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登入注册
夜间

传奇 第24页

作者:亦舒

好小子刘标!珍珠还没有这小东西厉害。

“小东西,”我说:“跟未来姊夫说话,要规矩点。”

她把腿搁在茶几上,她说:“姊夫算什么?姊夫不是一向最疼小姨吗?有几个哥哥为亲妹子出过力?可是为小姨呀,那可真是五体投地。”

我看着她,“你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没啥意思,天气热,懒得出去,等佣人开饭吃,你爱听,就跟我聊聊,我看你也非常无聊,你若不喜欢,那么请由我自说自话。”

她是这样放肆,这么的任性,我一生内碰见过多少女人,就是没有她这一型的,可是她还不是个女人,但是她身体每一寸都在说:我是女人,我是女人。我忽然变得手足无措了。

她有趣的看着我,从头看到脚,从脚再看到头。

“你的头发是费尔沙宣剪的?”她问:“你的手帕是彼埃波曼的?你是个律师?你真与一个舞女同居过两年?”

天呀,叫我怎么回答?

我咳嗽一声,想穿衣服出去看一场电影,避开这个小妖怪,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一个这样没有心机的未成年少女身上,我看到了诱惑,一种与性与男女毫无关系的诱惑。我忽然发觉,那是因为她的青春,那是因为我老了,那是因为她有无可抗拒,艳阳一般的青春。

我也年轻过。十六七岁的时候,喜欢过一个比我大五六岁的女孩子,她是教书的,我日日到她褛下去等她下来,她不理睬我,可是我耐心的等着她,终于在一个雨天,我等到了她,在伞下,她看见我浑身若落汤鸡般,她也看到了我的青春,她把伞递过,我趁机吻了她,吻得竟这样熟练,一点也不像初吻。

看了这个小女孩子,使我想起很久以前的事,很久很久以前,当我也年轻的时候。

天气是这么熟。她的身体也这么热。

珍珠是完全不一样的,珍珠的身材是秀气的,苗条的,她人如其名,就像珍珠,不比这个孩子,有种原始,动物性的味道,要不她吃了人,要不就人猎获了她,使人想起DH罗伦斯的诗。

“你真的与一优舞女同居过?”她问。

我点点头。

“两年?”她不置信:“真的?”

“一年多。”我反问:“为什么不能是真的?舞女不是人?”

“她养你还是你养她?那年你几岁?”她直问。

“那年我廿四岁。”

“太幼稚了,廿四岁还做这种事,听说闹了很大的风波,连法科也差点不能毕业是不是?那舞女很厉害是不是?你是一时冲动,连真女乃于假女乃子都分不出,人家还是蓄心跟你捣蛋是不是?”她哈哈大笑。

我生气了,“这话你是从什么地方听来的?你要是说话不斯文一点,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奇怪,生气了,你做过的事,人家提出来,你就生气了。天下有这么怪的事,大人真是难以了解。我考试不及格,可不介意人家天天提,明明是不及格嘛。”

我啼笑皆非,“你皮厚!”

她不响,隔了一会儿,她说:“带我出去喝杯东西,我一定乖,不给你惹麻烦。天这么热,夜这么早,我闷疯了。”

她真是个妖怪,是的,我也闷疯了。但是我要等珍珠的电话。我是不是真的爱珍珠?她柔滑的肌肤,略有一点松弛的,柔轻的肩膀,美丽的眼波,我应该满足了,她不吃醋时的风情,吃醋时的狠劲,她这么重视我。

我要等珍珠的电话。

夜这么热这么长。

这个小女孩子一声不响的坐在我对面陪我等。她缩在沙发里,我看着她小小棕色的脸,一张并不细巧,并不特别漂亮的脸,略嫌厚重的嘴唇,太小的年纪,懂得太多。她的脸在灯光下象高更画的大溪地女郎,但是一双眼睛却是圆的,不是狭长的。

