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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失莫忘 第18页

作者:亦舒

小令对我不起?

就让她这样想吧,我们是同时决定辜负对方的,人的心就不过如此。

“家明哥哥,你出来好不好?我马上要见你。”小白说。

我笑了:“你还住老地方?一刻钟后我在你家楼下等你。”

“好!一定!”她挂上了电话。

我到房里去换衣服,告诉母亲我要出去一下。

“不在家吃晚饭了?”母亲急急的追出来问。

她额角上凝着汗,神情是盼望的,小说电影里的慈母,不过如此。也许是好的,我失去了小令、婉儿,这两个女孩子都不是好媳妇,像她这个样子的好母亲,实在应该有一个好媳妇才是。

我温和的说:“妈妈,我只出去两个钟头,晚饭回来吃。”

“啊,好的。”她笑了。

我开了父亲的车出去,交通十分挤,我迟到了十分钟,就在转角,我看到了小曲。我一看就知道她是小曲,她还没有见到我,正焦急呢。我把车子慢慢的驶过去。

她穿着一条白裙子,一双凉鞋,头发剪得短短的,左顾右盼,一脸的青春盈溢,有一种说不出的活泼多姿,我轻轻的按了按喇叭。

她转头看到我,马上笑了,扬着手,“家明哥哥!”当马路就嚷了起来。

我连忙把车停好,让她上车。

我说:“我们找个地方停车,然后才说话。”

她说:“家明哥哥,你一点也没变呀。”

“太过奖了,老了这么多,还算一样?”我笑道。

“不不不!一点也没变。”她坚持着。

我看了她一眼。过了两年,她看上去正式是个少女了,以前说话巴辣得很,现在不知道如何。

“好吗?”我问。

“还好,我快毕业了。”她说,“今年。”

“很好。”我尽量装得自然,“姐姐好吗?”

“她?”小曲想了想,“大概也很好吧。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呢?她胖了,比以前稳重了,不大说话,也不大笑,吃得很好,穿得很好,又是正式结婚的。孩子也两个了。我不知道。”

我听着。孩子都两个了。

凡是打击,第一下比较厉害,后来就不大觉得,等到一切打击都在心里生了根,什么都无所谓,逆来顺受,不过胸口发闷,胃口不佳。人总得找个道理活下来,而且要活得快快乐乐,这是我近日才搞明白的道理。

我想笑,但是找不出什么适当的道理来笑。

“家明哥哥,真对不起你,一直没写信给你。”小曲说。

(我那些信,一叠叠的信,在抽屉里的信。)

我把车子在停车场停好,与她走下车。

“我们去吃咖啡吧,在香港,不吃咖啡就没有地方可去了。”我笑说。

小曲说:“家明哥哥,我想把话先说了,先说了爽快,不必放在心里别扭。”

我们在咖啡店找了个位子坐下。

我叫了啤酒,她要了橘子汁。我说:“开始讲吧。”

她有点激动。“你要原谅姐姐,她不是存心瞒你的。那次见你,她矛盾得很,有话说不出口,回家想了几天,哭了又哭,哭了又哭,终于是说不能带累你,她才结婚的。”

我默不作声,幸亏他结了婚,不然等我等到如今,不气死也饿死了。

这世界上有谁的话可以相信?

我低头喝酒。

她说:“结果你当然是生气,一气就去了外国念书,姐姐说这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不不!我心里说: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我在那短短的三个月,碰到了婉儿,变了心,是我变了心!

但是我说不出口。

就让小令存一个这样好的印象吧。等她年纪老大的时候,有一天她会想起:啊,很久之前,有一个男孩子,因为得不到她,一气之下去了外国念书。就让她那么想好了。

“你为什么不说话?是不是还想念她?”小曲很同情我。

我摇摇头,又点点头。这些日子来我的确想念她想得厉害,但是又怎样呢?也许我想的不再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不过是想念过去的片段,我认为是美丽的片段。

“不要难过了,”她像大人似的安慰我,“姐姐……我认为她是错了,但她有她的想法啊,唉。”

我点点头。

“我想……见她一次。”我问,“可以吗?”

