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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女郎 第25页

作者:亦舒

丹薇咪着眼睛看着我,微笑。

我的心痛如绞。以前她拿起文件夹于上律师楼,短头发,一整套的考究的便服,神气十足,怎么看都像个小男生,而现在这么女性化了?这么的叫我心酸。

我轻问:“他们怎么会懂得你?”

她耸耸肩,“上班是上班,下班总要把时间杀掉。在他们眼中,至少我是个挂牌的律师,至少我是个略有姿色的女人。”她淡淡的答。

“丹薇,你岂止略有姿色。”

“但是我不像她们那么美丽,是不是?我不美。”

“是的,你是美丽的。”

“谢谢你。”她笑,真的七分醉了。

“丹薇,你喝多了。”

“没有,没有。记得那一日我真醉了,对你说了多少话,又哭又吐,你只是铁青着脸不晌。你对每个人都那么好,我得不到你的欢心,错一定在我。”

“我不知道你在乎。”

“当然你知道的,我太在乎了;所以才那么讨厌,爱是最不潇酒的,我太年轻,不知道如何爱你,然后最好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我欲告诉你,下雪的时候有多冷,我要告诉你,全章的商业条约我背得出,我要告诉你,我如何为你流泪。但如果你已经忘了我,这些噜嗦又有什么用呢?你从来没有再来找过我,好像我是你的仇人,我做错了什么?或者只是你根本不喜欢我,不是因为我做了什么,或是没有做什么。我很高兴今日见到了你,我一直没有忘记你,自从离开你,我潦倒至今,与这种人在一起,我是完了,他们要怎么样就怎么样,我是完了,无所谓,只有你是有所谓的,既然失去了你;既然失去了你……”

音乐早停了,换了一支。

我轻轻拥着她,默默的听着,以前她只会皱着眉头跟我像律师与律师似的答辩,以前。

拌女唱着:

“一日又一日,

我得面对一整个不属于我世界的人,

我真的那么强壮?

我可以忍受这世界给予残酷的一切,

但是没有你,

我一日也活不成……”

“我不再活着了,”丹薇笑,“我什么都做、拍马屁,低声下气,抢案子来做,开夜工,我不是你认识的那个人了,你也不是我那个时候认识的你,也许现在的我,碰到以前的你,两个人会过得很好。或许现在的你,碰到以前的我,也会过得很好。你听懂了吗?这就是缘份,时间是缘份。十年前你会娶现在这个太太吗?我还记得你怎么把这类型的女人批评得一文不值,然后转头说:‘丹薇,丹薇不是这样的,是不是丹薇?’”

我什么也不说。

丹薇说:“我讲得太多了,我要回自己的桌子了。”

“今夜你跟他们去了?他们是谁?”我忍不住问。

“今夜你碰见我,不是个偶然,你关心我,我感激你,但是明天呢,后天呢?我已经四年没见你了,你没有看见我的眼泪吧?我的眼泪太远了,你管不到了,谁没有谁活不下去呢?你要问他们是谁,让我也问你,那个名义上算是你老婆的女人又是谁?”在这一刹那,丹薇的眼神恢复了她一贯不可一世的神态。是的,她就算堕落了,那是她清醒明白的选择,我老婆的堕落,是一种猪猡活该出生在猪栏里的感觉。我无言,我放开她。

丹薇一身雪白,走起路来,绸衣飘飘拂拂,人的命运各有不同。

她忽然转过头来说:“真奇怪,我并没有找到比你更好的,没有。”

我还来不及说话,她又转身走了。

那个叫唐的男孩子瞪我一眼,抓看她的手。

我转过头也走了。

丹薇不再是我知道的丹薇。

我也不再是丹薇知道的我。

现在我们两个人都没有选择,问题是我不再苛求,我很快乐,因为我没有教育水准,我只不过运气好,赚了点钱。而她,她始终是不同的,曾经一度,我也有那个虚荣心,想发她为妻,她到底是不同的。

我们回家,妻换了花边透明睡衣出来,直嘀咕,“那女的真邪门,脸那么扁,又不漂亮……”

我一转身就睡着了,看,我已经练得这么到家了,没有任何事可以使我失眠,甚至不是丹薇,我爱过丹薇吗?我与那个大眼睛的男孩子有什么分别?当初与丹薇在一起,也不过是虚荣心,舞女酒女泡久了,妈的,约会一个法科大学生,多帅。只是丹薇那时年轻,她真爱上了我,而且在分手的时候才发觉她已经爱上了我。

我害了她?不不,她是不会被害的,她那样的女孩子,开玩笑,她是第一流的女人,一百个男人也害不了她,今夜她喝得更醉,明早她还是会准时爬起来去开庭的。

丹薇是什么人!谁能够影晌她的大局!

一星期之后,我到大会堂低座去等朋友。正在喝啤酒;一抬头又是丹薇!

的确是她。

她的黑发束在脑后,梳成一只髻,脸上粉红粉红的,精神饱满,纤细的身段,满面笑容,穿看一套米白色凡立丁西装,三件头的,背心上扣一只挂表,手挽鳄鱼皮文件箱,正与一个外国人说话。

那个外国中年男人替她挽着件银狐大衣,看着她的睑像看了迷似的,两个人不晓得在说什么。

丹薇没有看见我。

她太忙,她看见别人的时候是极少的。

她并没有完,她才刚开始呢。

酒后醉话难道可以当真吗?

看她现在这个样子,我凭什么去配她?我还是回去与我那三流明星老婆相处到白头偕老吧,宁可人高攀我,不可我高攀人。

不。

丹薇还没看见我,她与那风度翩翩的外国人走到门口,那个外国男人为她穿上大衣,大衣连帽子,帽子罩在丹薇头上,银狐的毛围在她不化妆的脸上,扁扁的,那种自然可爱是说不出的,四年了,四年前也是这份特别的感觉吸引了我。

她还说她无法获得我的欢心,其实是我怎么做,她怎么瞧不起我。

外头在下雨,她毫不在乎身上穿的是什么,这是她一贯的作风,那一年我认识她,她披蓝狐大衣,开巴哈马黄色跑车,也是倾盆大雨,前来看我,都是以前的事了。我为她买了姜花,她喜欢姜花,都是以前的事了。

我的确爱过她。

怎么能不爱呢?有几个丹薇呢?像我老婆,开过双眼皮,做过鼻子,还有一切暧昧的事,我容忍她,那是因为注定要容忍她,她知道我在容忍,因此感激涕流,我们的关系建于这种条件之上,白头偕老还有什么问题。

至于丹薇,当然她寂寞,她是为寂寞而活的。寂寞等于她生命的一部份。不过不是在白天,白天她一睁开眼有三千样的事等她去办,坐咖啡馆对她来说都是一项罪名,浪费时间。

当然她有寂寞的时候,每一天的工作成功地完成了,回到豪华的公寓中,那一刹那,才是寂寞的,找再多的小子们陪她喝酒跳舞,还是寂寞的,表面上她是妥协了,内心的反抗更强,对生命的反抗。这个世界只适合我妻子这种女人,因此我发她,我要利用她帮我尽可能愉快地生存下去,打打麻将,说说黄色笑话,拍拍我马屁,混混日子,一辈子就过了──哦还有,别管人种是否优秀,生半打孩子玩玩,我老婆可不懂生命的可怕,人生的哲理,这是丹薇的论调。

丹薇离开了。她没看见我。

我们都活得很好,十年后,廿年后,卅年后,我们或许还会见面,我也许不认得她,她也许不认得我。

毕竟一度,我们是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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