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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火焰 第10页

作者:亦舒

“那是很久很久之前了。”我说:“有一次我对你说:王教授,我巴不得可以跟你谈三天三夜。你记得吗?但是你答:我也希望可以,但是我女儿等着我回去呢。”

“我真的那么说?”他看看我笑。

“嗯。你一直我女儿我老婆的——”

“现在,我们可以聊一整天了。”他说。

“不,也不用廿四小时,我见到你,已经很开心了。十二点钟,你也该回家了。”我说。

他看着我,脸上还是一个微笑,不动声色,他说道:“小姐有改变主意的权利。”

“谢谢你。”我揽着他的手臂。

他很动人,很善解人意,很漂亮,但是我爱的不是他,他爱的也不是我。本来这样的关系最爽快利落,可惜我不是外国人。

他送我回旅馆,我们坐在椅子上聊天,房间不大,但也蛮舒服。我叫来了咖啡,我们对喝着。我的心情好了不少,不枉此行。

我对他说,“换了是别的男人,这种时间,我可不敢单独对住他,但你是不一样的,我对你有无限的信心,你给我安全感。”我笑了。

他看着我说“小丹,我如果是你的话,我就不那么有信心了,你怎么知我不是在打坏主意?”他也笑。

“你真的在打我坏主意?”

“自然。”他还是笑。

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好的恭维,心花怒放,打心底里笑出来,“不会的,不会的,咱们一直说笑话笑惯了。”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大力的敲门。

“谁?”我高声问,有点吃惊。

我既好气又好笑,站在那里不动,门敲得更急了。

“谁?”王问我。

我去开了门。家明冲了进来。他咬牙切齿的看着王。

王错愕的看着他,一时间没把他认出来。

家明已经开口臭骂他:“你这不要脸的男人!还为人师表呢!年届半百了,还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你做梦!我去法庭告你,你身败名裂,我,我揍你!”

他向王冲过去,我没料到他会有这下子,马上奔到他们两个人之间去。

家明一手抓住我,喝道:“你还护着他!你敢!”他用力给了我一个耳光。

我耳朵“轰”的一声,嘴角一咸,马上流出血来,我尖声说:“你打我!你打我!你敢打我?”

家明暴喝一声,“我自己的老婆不打,我打谁?”

“谁是你老婆?那月兑光了,在银幕上打滚的才是你老婆!只准你嫖戏子——”

“住嘴!”王忽然提高了声音。”

我顿时静了下来,看着我那教授。家明也没了声音。

王缓缓的拿起他的外套,脸上的笑容又泛了起来,他风度翩翩的说:“小丹,改天我们再聊。家明,你要玩,尽避玩,但别过了火。”说完之后,他竟拉开门走了。

我顿时大哭起来,一边含糊不清的说:“你好……你好!我死为厉鬼也不放过你!”

家明委屈说:“小丹,我一时胡涂,我一时荒谬,你原谅我一次吧,求求你!求求你,我以后不敢了。”

我抹了眼泪,诧异的问;“你说什么?”

“求求你,小丹,原谅我,看在那十年份上,我们马上在这里注册结婚,求求你,原谅我,你父母都原谅我了,所以让我跟了你来。事情也没有你想的那么坏,是人家渲染的,是我错,千错万错——”他说;“小丹,我是爱你的呀!”

我看着他。心里有一个声音说:原谅他吧,原谅他吧。

家明说:“如果还有第二次错,叫我骑马摔死,走路跌死,开车撞死,坐在家里天花板掉下来压死。求求你,小丹,求求你。”

我问他:“你真的肯改过了?”

“肯肯!明天就去,咱们明天就去注册!”

我看着他,叹口气,“那么……总得有证婚人吧?把王教授去找来吧。”我说。

“他?”家明忍声吞气,“好好,明天我去求他。”

我心里想:呵,原来是妈妈叫他陪我来的,难怪那么凑巧。王一直说我是个聪明人,但也叫我不要太尖锐。好,以后就把这毛病澳了吧,改得糊涂一点。

“小丹,现在好了,小丹,我对不起你!”家明还在那里滔滔不绝的说下去“小丹,我真是杀千刀的,我……”

我向他一笑。在这个太多悲剧的世界里,这一段未尝不是个喜剧。

夏季之梦

闷死我了,闷死我了。

毕业回来,找到一份工作,做了五年整,间中虽然也放过假,升过职,但是天天开这辆小车子,走这条路,老是到同一间酒店的咖啡店吃早餐、上班、对着同样的文件、那班同事、说着一模一样的话、在同一个时间下班、开车回家、扭开电视,看新闻报告,喝一杯威士忌加冰。

我怕日久会发疯。

这样子因循的生活使我悲鸣,我不是不向往阳光空气玫瑰花,我梦想着与一个棕色皮肤、大眼睛的女郎跳舞至天明,我渴望,但是仍然每天过着朝九晚五的枯燥生涯,寂寞如沙漠。

周日早上简直不愿起来,一直躺到中午,胡乱做些东西吃,想出去看场两点半电影,毕竟挺不起劲来穿衣服开车子出去买票子,于是便专等晚报来看晚报。

巴不得到星期一。

几张唱片听得烂掉,电视节目厌透,中环那几个肯赴约的女郎也不能再吸引我。

我能做些什么?

有时候星期六下午逛街,一模一样的领带买了三条,心不在焉,不知所云。

在这个时候,我需要的是一片云彩,不必降临到我身上,能够在旁瞧瞧也是好的。

我的心飞到老远,到浅水湾滩头,远边的白浪缓缓卷上来,洁净的沙滩,碧蓝的天空,野火花烧满了树头,在去年夏天,我常到沙滩的东翼,在那里,几乎常常可以见到一个美女,独自坐在张帆布椅上晒太阳。

她有修长的腿,略为瘦削的腰身,穿比基尼,长发散开,在阳光下发出五色的光彩。

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她。

我并没有走向前去与她说话。

在那种轰烈的艳阳下,只要看到一个同道中人,已经心满意足,认不认识已不重要。

我不知过她有没有看到我的存在。

去年一年,我在这个不知名的女郎身上得到莫大的安慰。

她小小的红色泳衣给我带来欢愉。

夏去秋至,我在家瑟缩的时候,不是不后悔的,为什么不问她的名字呢?如果一直进行下去,或许可以发展到一齐在暖炉边读小说。

但是我没有那么做,未尝不是一种奢侈,我做人永远带着傻气,干什么都讲究姿势。

为着表示自己不是急色鬼,不惜牺牲这个机会。

但凡牺牲,最大的代价是要人知道,现在我放弃也是白放弃,除却天边月,没人知道,真是天字第一号的呆瓜。

今年夏天,不知道她还是否会去到沙滩,浅水湾酒店都要拆掉了,我再也不能够在游完泳到那宽大的露台,吃一客冰淇淋才回家。

去年常常在星期三上午去晒太阳,也曾受过嘲弄,姐姐就不信我一个人游泳。

“恐怕有人在等你吧。”

其实没有,要找亦不难,但确实是没有。

今年的夏天就快到了,我蠢蠢欲动。

鲍司还会准我告假吗?我还能在淡水湾滩头见到那个女郎吗?一切都令我兴奋。

我这个小人物,过着安定的生活,胸无大志,连老板的怒声都不能再令我心跳,但我渴望到那个白沙滩去寻求我夏日之梦。

我爱煞了那个环境。

与那个人。

为爱而爱了,我照照镜子,不相信自己是一个接近三十岁的人士。这么天真。

才四月初,我已经翻出那些潜水工具,预备大展鸿图,都说我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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