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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失莫忘 第13页

作者:亦舒

“你,我,两个表姐。”她说。

“什么?”我跳起来,“我是唯一的男人?”

“是呀,所以你要保护我们。”婉儿格格的笑着。

“喂!”

婉儿不睬我,笑着转身走了。过了半小时,她换了一件长袍,叫我下楼去吃东西。我下得了楼,看见他们几个人坐在地毯上看电视,手上拿着面包在吃,一边是一杯杯的罐头汤,就那么喝一口,咬一口。我看了一眼,就知道留学生活开始了,只好入乡随俗,叹了口气。

婉儿靠在我身边。我搂着她的肩膊。

看完了电视,其余的人都出去了,我与婉儿收拾了纸杯纸碟子,一扔算数。我们坐在房里商量正经事。

我问:“一个月我应该付多少租?”

“没有人付租,房子是买的,电费煤气由大人包着。我们就是买点吃的,多数出去在中国饭店吃,否则也很省,出什么钱呢?”

“那不行,”我说,“不能沾这个光。”

她笑:“你真噜苏,那怎么办呢?我要你的钱干什么?”

我也笑了:“那么我存着,不,有人向我要,我也拿得出来,好不好?”

她点点头。

五天后开学了。功课很紧张,学校也比较远,我不想挤车子,就每天步行半小时。婉儿的两个表姐有车子,但我不想麻烦她们,婉儿则乘公共汽车。

她那两个表姐很少回家,到了家换了衣服就走,长得不错,但功课很坏,吊儿郎当的好几年,还读不出个名堂来,不过是借着读书的名堂在外面玩,好听一点。

婉儿说她们有男朋友,出去就住男朋友家。本来她们也带男朋友回来,只是“大人提出警告”之后,只好放弃了。

我见过那两个“大人”,那是婉儿的姨妈姨丈,对我很客气,说张伯母关照过了,千万不要提钱的事。他们很阔气。有钱人容易做人情。

饼了一个月,婉儿也买了一部小车子,红色的MG,不算名贵,但到底她不过是一个孩子。

我带来那一千镑,照他们那样用,不到三个月就完蛋。

婉儿人聪明,又久住外国,言语没有隔膜,我当她是大半个英国人。我则比较钝,笔记回来要看半天,渐渐连聊天的功夫也没有了,一星期来匀出时间陪她看一场电影,已经不容易,况且也没有那种钱来玩。

但是婉儿是活动惯的,她喜欢跳舞,吃宵夜,说笑看电影,虽然不说什么,我一定看得出她觉得我闷。

我有一次说:“你跟表姐出去吧,整天看电视有什么味道?”

她看着我笑了:“我现在不不想出去,乐得静一静。等我要出去的时候,你留还留不住我呢。”

我有点感动,这一切都是为了我嘛。

我应该给小令写的信,迟迟没有写。我在逃避着,但是我想她是知道我已经离开了。香港有多大呢?我走了两个月,如果小曲打电话去找我,母亲一定会告诉她们我已经走了。

她会怎么想?

反正隔一段时间,她会忘记我。我没有说再见,是我不好。她说她已经储蓄了足够的钱,可以不做舞女了。以后生活一定有改善。

我在比较有代的时候,也想写信给她,起了稿子又起稿子,总是撕掉了。这件事见了面也无法解释的,只求她明白我。

最后一次见她,是在那间夜总会,她陪着一个中年男人在吃宵夜。如果我真的娶了她,会怎么样呢?这些说话的人,一定题材更多了。

这一刻她在做什么?我看看钟,晚上九点。香港的时间要早八小时,那就是下午一点,唉,恐怕她还在睡觉呢。

一下子就圣诞了,婉儿的表姐走得人影子也没有,天天有地方玩。我趁着假期,把信债还了还,该复的全复了,又温习功课,整天在家。我不是一个好动的人,这屋子又暖又舒服,干吗要往外面跑,我又没车子。

婉儿在开头的一个星期还好,我们天夭聊着,看电视,然后她就要出去玩。我陪她去跳了一次舞,觉得没意思,就不肯再去。

下午她就鼓着嘴,用眼睛瞄我,不肯跟我说话。

我笑了:“你看你,发脾气了。”

“你是书呆子。”

“本来就是。”我笑说。

“假期嘛!”她推我一下。

我看着她,心就软下来了。说得也是,这样的一个婉儿,别的男孩子求还求不到,现在她等我与她出去,我还推三挡四,莫得福嫌轻了。

“好好,今天夜里我们出去好不好?”

