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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这个颜色 第10页

作者:亦舒

“该死!”

“你还没回答我。”

他声音发抖,“志鹃,千万不要给他进屋,叫他走,我立刻来,记住,叫他走。”

电话已经挂断。

我呆半晌,走到门前,打开,“请进来。”

伊安史蔑夫很斯文,完全不似危险人物,当然、女人的第六感觉挺不可靠,否则雨夜杀手不会屡次得手。

但我急于要把事情弄清楚。

我问:“要不要喝什么?”

“热茶,谢谢,三月份真的还可以颇冷,是不是?没想到咱们这殖民地天气倒跟其祖家一样苦涩。”

“直至一九九七。”

“什么?”他扬起一条金色的眉毛。

我心平气和地微笑,“是殖民地至一九九七。”

他一怔,有点尴尬相。

我知道有位教授,同无理取闹的洋同事争论一个问题,到最后叹口气说;“你所有的,不过是到一九九七。”

“你要同我说什么?”

“啊,”他清一清喉咙。“关于张。”

我看着他。

他是一个十分四正的英国人,西装笔挺,裁剪合度,领带颜色文雅,最令我感动的是一双簇新的皮鞋,我还没见过舍得穿好鞋的英国男人,可见他经济情形十分佳妙,决非是那种周薪三十五镑,故此决定离乡别井,孤注一掷,来到异邦耀武扬威的那种外国瘪三。

我把热茶递给他。

“关于张什么?”我追问。

“你是张的未婚妻?”

我不知怎么回答,我还真的不高兴承认,又不甘向陌生人坦白,于是维持缄默。

沉默是金。一点都没错。

“让我用简单的言语把一件复杂的事解释清楚。”

“请。”

他沉吟半刻,一边打量我,“你长得很漂亮,像你这种外形娇俏,经济独立的女性是不愁出路的。”

事情再蹊跷没有,我一个字也听不懂。

我没有露出半丝不耐烦,好戏就快上演我知道。

“换句话说,你何必苦苦钉牢张元震。”

他薄薄的嘴唇队扁一扁,那种神情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所有的。我的心一动。

“这与你有什么关系?”

“你为什么不明白?他已经不再爱你。”

我哑然失笑,“你怎么知道?”

他像是听到全世界最好笑的事一样,刚欲开口,我寒舍的门铃响起来“哗哗哗,不绝地大声嚷,似救火鬼上门来。

我知道这是张元震赶到了。我去开门。

他气急败坏地问:“他在哪里,他在哪里?”

我用手指一指。

张元震也顾不得我在场,立刻向伊安史蔑夫抱怨,“你怎么跑了来?”声音;压得低敌

伊安史蔑夫一蹬足,“你不说,我来说。”

我说:“不用说了,我全都明白了。”

元震额角上全是汗,忽然之间,也许是心理作用,我觉得他面目婬邪,脸色发绿,不忍卒睹。

伊安史蔑夫走过去靠在他身边“张、我们回伦敦吧,我亲自来接你,你该听我的。”

我连忙跑去打开大门,“是,”我说,“回伦敦去吧,张元震,速速带你的朋友离开我这里。”

“志鹃——”

“我不想多说,张元震,我很明白,我不会替你添增麻烦,再见。”

他见这也不是说话的时候,也只得拖着史蔑夫走。

史一见到他,整个人便象是要融在他身上,两为一体,我实在支持不住,适才吃得太饱了,用力拍上门,便抢到浴室大呕大吐。

五脏都几乎吐出来,辛苦得眼泪鼻涕要用热毛巾揩干净。

在我记忆中,我并未试过大哭,幼时只要嘴角出点消息,父母女乃妈使争着来哄,要太阳有太阳,要月亮有月亮,即使在工作岗位上,也化险为夷,每战每胜,从今开始,我相信我的命运是大大转变了,我已是一个无所有的人,得从头开始。

怎么会变成这样,太不公平。

躲在被窝里不敢出来,暖烘烘也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天旋地转,起不了床,撑着喝一杯葡萄糖水,但呕吐仍没有停止真厉害,这件事竟令我如此反胃。

每个开明的人都会振振有辞提到人各有志之论,那是因为事情发生在不相干的人身上,万一你发觉自己的男朋友出了这种事,反应也同我一样。

还是要上班的。

林小姐见到我,哗然,说我这几个月来老了十年,连头发都没有光泽,眼袋有好几层。

“昨天喝醉酒?”

