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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 第25页

作者:亦舒

叶成秋微笑,他知道我想什么。

他精神奕奕,胸有成竹,根本不似年过半百。

到达他故居的时候,天还没有全黑,他领我进去,扶我走上楼梯。

他指着一排信箱说:“我第一个认得的字,是陈,有一封信竖插在信箱外,我当时被小大姐抱在手中,顺口读出来,被视为神童。”

“那你们环境也还过得去,还雇得起小大姐。”

他双手插在口袋里,微笑。

“你常来?”

“嗯。”

“为什么?”

“你母亲好几次在此间等我,那时家里紧逼她,我两个弟弟常常在梯间遇见她。”

我不由得帮我母亲说话:“小泵娘,好欺侮。”

“后来她终于嫁到香港,我父母松口气。”

“干他们什么事?”

“家里无端端落一只凤凰下来,多么难堪。”

话说到一半,木门打开,一个小女孩子边拢着头发边咕哝:“介热叫我穿绒线衫,神经病。”也不朝我们看,自顾自落楼梯。她母亲尴尬地站在门口,忽而看到生人,神色疑惑起来。

叶成秋说下去:“这上面有晒台,不过走不上去。”

“我们折回吧。”我忍不住说一句,“你应同我母来这里。”

他与我走下楼梯,“但是葛芬反而并不像她自己。”

“什么?”这话太难懂。

“她一到香港,时髦得不像她自己,成日学嘉丽斯姬莉打扮,小上衣,大蓬裙,头上绑块丝巾,我几乎都不认识她了。”

“摩登才好,我一向引她为荣。我一直记得但凡尤敏有的大衣,她也有一件,一般是造寸订做。”

“此刻你站在这里,最像她。”

我有一丝预感,但我一向是个多心的人。

“不,我不像,怎么可能呢?我是三十多岁的人了。我们回去吧。”

在车子里太过静默,我随便找个话题,“什么叫洋泾浜?”

“一条河。”

“不,洋泾浜英文。”

“洋泾浜是真有的,”他说,“在英法租界之间的一条小河,填没后便叫爱多亚路,爱多亚便是爱德华,现在称延安东路。”

“啊,那洋泾浜英文是否该处发源?”

“你这孩子。”他笑,“大凡发音不准之英语,皆属此类。”

“你举个例来听听。”

“唔,像‘格洛赛姆’:那一堆书格洛赛姆给我,就是ALLTOGETHER,全部的意思。”

“噫!榜洛赛姆。”

“老板差小童去买NORTHCHINA日报,伊就索性问有没有老枪日报。这也是洋泾浜英语。”

“真有天才。”我惊叹,“你一定怀念这块地方。”

他耸耸肩,车子已经到酒店。

我问:“你与我们一起返港?”

“不,你们先走,世球陪我。”

世球在酒店大堂等我,箭步上来,“你这么累还到处跑。”随即看到他老子在我身后,立刻噤声。

我示威地扬扬下巴。

第二天我们带着底稿回家,要开始办货,压力更大,非世球支持不可,我有点信心不够。

但不能露出来,否则叶世球更要乘虚而入。

家永远是最甜蜜的地方,陶陶在等我,见到我便尖叫“我入选了我入选了”。

陶陶把一大叠报纸杂志堆在我面前,本本有她的图文,连我都连带感染着兴奋。

她极得人缘,报导写得她很好。略为翻阅,只觉照片拍得很理想,比真人还好看。

我一边淋浴,陶陶便一边坐在浴间与我说话,哗啦哗啦,什么明报的记者姐姐赞她皮肤最美,而明周下期要为她做封面。

我边听边笑,唉,一个人这样高兴,到底是难得的,我也不再后悔答允她参赛。

决赛是两周之后,她说她拿第三名已经心足。

“他们都说我不够成熟,初赛如果抽到紫色晚装又好些,偏偏是粉红的。”

我随口问:“格洛赛姆你得什么分数?”