电话铃终于响了。

我马上去接,东京长途电话。

珍珠只说了几句话,叫我早点睡,她工作很忙,但是很愉快,海娜慕莉的时装美极了,然后她温柔的挂了电话。

我把话筒放下,良久良久不说话。

我对面的人也良久不出声。

我说:“穿衣服,咱们去喝些东西。”

她马上笑,跳起来,我们就这么出去了。

我可以做她的父亲。她看上去约十五岁多点,我已是三十五岁了,我真可以做她的父亲。

我开车到了郊外的小酒馆,我叫威士忌加冰,希望她喝一个鸡尾酒,但是她不肯,“我最恨喝混合酒。”非常有型有性格,她情愿喝啤酒。

她悄声对我说:“别担心,我已不是处女了。”

我没好气的低喝:“再胡说我给你吃耳光。”

她不出声,靠在我身边。

胸脯是小小的,但是很有弹性,靠在我肩膀上,另有一种感觉。是的,那一年初入法科,把那个舞女带出来,我们坐在车子里,她也是这么靠着我。奇怪,这段往事我早就忘了。怎么又记了起来?我们在车里就什么都做了,她也很年轻,从此跟着我不放,甚至乎自杀,闹得好大件事,学业为她荒废了一年,自英国转到美国去读,不然她还是要紧钉着我。

那个舞女,当时在我眼中,她是美丽的,我百般的迁就她,因为父母断绝我的经济来源,我再让她回去做,让客人模模大腿。

这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应该都忘了,应该只是在珍珠发脾气时偶而提出来取笑嘲讽的,怎么在一个夏日闷热的夜晚,一件件一桩桩都想起来了呢?

那时候年纪轻,喜欢大胸脯细腰身的女人。喜欢妖冶的面孔。现在我喜欢珍珠,一种高贵的气质,但却略有一点点脾气,一点点善解人意。

但是我身边的小女孩却处处提醒我是个男人。

我拾起她的小手,她没有长指甲,没有戒指。只是一只小手。她任我握着,大方地,柔轻地。

只是十点半,这仿佛是过不完的。

到了哈佛我遇见一个外国女孩子,费城人,家中有钱,骄傲如一头孔雀,我们一齐打网球,一局完了,也如此握手,可是我没有马上松手,晚上我到她宿舍去,她开了门,第二天她的未婚夫来揍我,我瘀青了一只眼睛达半个月。

现在我握着的手比任河一只手都要危险,但是我舍不得放松。我几岁了?到九月我便卅六足岁了,叫名三十七。我是老了。抓着一个小女孩子的手,仿佛抓回了一点青春,珍珠唯一不能给我的,也就是这一点。

“我们走吧。”我说。

她听话的跟我站起来。

我付了账,走出酒馆,听见有虫呜,还有很闷热。

我们上了车,我燃起了一根烟。

我身边的小妖精说:“如果你要吻我,那是可以的。”她的声音成熟得像她今早吃的桃子,蜜水直淌出来。

她的肩膀一如她的表姊,很纤窄。我按熄了香烟。我并没有吻她,我倾慕的只是她的青春,不是她的,我还没有鄙劣到那种程度,我有过太多的女人,反而经得起考验。

我把她拥在怀里,她的皮肤触觉像一种绸缎,我靠着她的脸。我微笑说:“我的胡须又长出来了,别害怕。”

然后我放开她。

她有点失望吧,连我都有点失望,以前,以前正如珍珠所说的,只要我有那种,只要是过得去的女人——但现在我是个有名气有地位的中年人了。荒唐要有个限度,这是我将来的小表妹,我要尊重她。

她说:“据说一张白纸是很具诱惑力的,男人喜欢做第一个染色的人。”

“是吗?你还是一张白色的纸吗?”我忍不住讽刺她一句。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单击键盘左右键(← →)可以上下翻页

加入书签|返回书页|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