我摇头,“一滴都没喝,但不知凭地,头晕得如要转入无底洞。”

“应该在家休息。”

“家?谁照顾我?”

“可怜的志鹃,此刻的生活竟同我一样,未婚夫呢?”

“什么未婚夫,现在运流行未婚夫?”

我掩住嘴,大大打一个呵欠,伏在桌上,似个道友婆。

林小姐递化妆品给我,“搽些粉。”

“没有用,不上粉。”我摇摇头,“这一阵子吃得差,营养不够。皮肤粗糙。”

“索性陪你母亲去。”

“别同情我,我会好的。”

我撑起上半身,检查要做的工夫,没奈何,仍然得扑出扑入。我怕病,不愿单独躺在床上,林小姐说过,独身人不怕死,只怕病。我忽然珍惜自己,衣服拉得严密,叫伙计买牛女乃及三文治上来进补,向同事借暖炉,放在足底下,俨如老姑婆一名,就差没养只玳瑁猫。

到中午我心情好转,没大不了的事,我同自己说:出去开会吧。

室内暖气足,户外北风凛凛,一进一出,我有点吃不消,从前开会我老用爸爸的车子及司机,现在站在街角等车,但觉寒风刮面。

那日到家,我才知道辛苦,脸黄黄的跟徐伯母讨救兵,想吃神曲茶。

“我替你拎来。”徐伯母急得不得了。

“不,我自己来。”

“我叫培南同你送茶。”

“我可以走动。”

“你一定是喝了冷风,志鹃,搬来同徐家姆妈同住如何?”

“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培南半小时后到。”她说。

徐培南?他一定会把薄荷油浇在药茶上引我喝,自然毒不死,但也够受的。

小时候他用食指醮了万金油抹到我眼睛来,起码有半小时红肿涩痛,不过大哭之后恢复正常,眼泪使有这点功能。

每次见他,都少不免吃苦,引以为常。

今次他出现的时候,打扮更加出奇,普通的衬衫长裤,但加了只花布领结,脚上居然有鞋有袜。

什么事?我问:“吃喜酒?”

他说;“说得对,我女伴在楼下等我,我们去派对。”

“是谁,那位天半第一号女王老五郭咪咪?”

“人们确是那么叫她。”他无奈,“说是生日,一定叫我去。”

“你也从俗了。”我取笑他。

他冲口而出,“你何尝不是。”

我正在喝药,听到这话,不禁一呆。

“你这个小鲍主,从小到大冷若冰霜,被富足的家庭培养得骄傲倔强,我穷二十年的精力来吸引你的注意力而不逮。”

我没好气,“神经病,我被你欺侮得怕,见你如见鬼,逃还来不及,你还赖我。”

“我对你表示好感。”他惊奇,“你不欣赏?”

“欣赏?新几内亚的食人族把你煮熟吞进肚子里,据说也是友好的表示,你这个人!”

他不以为然,“讨好你还不知道,给你那么多的注意力,还想凭地。”

服了药精神仿佛好些:“去吧,女朋友等你。”

“什么舞会,”他笑着把领花扯下,“老子不去了,今日非要把事情说清楚不可。”

事过境迁,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想留下来陪我。

也许热闹的舞会不适合他,他情愿在我这里说说笑笑。

楼下有汽车喇叭大响催人,我探头看下去,有一辆电光紫的跑车等在楼下,物似主人形,实在错不了,这么夸张,这么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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