她笑了。

忽然她侧侧头:“听!冰淇淋车子来了,快快!我们追出去买来吃。”

她抓了一把角子就走,我拉住了她。

“大衣!钥匙!”我说。

“快啊!不追就来不及了!”她笑着奔下楼去了。

我抢着跟下去,但是门口并没有冰淇淋车子,只有那碎碎的音乐,一下子近一下子远的传了过来。这个时候满天下着一团团的大雪,我打了一个冷颤,呆着。这雪,这雪使我想起了一个人,这音乐声也使我想起了一个人。

婉儿拉起了我的手:“来!我们到隔壁街去!”

我们奔过对街,婉儿看见了那辆车子,才追了三步,就滑倒了,结结实实的摔了一交,她又哭又骂,一件血红的大衣上又是泥浆又是雪水。我扶她起来,她整个身子的重量都挂在我肩膊上。

那辆冷车已远去了。

这么冷的天,怎么会有冰淇淋车子呢?我想,莫不是做梦吧。今天下了几场雪,每逢下雪,我就当做梦,今天尤其如此。那种细碎的音乐,一地的白,一天的纷纷,只有在面前的婉儿是真的。她拉住了我的手,握得很紧很紧,绝不能放松她。

她仰起头来,我吻了她的唇,一次又一次,就在街角上。我们拥抱着走回去的,晚上并没有出去。我们在一张床上睡了,到半夜才起来弄咖啡吃。

我有点不好意思,婉儿侧头向我笑,她问:“你爱我吗?”

一时我答不上来,我说:“爱的。”在礼貌与道理上是应该这么答。

她穿上了睡袍,看着我,然后很满意的点点头。

她笑了,伏在我的胸前。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她笑得有点太多。我听见自己的心跳。

我放下了书本。圣诞过了三天,店铺开门了,我与她一间间首饰店走。我买不起,我送了她一只很大的k金十字架。我喜欢女孩子戴十字架。婉儿用一条黑丝绒带子串着,挂在脖子上,我觉得十分欣慰。

我们过了一个快乐的圣诞。

在香港的一切,似乎很远,又很近,说不出来的怪异,我无法解释。叫我怎么形容呢?离家一万哩。

我的心都放在婉儿身上。她叫我擦车,我替她擦车,叫我做枪手赶功课,我也照做。我渐渐的没有了自己,但是我乐于跟着婉儿。我要对一个女孩子好,既然跟婉儿在一起,就是婉儿吧。

天渐渐回暖了,婉儿开始穿她的薄衬衫,走到哪里都有眼睛盯着她,贪婪的眼睛。

不过她是我的,我想:她是我的。

五月初我就考完了试。

(大半年就这么过去了,时间真是奇怪的。梨花开了一树又一树,雪白的无数的碎细的,衬着女敕绿的叶子。原来春天最早开的花是梨花,风一吹就一天都是花瓣,然而它落了自然有别的花再开得更盛。满宫明月梨花白,故人万里关山隔。)

小令现在一定知道我在外国了,不会回去了。

我黯然的低下了头。

婉儿不明白这些,她净懂洋玩意儿,她的天地在“小王子”里。在香港,她是难能可贵的洒月兑人物,与众不同,活泼可爱,大方爽朗。然而来了外国,她不过是一般外国女孩子的模型,性格就稳下去了。她又有点小性子,娇气是家里人捧出来的,不用功是最大的缺点,我无法使她听我任何一句话,她说什么,我都得言听计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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