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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与十二月 第27页

作者:亦舒

我说:“阿良,你会做一个好丈夫,你知道吗?爱孩子与爱女人……太重要了,将来谁嫁你是有福气的,这些年来,你在香港竟没有一个女朋友?”

他摇摇头。

我叹口气,“阿良,你的眼界可能太高了一点。”

他问我,“要吃冰棒吗?”

“要!那种原始的果汁冰棒。”

他笑笑,走过去买两条,递一条给我。

阿良不住的注视我,我的眼睛与他接触,他又转过头去,我忍不住笑问:“看什么?研究我脸上哪一部份整过容?”

他不好意思。

棒很久很久,天色渐渐暗下来的时候,他说:“你到加拿大来,好吗?那里有很大的公园,我们可以坐着一边聊天一边吃三文治,你愿意来吗?”

我马上听出来了,他的语气很逼切,决不是普通的邀请。我没有回答。事情来得太快,我一点也不知道他对我有意思,我沉吟着。

他又说,“我总是等你的。”

我很感激,但说不出话来,太阳终于在城市的西边落下,在这个人口稠密,沙尘滚滚的大都会里,一个男人爱上了我,而我竟不知道。

在香港谈恋爱是困苦的,我明白,在香港这环境默默地眷恋一个人而不让她知道,迹近高贵,这到底是一个什么都讲速度的商业社会。

我握紧阿良的手。

星期二,世杰在中午约我吃饭。我去了?

一坐下来他便说:“那个人不过是坐你对面的小职员,你用他来气我?大可不必,我是不受激将法的。”

我看世杰一眼,喝一口水,“我知道。”

“知道就好。”他说。

“还有什么话吗?”我问:“我可以点菜吗?”

“点吧。”

“我要鹅肝酱,烧牛肉,糖酱布甸,加许多鸡蛋露。”

“你会发胖的。”世杰警告说:“穿不下衣服。”

我说:“那是我的选择,过去半年内,次次吃饭陪你吃净杂菜沙律,连芝士酱都只准放两匙,嘴巴淡出鸟来!”

“你说什么?”世杰惊问。

“淡出鸟来!很粗,是不是?”我瞪眼,笑,“啧啧啧,世杰,你以后都不会把这种女伴带去大场面,真可惜。”

世杰凝视我,“这是对我的惩罚?

我摇摇头,“这是我本来面目。”

“我相当不喜欢你本来面目。”

“你没有必要喜欢,世杰。”我举菜大嚼,“我们的“黄金女郎”好吗?”

“好。她自纽约回来了。”

“恭喜你。”

“她离了婚。”世杰说。

“喜讯,或者你们可以再重头开始,”我说:“她适合你。富有、美丽、聪明——同样羽毛的鸟聚在一起。”

“你在暗示我别再骚扰你?”世杰问。

我问:“你不会忽然转变主意爱上我吧?”世杰一怔。

“我知道,女人都喜欢问这个问题,”我耸耸肩,“其实世杰,你早在十五年前就把你一生中的每步棋子计划妥当了,我并没有占什么重要的地位。”他凝视我。

“我本身是个小职员,”我说:“我只好安份守己,跟小职员来往。你别说,有时候小两口子过平凡的日子,看电视吃三文治,也很快乐的。世杰,你或者已经拥有一切,但是你快乐吗?你不属于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是属于你的,你不觉得寂寞?”

我说得很诚恳。世杰没有反感,他只是沉下了脸。

“世杰,别算得太绝,别老只顾往上爬,你已失去了气质,你很俗。”

他变色。

我叹口气,叫杯女乃茶,放四粒糖。一口喝完甘香的茶,我站起来。

“谢谢你,世杰,谢谢你。”

“我送你回去。”世杰说。

司机在门口等他,开着平治六OO。

才三条街,走路比车子兜驶更快,不知怎地,坐在车子,我觉得如坐针毡。

我转去跟世杰说:“我对于年轻富翁一点反感也没有,我只是不想做你的周日女郎——每到周末,你约的又是另外一些人,每当你忙的时候,优先的又是别的人,因为我永远是搁在那里的,是不是?”

