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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人 第27页

作者:亦舒

“现在流行大学文凭做嫁妆?”表组问:“多么古怪,笑死人。”

“香港便是一个那样的地方。”我无奈的说。

“我劝你别回去,这里好的男孩子要多少有多少。”表姐说:“在这里嫁个博士,完了回香港探亲,向他说声哈罗,气气他。”

我烦恼的说:“他才不气,他会为我庆幸嫁得好,他心中根本没有我。”

“那么更应该认识别的男人。”

我不敢说,我偏偏就是喜欢他。

住下来以后,一边上学一边表姐也介绍男孩子给我,但多数应酬一两次之后,完全没了下文,我可不想嫁予唐人街餐馆的主人做女掌柜,或是面目可憎,自以为是的大学生,于是我努力修我的秘书课程。

偶而在同学会中,我也会看到一两个出色的女孩子,她们神倩倨傲,法语流利、来去自若,我就想:这一定是国栋心目中的理想对象。

我也尝试学那种打扮,自觉不好看,我情愿穿一条裙子,一双高跟鞋,老实朴素地做人。

我羡慕她们有长腿、穿袋袋牛仔裤,男装的缚带鞋,大风衣,与男朋友像兄弟似的无牵无挂,我不知怎地,非常老土,永还想结婚。

或者是落后了,我很感叹,我不想试婚,不想同居,不想长时期地恋爱,我只想结婚。

我与表姐最爱在周末到附近的公园散步,带着她两个孩子。

我所羡慕的生活,也就像表姐,安居乐业,把孩子带大。

“你会是一个好太太。”她说:“女人都是好妻子,只要有这种机会。”

我抬起头,“也有例外,有些女人是非常能干的。”

“我觉得假如对方不能欣赏你的好处,假使结了婚,也是毫无幸福的。”表姐说。

我轻轻答:“这件事在我离开香港之时,已经结束了。”

“他有没有写信给你?”

“没有。”

“你有无写信给他?”

“没有。”

“算了吧。”

我看着几乎一望无际青葱的草地,“是,算了算了。”我说。

我同班有一个以前做模特儿的女孩子,她瘦长苗条,有一把乌黑的头发,因为快要结婚了,所以心情特别好,常抽空照顾其他的女同学。

我对她说:“你未婚夫一定与你很相配。”

她点点头,“是,非常相配。”

我们终于见到了那个幸运的男孩子,他与未婚妻并不相配,比她起码矮三寸。

我问她,“怎么了,为什么挑他?”

“他有什么不好?”她反问:“我们非常谈得来,而且他能补足我的短处,两夫妻这才叫相配,若两个都是诗人,光双对吟诗,没人去煮饭,岂非很快饿死?”

我觉得她说得很对。

我认为我与国栋根相配,他富才华与幻想,不切实际,如果我替他做好日常生活上的琐事,他才可以尽心去发展事业。

很明显地,他的想法不同,国栋啊柄栋,我怅惘了。

抵英不久,我考得了英国的车牌,并且自己开车到苏格兰去玩。

回来的时候,表姐很紧张的说:“喂,有人打长途电话来找你。”

“什么?谁?”再也没想到是国栋。

“你那心上人。”她神秘地说。

“啊!”我既喜又惊,又怕自作多情,故作平淡状,“他?他找我有什么事?”

“没什么事。”

我耸耸肩,“可见不过是问候一声,”我停一停,“事隔三个月才来问候,你想,──”

“就是因为没事,才显得想念你,男人自尊心强,他内心矛盾,斗争了近三个月才给你打电话。”

“可是他怎么找得到我的电话?”我诧异。

“要找自然是找得到的,”表姐说:“他不想与你说话,你对牢他也没用。”

“几时打来的?”我问,心渐渐热起来。

“你去苏格兰七天,他打过三次来。”

“哗,三次。”

“如果他叫你回去,”表姐板起了睑,“你可要端点架子,可别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

我沉默一会儿,“我会读完这几个月书。”

“对了,”表姐舒出”口气,“除非他答应马上娶你,否则你就此依他回去了,仍然是无名无份跟牢他,算什么,不准走。”

“是。”我说口

“男人打几个长途电话来!花不了什么钱,不必心花怒放,听不到只有好。”

“是!”

表姐说:“这次去苏格兰倒是去对了,他找你不着,也好叫他知道,你并没有打算随时恭候。”

我低下头。“要是他今天又来找我,我如何回答?”

“照平常呀,自然大方就好。”

“是。”

我没有想到,当天晚上他马上打电话来了。

我很紧张,不能控制自己,声音都震抖。

他问:“还习惯吗?功课如何?”

我答:“还可以,住表姊冢里,跟香港没两样,很舒适,吃得到咸鱼鸡饭。”说完了就觉得自己无聊。“你呢,你好吗?”我问他。

“还不是老样子,闷得要死。”他一向是不合重的。

“你也好久没放假了,不是说想去南美洲吗?”

“南美没有文化,还是欧洲好。”他说。

“那么你就逛欧洲,别闷出病来。”我很姐心他,他在香港,并没有朋友,他不好应酬。

“丽莎,我很想念你。”声音很孩子气,很腻。

我感动得差点落下泪来,“我也想念你国栋。”

“改天再聊,好好念书。”

“好,谢谢来电话,国栋,保重。”

“你也保重。”

他挂了电话。

表姐在一旁冷笑,“妹子,不是我说你,你感情也太丰富,你对他太好了。”

“你不明白,”我儒嚅的说:“他这个人傻呼呼的,不懂讨好女人。”

“我是不明白,总之你不准回去,知道没有?”

“他又没叫我回去。”

“你巴不得他叫你!”

“我不会放弃功课啦,表姐。”我表明心迹。

棒三天,电话又来了。

我问国栋,“周末,没出去?”

“没有。去哪里呢?”

“以前我们不是老去浅水湾散步吗?”

“提不起兴趣,他们都说浅水湾又旧又古老,只有你才懂得享受。”

“那么选别的节目。”

“不想去,实在不想去。”

我仿佛看到他把头靠在墙上,一种百般无聊,孩子气的着恼,我心完全融解下来,软成一堆,鼻子都酸了。

他叹一口气,问:“你什么时候回来呢,丽莎?”

要不是表姐站在我身边干瞪眼,我几乎想说:马上──

“要到明年七月。”

“哗!”他呜咽地说:“好吧,等你回来,我们到太空馆去看星星。”

“可以,”我精神一振,“我常去伦敦的天象馆,他们的节目也很成功,但是找不到人陪,都说是孩子们去的地方……”

他愤愤地,“可不是,我们俩仿佛永远得不到世人的同情似的。”

我说:“国栋,省一点吧,讲了足足十分锺了。”

“再见。”他依依不舍。

“再见。”我放下电话。

表姐在一边喃喃的说:“男人就是这一点贱,对牢他的时候当你透明,走远点又追上来,唯男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

我临睡之前,辗转反侧,天气这么凉了,在外国的滋味并不好受,若在香港时,国栋有稍微明确的表示,我就不必走这一趟,谁在乎这劳什子的秘书文凭呢?可是我苦在下不了台,唉,耽到明年七月才回去,可能永远失去了他,现在马上动身走,又显得自轻自贱,这……

第二天,表姐在早餐桌子上说:“怎么,脸肿肿的,没睡好?告诉你,做人乐观点,凡事是注定的,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迟早跑掉。”

但我心中只有国栋,我是那种傻气的老式女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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