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天泡在水中,皮肤晒成金色。笔记读得滚瓜烂熟,成绩五优三良。所盼望的日子到达。
结识了同学以外的朋友,有一组人要拉我当他们实验电影的女主角。
像我这样的女子,也渐渐为人接受,破了孤寂。
仍与曾约翰有来往。
时常作弄他,老说:“自从那次撞车后,记性就不行了,谁叫你不好好看住我。”
而他,总是装出很懊悔的样子来满足我。
他益发英俊,很普通朴素的衣裳穿在他身上,真是好看,夏季,总是白衬衫白卡其裤,头发理得短短,完全与时代月兑节,另具一格。
马小姐都欣赏他,老说:“承钰,约翰与你的气质真相配。”
我尊敬他。
但有什么用呢,我的爱不够用,不足以给别人。
约翰还在储蓄。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总以为除了剑桥大学,没有学校能够配得起我们。而一切困难,总会得有办法克服。约翰要靠自己的力量出去读书。
他也不断投考奖学金,也获得面试机会,可惜永远有人比他更有为更上进。
暗于琛在一个夏夜,对我说,要把我送出去。
“不,我要赚钱。”
“中学毕业赚什么钱?”
“师范学院已录取我。”
暗于琛一点反应也没有。
我说下去:“有宿舍,可以搬进去住,申请助学金,不必靠人,将来出身,也算是份上等职业。”
他似没有听到我说什么,“我叫曾约翰陪你去,他也会得到进修的机会,一切合你理想。”
“我要独立。”
“曾约翰得到消息,开心得不得了,雀跃,说是最值得做的保姆。”
“你没有听我说什么。”
“曾约翰已选定念建筑系,你如只读法律,大家七年后回来。”
我为他的态度震惊,这完全不像他,太过幼稚。
接着他喃喃地说:“七年……你正当盛年,而我已经老了。”
我啼笑皆非,“不不不,”大声说,“你不会老,而我也不会与约翰到外国去。”
暗于琛终于作出反应,他双眼闪出晶光,凝视我。
“咱们走着瞧。”他说。
他就是那样。
约翰第二天来找我,一脸红光,精神奕奕,兴奋得眼睛都亮了。
我坐在泳池边。
影树一头一脑开着红花,阳光自羽状叶子星星碎碎漏下,使人睁不开双眼。
他告诉我他有多么快乐。
长了那么大,他才第一次知道如愿以偿的欢欣有这么大。
我很替他高兴。
一早晨他滔滔不绝谈着,我总觉得有人在窥视他兴高采烈,谁,是不是我?也许是,我对他总有点冷眼旁观,无法全部投入。
待他说完了,我才开口。
“约翰,陪我去一个地方。”
“自然,哪里?”
“师范学院。”
约翰要开车送我,我不准。一定要乘公路车去。
那天是个热辣辣的艳阳天,我们转了两程车,还得步行一段路。
车上我一句话也没说,净用手帕抹汗。
下车后走山路,一点遮荫的地方都没有,这时如果下一场雷雨,必然浑身通湿。
正午太阳的投影只得脚下一搭小小黑影,约翰不出声,紧贴一旁照顾我。
他的白衬衫被汗透明地印在背部。
他没有问问题,我真感激他没有问。
到了学校门口,一大群新生在办入学手续,我趋向前。
约翰诧异了,“这不是你的地方。”他说。
我虚弱地说:“让我看看清楚。”
我们巡视课堂,看过之后,心中有数,再经过饭堂,坐下喝一杯茶。
碰到女同学,她愉快地介绍姐姐给我,姐姐明年就可毕业,十分担心出路。
“出路,为什么?”
“教席极少,毕业生太多,许多时毕业等于失业。”
但姐妹俩还是热心地把我拉到宿舍去参观。
她们看了约翰一眼,咭咭地笑,请他在会客室稍候。
宿舍是间打通的大房间,每人一张床,一共五个床位,卧榻边一只小茶几,浴室在走廊尽头。
我苍白地想:这个简陋的地方像哪处?
