用他锐利且充满侵略性的眼睛直盯着她看,这样复杂的情境,着实令仲薇感到不知所措……‘今天怎么有空来?续集进行的如何?书迷老是打电话来问呢!’她说这话时,竟有点结巴。

其实季伦算是一个主动性满强的作者了,根本不需要她这个总编辑三催四请的催稿,他总是能依进度如期交稿;而今她一下子提了两个关于出版的问题,无非是为了要转移话题,缓和气氛。

‘难道我们之间除了公事以外,就没别的好谈了吗?’他抱怨。

‘喔,你来的刚好,刚好有东西要寄给你呢,你可以顺便带回去。’她答非所问,急急的低头在有条不紊的案牍中寻找。

终于找到了!她顺手递给季伦,但企图隐藏的慌张却是显而易见的。

他舍不得她因自己的一句抱怨话而有慌张的情绪反应,所以顺势转移话题。

‘什么东西?’他顺手接过来。

‘是书迷寄给你的信。’

这年头是偶像的时代,从电视、电影明星,到漫画、小说作家,都各有支持的群众,季伦是畅销漫画作家,书迷理所当然的不少,而书迷通常都会将对偶像仰慕的信件寄到出版杜,再出出版杜转交给作者,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季伦总会收到一些书迷的来信。

季伦对于书迷的来信,绉是带着认真的心情阅读,不论是褒是贬,他总能以乎当心去接受,然后认真的检讨,最后,仍不忘亲自给书迷回信,感谢他们的鼓励与批评,这也就是他能够在短短数年间,莫定他深厚书迷群的原因。

所以说,成功不是偶然,失败也绝对不是没有原因的。这句话由季伦的身上可以深刻的得到应证。

当然也绝不是每位书迷的出发点都是针对他的作品而来的,也有一些书迷纯粹是迷他王季伦这个作者,而不是迷他的作品,对于此类的书迷,季伦便会采取一些适当的因应措施……他低头随意的翻阅了一下那一小且信件。

其中一封是一位固定的书迷寄来的,熟悉的字体、熟悉的信缄,季伦一下便认出来了。

这位书迷是一位走在时代尖端的女孩子,简单的说,她是一位新新人类。不但勇于追求自我,更勇敢的追求心目中理想的偶像情人;她已不只一次向季伦表示好感,甚至希望季伦能与她交往。

‘K小姐又写信来了?’仲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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