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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南天 第1页

作者:亦舒

爱情之死亡

我与史理光在一起的过程,是颇为轰烈的。

他结婚十五年,有子有女,在认识短短的六个月期间,便决定与妻子离婚,走到我家来。

当时“舆论”颇为震惊,而我则被胜利冲昏─头脑,只觉得自己是全世界魅力最惊人的女人:看,一个男人为我抛妻离子,不顾一切地追求我了。

一半也为了感动,便挺着胸膛,丝毫不理会家人亲友的劝点,毅然地与理光同居。

斑潮过后,人们的嘴巴停止议论纷纷,目光也不是那么讶异,自己的一颗心平静下来,便发觉史理光并不是我想要的男人。

不错,他外型很好,长得也潇洒,在局里担任工程师,职业高贵,但是……下了班他就在家里坐着,并且不愿意出外交际应酬,喜欢喝一点酒,专挑我那瓶不知年拔兰地,不到三个月就把存货喝得一干二净,我不是心疼钱,而是现在买也买不到这种酒,原来是存着在过节时应酬朋友的……这许多细节在一年内便惹得我眉头频皱。

结婚久了,他不大注意仪容,开始与我在一起时,他也提起过劲,买过一两条新领带,随后便放弃,回到我的公寓便纽开电视看新闻。

他自己十五年来采下的产业全付交下给妻儿,赤身跑到我这里来,扬言“我整个人都交给你了”,我不久便发觉这是一个大包袱,只好容忍下来。

理光对于我们的将来没有计划。

薪水他自己用一半,另一半交回家做赡养费,再也没有余力做其他的事,现在我开车接送他上下班,我是一个痛苦的胜利者。

但又怎么埋怨呢?毕竟他的牺牲比我大呀。

有时候还得买了蛋糕招呼他的儿女。每隔两个星期,他便把他们带回来小坐,省得满街跑,乱花钱。

连我都讥笑自己太会做人了,我到底在扮演一个什么角色呢?

侧闻连史太太都诧异的跟人说:“这样没名没份,而且还得贴着理光,真难为她。”

我只觉自己是只大羊牯,骑虎难下。

史氏夫妇自幼儿出生后,根本没有太大的交通,平时各干各的。

史太太跟人合股开一间装修公司,很多时候坐在店里,孩子交佣人带,假期约了朋友搓麻将,与丈夫格格不入,因此交理光提出离婚的要求时,她也很爽快的答应。

自然史太太觉得她没有面子,也仅止于此。

离婚后她找到男朋友,是一个承造商,孩子们早已大学毕业,没有负担,环境要比我与理光好得多。

我更有种上当的感觉,身为“第三者”,背着破坏人家庭幸福的罪名,自然要看到人家惨兮兮的才甘心。没想到会有这样滑稽的结局。

我冷眼旁观理光,说他深沉呢,也不见得,但是一个人活到这个年纪,自然也很会得掩饰自己,我很难猜测他心里想些什么,大抵想是想的,见没有解决的办法,也就搁在一边。

有时候我问自己:“伊娃,你打算就如此与史理光过一辈子?”

心里也隐隐觉得无此可能,因此反而对理光加倍纵容起来,下了班来不及的回来陪他,周末老板要我开工,便板起面孔,有种慷慨就义的感觉。

我跟自己说:伊娃,你都廿八岁了,还有多少个青春?这样杷下去,要到几时?

理光喝了两杯,也会同我说:“你若离开我,我就完了,天地再大,也没有地方容我,我的妻子早找到情人,所以你若抛弃我,我与你同归于尽。”

我当作笑话来听,如今谁还肯为谁赔上性命,没有这样的道理,不过理光的确为我牺牲了许多而我,我除─赔上青春,还有名誉。如果离开理光,我也很难会找到更好的男伴。

我苦笑。我们两个人真是耙上了。

话虽如此,只要不大去想它,生活大致上还是过得去的,圣诞节我们哪儿都不去的,买了新鲜的蔬菜肉类做火锅吃,对我来说,未尝不是新风味,往年穿插在各个大型派对中,被众男搂搂抱抱喝得大醉,几个晚上连续般闹,也不见得快乐。

我想休息。

做工做得久了,连续不断的十多年,真想休假一整年,好好休息一下,恢复元气,当然,如果环境允许,我也希望可以藉此机会生一个孩子。

我并不仇视理光的孩子,神话中后母丑恶的嘴脸不复存在,我比较喜欢他的儿子,小男孩傻里傻气的才七岁,根本不知道父母已经离异,因此视我如一个好客的阿姨,一进门便问:“冰淇淋呢?花生米呢?上次玩的怪兽游戏呢?”

他的女儿已有十二岁,难缠得多,有意无意之间,尚会讽刺我几句,她父亲斥责她,她也不在乎。

理光的口头禅是:“这小孩,长得跟她母亲一模一样,小家子气。”

我反而善这小女孩不值。她的态度是正常的,她需要容忍。

有时候我们也交谈,小女孩会问我:“你会嫁我爸爸?”

我很感慨的说:“我不知道。”

她讶异的问:“你不是急着要嫁人吗?”

我也不知道如何回答她才好。

最近因为开了职,不但工作烦忙,应酬也非常多,时常在下了班还要与同事晚饭打牌,把理光一个人扔在家中,开头不习惯,老忘了家中有个人,非常的歉意,后来就觉得不便,既然挂住堡作,又得照顾“家人”。

理光曾经向我抱怨:“这层公寓,以你为灵魂,不知怎地,你一离开,我简直就不下去,非得出去喝杯东西不可。”

我老笑他不甘寂寞。

理光的命根也并不是我。

他爱他的儿子。

那小男孩得到他全部的宠爱。

理光跟我说:“弟弟长得跟我小时候一模一样。”

“啊,你尚有自恋狂呢。”我取笑他。

“不不,我只是讶异于造物主的奇妙,我有时候想:即使我本人死亡,我的精神不灭,因为我儿子的体内流着我的血液。”

“得了哲学家。”

小男孩对我很友善,无异地长得似理光,连皱眉头,耸鼻子这小动作都一模一样,一定是受了遗传因子的控制,上帝连这样的细节都照顾到了,真正奇妙,理光说得对,我们也开始明白到人们为什么要含辛茹苦地养育下一代。

理光说:“你爱弟弟,我也很感动。”

“看在像你的份上。”我微笑。

到现在他还说这样客气的话。

我与史家唯一不交好的人便是史太太。

虽然她与理光早已分居,但我不知道她本人叫什么名字,也不甘心问,人家叫她史太太,我也叫她史太太。

她是一个非常小器的女人,一点点的事斤斤计较,家里一只冰箱坏了都闹一场。

她打电话叫理光听,总说:“弟弟有事找他。”

我忍不住说:“你要见他就说你要见他好了,不必说是孩子要见他。”

史太太苦无其事般笑:“那还不是一样,孩子是我生的。”

“哪个女人不会生孩子?”我不服气。

“不见得啊,凌小姐,现在的女人,爱得死去活来是一件事,你让她为男人生孩子,又是另外一件事,凌小姐,是不是?”

我哑口无言,真的,我为理光牺牲了这么多!但是“生孩子”始终是说说而已,只算是闲聊的话题之一。你真让我大起肚子来,我可没这个胆子,我哪来的时间养宝宝?公司说不定什么时候派我到欧美去,我略为退缩,这种机会就一去不再,生孩子的女人多,事业有成的女人少,鱼与熊掌如可兼得,那当然好,如不能够两全其美的话,也只好自私一点,顾了自己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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