对了,像儿童院,同孤儿院的设备一模一样。
当众穿衣月兑衣,当众熄灯睡觉,醒来每朝取饼嗽口杯毛巾到浴室去洗脸刷牙……
不行。
同学姐妹的热心推荐介绍一个字都听不进去,只见她们嘴唇蠕动。
我一阵晕眩,伏在墙上呕吐起来。
她俩慌了,我挣扎下楼,叫约翰的名字。
他过来扶着我,很镇静地说:“承钰你中暑了。”
他立即打电话叫司机来接。
在小小会客室中,他细声说:“这不是你的地方。”
我靠在他肩膀上,紧闭着眼睛,没有言语。
乌云集在天空,豆大的雨点落下来,一阵雷雨风吹得会客室中几份旧报纸七零八落。
校园中受雨淋的学生都涌进来躲避,有人架起康乐棋台子。
人一多有股体臭味,是汗味,像胶鞋味,也许有谁的头发已多天没洗了。
约翰轻声说:“这不是你的地方。”
对同学姐妹来说,巴不得有群体生活的热闹经验,因为在某处,另一个温暖的家,关心她们的父母永远在等她们。
这里,这里不过是学生营罢了,衣服,周未捧回去洗,爱吃什么,吩咐母亲预早煮下……
我不行。
我什么都没有。
暗于琛知道,曾约翰也知道。
车子到了。
约翰用手臂遮护着我出去,但雨实在太大,我俩还是淋湿了身子。
司机备着大毛巾,是约翰叫他带来的,约翰没有顾自己,先将我紧紧裹在毛巾内,然后狠狠打几个喷嚏。
回到家中,傅于琛与马小姐刚刚在商量不知什么。
马小姐诧异问:“到什么地方去玩了,淋得如两只落汤的鸡。”
暗于琛不出声,假装没看见。
我在心中叹息一声,稍后约翰定会把一切告诉他。
我没有病,约翰病了。
那种面筋般粗的大雨,连接下了一个礼拜。
可以想象公路车上兵荒马乱的情况,多少学生要在那条斜路上淋湿身子。
中学时就有同学到家政室借熨斗,熨干滴水的裙子。
而我,坐在司机开的宾利里面,隔着车窗,一切不相干,大雨是大雨,我自捧着本书在车内读。
这倒无所谓,然而不应天真到以为能够到外面世界生活。
因为惭愧,整整一星期没有说话。
想去探访约翰,被他郑重拒绝,等雨停时,他的寒热也退了。
我们办妥一切手续。
选的是间私校,念英国文学,一班只得十来二十个学生,与讲师的比率是一点五比一。
学校在马利兰,春天一市樱花,校园内几乎看不到别种植物,春风一吹,花瓣密密落下,行人一头一身都沾满粉红色。
我将在那里度过数年。
约翰为我在附近租了小鲍寓,独门独户,环境雅致,他自己住宿舍里,但每日来管接送。
但我仍觉寂寞悲哀。
为什么不能咬紧牙关度过那两年呢,有同学作伴,不会太难过,她们可以,我也应该可以。
暗于琛说:“但你有选择,她们没有。”
临走那夜,我们谈到深夜。
“但这条路不是我应走的。”
“告诉我为什么。”
“我有什么资格领这个情。”
“曾约翰却没有这种想法。”傅于琛说。
“他同我说,他打算偿还你。”我说。
“是吗,你认为他做得到吗?”
“至少他为你做我的保姆,这是他的职责。”
“你也有职责。”
“那是什么?”
“你令我快乐,完全无价。”
“也事过情迁,现在你要把我遣走,好同马小姐结婚。”
“说到哪里去了。”
“那为什么要我走?”
“让你去进修,过数年你会感激我,知道有文凭与无文凭的分别。承钰,你的聪明全走错了筋脉,你看曾约翰多么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