“嘎?”

我笑,笑自己活学活用。

“妈妈,你不在的时候有人找你找得很急,一天三次。”

“谁?”

“那人姓英,叫英念智。”

香皂失手跌进浴白,我踩上去,滑一跤,轰然摔在水中,陶陶吓得叫起来,连忙拉开浴帘。

“妈妈,你这副老骨头要当心。”她扶起我。

我手肘足踵痛入心肺,不知摔坏哪里,连忙穿上浴袍。

“妈妈,要不要看医生?”

“不用紧张。”我申吟。

“真是乐极生悲。”

“陶陶,电话可是本市打来的?”

“什么电话?”

“姓英的那个人。”

“哦,是,他住在丽晶,十万分火急地找你。”

我平躺在床上,右腿似瘫痪。

“我帮你擦跌打酒,阿一有瓶药酒最灵光。”她跑出去找。

阿一初来上海,母亲奇问:“你的名字怎么叫阿一?”

阿一非常坦白,说道:“我好认第一,便索性叫阿一,好让世人不得不叫我阿一。”

真是好办法。

那时陶陶还没有出世,现在十七岁半了,他们终于找上门来了。

“来,我帮你擦。”

我心乱如麻,紧紧握住陶陶的手。

“妈,你好痛?痛出眼泪来了。”

“陶陶。”

“妈,我去找外婆来。”

“外婆懂什么,你去叫医生。”我额头上的汗如豆大。

“好。”她又扑出去拨电话。

医生驾到,检查一番,颇认为我们母女小题大做,狠狠索取出诊费用,留下药品便离开。

我躺在床上彷徨一整夜,惊醒五百次,次次都仿佛听见门铃电话铃响,坐直身子侧起耳朵聆听,又听不见什么,我神经衰弱到了极点。

到天亮才倦极而睡,电话铃却真的大响起来。

我抓过话筒,听到我最怕的声音,“之俊?之俊?”

不应是不成的,我只得说:“我是。”

“之俊,”那边如释重负,“我是英念智,你难道没有收到我的电报?”

我尽量放松声音,“我忙。”

“之俊,我想跟你面对面讲清楚。”

“电话说不可以吗?”

“之俊,这件事还是面对面说的好。”

“我认为不需要面对面,我的答案很简单:不。”

“之俊,我知道你很吃了一点苦,但是这里面岂真的毫无商量余地?”

“没有。”

“见面再说可以吗?我是专程来看你的,你能否拨十分钟出来?”

推无可推,我问:“你住在丽晶?”

约好在咖啡厅见面。

我大腿与小手臂都有大片瘀青,只得穿宽大的工作服。

我准时到达。我一向觉得迟到可耻,但是我心胸不够开展,容不得一点事,于此也就可见一斑。

他还没有下来。

我自顾自叫杯茶喝。

我心中没有记仇,没有愤恨,没有怨怼,英念智在我来说,跟一个陌生人没有什么两样,但是他提出的要求,我不会答应,除非等我死后,才会有可能。

我呆着面孔直坐了十分钟,怎么,我看看表,是他退缩,是他不敢来?不会吧。

罢在犹疑,有位女客过来问:“请问是不是杨小姐?”

她本来坐另一张桌子,一直在我左方。

我不认得她,我点点头。

她松口气,“我们在那边等你,”她转过头去,“念智,这边。”

我跟她的目光看过去,只见一个微微发胖的中年男人急急地过来。

我呆视他,我一进来这个人就坐在那里,但我没有注意他,我压根儿没想到这个人会是英念智。

怎么搞的,他什么时候长出一个肚脯来,又什么时候秃掉头发,当年的体育健将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我错愕到失态,瞪大眼看着他。

他很紧张,赔笑说:“我们在那边坐,我是觉得像,但不信你这么年轻。”一边又介绍说,“这是拙荆。”

拙荆?哦,是,那是妻子的意思。老一派人爱来这一套,什么小犬、内人、外子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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