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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安琪儿写照 第29页

作者:亦舒

我向他点点头,他也向我示意。

我们一声不响的各奔前程。

大城市内有什么是天长地久的呢,有,钢骨水泥,水门汀森林可以长寿至数百年。

生日哩。

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淋浴吃三文治,然后扭开电视。

看到画面,一怔。

萤幕上的正是那位先生。

女主持人花枝招展地问他:“你迟到半小时,这是何故?”

他开口了,“我被困电梯里三十分钟,”

“真的?”女主持无缘无故花枝乱颤,像是听到最好笑的事似的,“电梯中有没有其他人?”

他略为犹疑,“有。”

“是同性还是异性?”

我没有看过比这更无聊的节目。

他说:“是位小姐。”

那位小姐就是我了。

我觉得这个生日过得很精彩,比别的生日特别。

我朝萤光幕扬一扬酒杯。

主持人问:“与你同处三十分钟?她有无请你签名?”

“没有。”

“没有?”

“她没有把我认出来。”

主持人笑,“你太会开玩笑了……怎么可能没把你认出来?”

他们转了话题,说到他新完成的作品。

那位先生神色自然,有股清秀的气质,很讨人喜欢。

原来适才他是往电视台途中。

看完节目,熄灯睡觉。

在今日之前,我从没想到会活这么久。

生日越来越残酷.

第二天红日炎炎,也就把前一个晚上的事忘了。

生日既过,也不再感慨。

居然嘻嘻哈哈地与同事若无其事地有说有笑。

男人聚在一起,说女人。

女人聚在一起,自然说男人。

大谈未来对象要具备些什么条件。

空谈有什么用?到之二十五,只要是活的男人,也就是好伴侣。

当真轮到我发表意见的时候,也只得矜持的说:“我要一个英雄。”

她们不明白。

我也没再解释。

下班的时候,仍然用那部电梯,仍然不喜欢它,仍然勉强自己接受它。

六年半了,在这幢大厦出没,没有一天开怀,不知恁地,日日意难平,多么刻板的日子,无法突破,无法自救……真要命,理想不能达到。

电子喉咙向我报告:“你在十一楼。”

今日,同梯人是两个脸上长满小庙的后生小子,大谈保时捷跑车有什么优点。

我有一丝寂寥。

黄昏,太阳比较淡,出了电梯,走到街上,溜踏着橱窗。

心不在焉。

原来有人与我一般不爱说话。

真是难得的,尤其是做他们那一行,不说话怎么行?

吃开口饭的人不开口,我莞尔,未免有点滑稽。

可惜他不是一个普通人呢,我惋惜的想。

做一个特殊的人,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但至少他本人可以获得一定的偿还与报酬,名人的伴侣,才真正难做,永远是影子,永远不讨好,付出的心血落在水中,即使修成正果,也得战战兢兢。

不必了。

快乐同名利有什么关系呢。

但如果他是普通人,他正是我欣赏的那种异性。

单是不多言已是黄金般难能可贵的质素。

天气开始凉,很年轻的,十多岁的男女孩子,对于天气没有感触,什么时候都是玩的季节,打球游泳旅行看戏……我也会经渡过那样的青春期。

现在秋风一起,但觉萧杀。

饼一日,站在路边等车,淡淡日光,灰尘飞舞,令人有前途茫茫之感。

并不是没有归宿的缘故。

所谓归宿,不过是嫁人组织家庭,继而生儿育女,那还不容易。

我要的却不是油盐柴米与老爷女乃女乃生日送什么礼这些,我要一个人握住我的手,问我是否想跳舞至天明,问我是否要制造罗曼史。

听上去很老土吧。

我俩可以在深秋时分到海德公园去散步,满地黄叶,呵气成雾……

没得救了。

从来不会想过如何在黄金股票上着手。

不禁苦笑起来,头低低的踏进电梯,过完刻板之一天,打道回府。

我听到咳嗽声。

咦。

谁故意引人注意?这并不是真的咳声。

我一抬头,噫,是那位先生,又遇上了。

这还不算什么,令我感到震荡的是他双目闪烁着无限喜悦。

既然如此,我也不必掩饰自己。

我微笑,朝他点点头。

很久没有微笑,居然笑得这么自然,真不容易。

他有点腼腆,不知如何开口。

索性不开口,我仍低着头,但嘴角的微笑没有消失。

电梯到了楼下,真有点依依不舍。

他走在我身边,怎么,同路?

如果他请我去喝一杯啤酒,我会同往,反正我要到“牛与熊”去松弛一下。

他没有邀请,我只得往前走。

他也没有离开,紧随我。

忽然之间,熙来攘往的人群一点作用都没有了,他们以慢动作淡出,整条街上,只剩我同他两人。

是,我们没有握手出也没有问我是否要去跳舞,但已经有那种暖洋洋的前奏.

他随着我进酒馆。

女侍认得我,给我取来例牌饮料。

我们坐在小小圆桌边,面对面,膝头几乎碰到。

我努力想开口说话,但不知应说什么,总不能问“先生贵姓,到什么地方玩多”,况且我知道他贵姓,本市每个人都知道他贵姓。

看情形他也在努力思索,奈何终于没说一个字。

他会不会当我是哑巴?

就算是,也不重要,因为我没有非份之想。

倒是他,该利用这个机会好好放松,很难得有人坐在他对面而不喋喋地求他签名的地步,真不容易。

为什么要求签名?是否要证明的的确确见过该位名人?真是奇怪的心态。

才想到这里,四周围已经有人转过头来看他,同时窃窃私语,特别是女孩子,已经有所行动。

他也注意到,露出烦恼的神色来,双目中且有一丝无奈。

我匆匆喝完手中的黑啤酒,放下钞票,站起来走。

有几个女孩子叫他的名字,我们假装没听见。

走出酒馆,他的情绪已经低落。

我扬手叫了部街车,他替我拉开车门。

我向他点点头,上车而去。

这是我毕生最奇特的一个约会。

毫无疑问,他喜欢我,因我对他的名气不感兴趣。

这是真的,我只对他这个人有好感。

如果他要见我,他知道我在何处出没,如果我要见他,我可以打开报章杂志。

但是名气与他,已不能分割,两者共用一个心脏,如连体婴,分割会导致死亡,没有可能他会做回一个普通人,况且普通人也不好做,做名人做久了,早已忘记如何做普通人。

我很同情他,希望也有人同情我。

下雨了。

细丝毛毛雨,懒得打伞,淋湿的大衣只要抖一抖,又可以再穿上。

这一季我挑了件大红的呢大衣,因习惯低头走路,过马路危险,希望红色引人注意。

电梯还是那一部电梯,工作还是那份工作,人还是那个人。

他总比我先在电涕里,故此他的出没点在高几层,我们已是四十二楼,上面只余五层。

那五层大部份是律师行,大概是来找法律顾问,而且来得很频。

实不应花太多时间在他身上。

饼没多久,我跟老板到夏威夷出差。

这是一个全世界最闷的地方,有人说,在夏威夷,不能同一日晒太阳或游泳,要分开来做,否则第二天不知于什么。

刺目太阳,不但摧残皮肤,也令人烦躁,没事时躲酒店房内睡大觉。

南太平洋不是没有好去处,只不是夏威夷群岛。

老板同人诉苦,“我这助手什么都好,可惜冷若冰霜,很难博她一笑。”

他不是坏老板,公事上臭得似猪,但感谢主,从没邀我喝过咖啡。

十天后回到老家,一切记忆都已冲淡,旅游就是有这个好处,于是一切又可以从头开始。

加薪那一日,我去买了一只蒲昔拉蒂的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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