“你真想见她?”小曲兴奋的说:“好极了,你没生她的气。好的好的,我马上打电话给她。”

她一刻也坐不住,走去咖啡店的公共电话,拨起号码来。我已经有多日没打过电话了,到此刻还是做梦一样,不晓得是真是假——真的回来了吗?要见的人都可以随时见吗?

我不是鼓不起勇气回来,只是没有勇气见不想见的人。

她向我招手。

我慢慢的走过去。

我听见她说:“是!姐姐,我与他在一起。他?他很好,人好像瘦了点……姐姐,你自己跟他讲!”小曲不管三七二十一,把电话筒递给我。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幸亏她先开了口。“家明?”语气很软,说得很慢,“来我家吃顿便饭好不好?”

“好。”我答。

“明天晚上,与小曲一道来。”

“好。”我又说。

“你万事原谅我。”她说。

“你很对,我——没有什么好原谅的。”

她静默很久,约莫是哭了,我不晓得,然后她说:“明天一定要来,明天见。”

那声音还是慢的,就像台上做戏的小旦念词儿一样,只不过她是真实的、恳切的,叫我明天一定要去。

我把电话还给小曲,自己跑到座位去坐下,又叫了一杯啤酒,一口喝尽了。啤酒如果要醉人,那也太容易了。但是醉人的决不是酒,白开水要决心喝醉的话,也会醉了。

小曲搁下电话回来了,一直劝我不要难过。

我只是缓缓的笑着,我答应了母亲回家吃饭,就替她结了帐,走了。

我送了小曲回家,然后赶回家吃饭。居然吃得很多。我默默不作声的吃着。这两年来,我学会了吃,但还是不胖,就是为了考试,也不会这么瘦,我老怀疑肚子里长了虫子,像我这种人,瘦也不会是为了其他浪漫的原因。

我专心的吃着:冬瓜鸡汤、薰鱼、蛋饺、牛肉芥兰,全中国家常小菜的精华。吃了三碗饭,再吃杏仁豆腐、西瓜。这样子吃法,是要肠胃病的。

然而母亲一直在笑,并不制止我。

她问:“明天要吃什么?”

“明天有一个约会,一定要去的,晚上不回来吃饭。下午想吃水晶豆沙包子、荠菜馄饨。”

妈妈笑了,“唉呀,现在哪里找荠菜去?包子还可以自己做。”她白了我一眼,还是心中欢喜的那种白眼。

爸爸咕哝着笑了:“你去找呀!”

我陪爸爸喝了点白兰地,睡了。

躺在床上,冷气还是不自然的轧轧声响着,我有点迷糊,以后还叫我想谁呢?痛苦不是相思,痛苦是不晓得想什么人才好。硬抓一个人来想,才找了小令,然后她已经快乐地正式结了婚,生了两个孩子了,叫我想谁?

我睡着了。

第二天中午才醒来的。太阳照在窗帘上。窗帘还是那种翠绿色,满室生阴。我应该做什么才好?找一个女孩的电话打过去?约她出来?出来到哪里去?满街都是阳光,应该有第二个婉儿,戴一顶有花的绢草帽,太阳自草缝漏进去,一小榜一小榜印在她脸上,雪白的牙齿上,太阳在她褐色的皮肤上跳动。

没有这样的女孩子,我宁可一个人走路。我还没有到人尽可妻的地步,我是一个读书的男人。我抬眼看着天花板,那只纸灯罩就垂在我眼前。啊,这世界上不外只有三种男人,一种聪明的,惹花沾草,点到算数,碰到了贤妻,娶了就算了。第二种是蠢的,腥的臭的都往屋子里拉,然后才后悔个够。我是白痴的那种,脑筋不转变,非要另一个婉儿,或者另一个小令不可,但是这两个人,该抓住的时候,又没有抓住。那时候年轻,总以为不算什么,天长地久,总还有好的,总还有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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