他没有说什么?司机把车子停下来,我落车。

我急于想知道阿良吃什么饭盒。

“叉烧饭。”阿良说。

“很好吃吧?”

“味道还不错。”他说。

“吃多点,加拿大肯定难吃得到。”我笑。

“你与男朋友重修旧好了吗?”阿良问:“他们说他开平治六0O来接你出去。”

“他从来不是我的男朋友。”我说:“真的。男朋友是另外一回事。”

“男朋友的定义是什么?”

“噢。是你相信的人。是说话有交通的人。受了委曲向他诉说。共同计划将来、互相依靠、互相坦白、互相了解,他一点都不合条件。”我耸耸肩。

阿良抬起一条眉毛,“你才发觉?”

“是呀。”我说:“我才发觉,还不太迟。”我笑。

“你看上去不像失恋。”他说。

“从来没有过的东西如何失去呢?”我反问。

“你否认跟他恋爱过?”

“从没有。”我说。

“你为何跟他约会?”阿良很诧异。

我迟疑地说:“因为我虚荣,贪图他是个建筑师,嫁他可以享福做少女乃女乃。”

阿良笑了。我不在乎,他不会取笑我。

“很坏是不是?我一定是疯了。”我也笑。

“我们下个月就走了。”他宣布。

“乘船?”我问。

“是。我通知公司,我将做到离开前一日。”阿良说。

“我们都会想念你,真的。”我说:“准我来送行?”

“我可以写信给你吗?”他问。

“当然!阿良,我会先写给你。”我说。

他连忙把地址交给我,我看一看,小心纳入口袋中。

他眼睛有点红。

我把下巴搁在写字台上,台面的玻璃是凉凉的。我小心翼翼地说:“阿良,年底我会有两个星期的假,我很喜欢雪,你想加拿大的雪景是否会很动人?”

阿良马上抬起闪光眼睛,他很激动,但压抑地说:“我想雪起码会有六寸厚,”他的语气同样不必要地谨慎,“我们早已买好房子,有四间房间,如果你来,千万住在我们家。”

我想一想,“那自然,我愿意。”我们又握紧手。

星期六。

世杰来电话。“英美同学会在希尔顿有舞会。”

“哦。”我说。

“今天是星期六,我特地邀请你。”

“证明我也有机会做周末女郎?”我讽刺的问。

“去吗?我来接你。”

“好。”我说。

世杰开车来接我,我很恍惚。

也许阿良有事会找我。电话响了又响,没人接听,他会失望。我对阿良非常歉意。奇怪,以前我对约会的态度一向是“先到先得”,但是阿良对我实在太好,他的时间表完全为了迁就我而设……

世杰说:“你这件旗袍很好看。”

“谢谢。”我说。

阿良还没见过我蓄意打扮。趁他未走之前穿件旗袍给他看看。

到了“鹰巢”,所有留学生与非留学生都到齐了,满堂红,争着把舞伴拿出来献宝,也有单身来的男孩子,眼光四处溜,挑拣他们喜欢的女郎。场面繁华热闹得不堪。

我很沉默。

我心中构思一幅图画:异乡的小镇。爱我的人。诚恳踏实的生活。

我转头向世杰说:“我累了,我想回家。”

世杰脸上变得煞白。

“真抱歉,世杰,”我真的内疚,“我竟一直不知道我需要的是什么。”

“我送你回去。”

“不,”我按住他,“我自己会得叫车走,世杰,你留在这里。谢谢你。”

世杰苦笑,“谢什么?”

“一切。”我转身就走,不敢再看世杰的表情。

我在电梯里看表。八点钟,回家还来得及听阿良的电话,内心安乐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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