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登入注册
夜间

她一定很爱你 第28页

作者:于佳

“杭佚哲……”她讷讷地站在原地,已经没有冲向他的勇气。

他踉跄两步,倒在她的怀中,他用最后的力气走到她的身边,语言已经成了苍白的一滴水,拯救不了铺面而来的大火。

爱,因火而疯狂。

尾声

第二次做新郎,杭佚哲没有紧张的情绪,却多了几分担忧,怕自己不够好,怕这样简陋的婚礼让武焰鹤不开心。

上个月屈步宣布焰鹤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在法律上具有结婚的资格。他什么也没说,拿结婚证书作为送给她康复的礼物。

原本焰鹤还是有些担心,怕自己发病的频率会越来越频繁,怕自己成为杭佚哲的负担,更怕自己疯了以后会忘记爱他,但所有的担心在杭佚哲的一吻中尽数化解。

他不是热情的人,却为了她而放纵自己。她知道,即使有一天她疯了,傻了,忘记他了,也不会忘记心底的爱。

好吧!那就嫁吧!一生只此一次。

只是,杭宁愿意有个只大他五岁,连自己都照顾不好,还有精神病的后妈吗?她不确定,甚至非常担心。

版诉杭宁他们准备结婚的事是他正在玩电子游戏的半途中,心不在焉地听了他们的打算,他也心不在焉地给了他的回答。

“妳做我后妈?妳像吗?”在她的心凉到半截的时候,他却丢出一句,“妳做我姐吧!我老爸儿女心比较重,在外面妳做他老婆,回家做女儿,绝对划算!”这件事在杭宁那儿就算是敲定了,这不!今天他还成了他老爸的伴郎,儿子给老子做伴郎--这小子真有个性!

婚礼进行曲奏响,焰鹤穿著火红色的小礼服在哥哥的陪伴下向神坛走来。一般新娘都会穿白色的婚纱,她却选择了火红色,那是火烈鸟浴火焚身的颜色,她希望自己即使疯了,也不会忘记这特殊的一天。

“杭宁……”

“什么,老爸?”杭宁眼睛直直地盯着将要成为自己小后妈的焰鹤。别的女人在这种场合穿火红色,看上去会很别扭,偏偏她穿让人有种说不出的赏心悦目,好象她天生就该沉浸在焰火中。

“如果有一天,我先焰鹤而去,你要把她当亲姐姐一般照顾。”这是杭佚哲在结婚开始之前要跟杭宁叮嘱的话。

他不要焰鹤母亲的悲剧再重演,所以他要杭宁的承诺,承诺有天他若是先焰鹤而去,依然有人照顾着她。

他还决定婚后不再要孩子,一方面他不要她母亲娘家的疯狂基因再危害后人;另一方面他不希望任何小小的变动刺激她的神经。

她既是他的孩子,也是他的妻子,他愿意用两种爱来宠她。

“杭宁,你能答应老爸的这个请求吗?”

小后妈离他们只有三步之远了,望着父亲焦急的眼神,杭宁慢悠悠地说道:“我的保证比不得你长长久久地陪在她的身边,这道理你该明白。”

他明白,他也珍惜。所以他要更多地为她打算,“就这么说定了,我活着一天她是我的责任和爱。若我去了,她变成了你的责任,你抒发亲情的对象。”

“好啦!好啦!”杭宁不耐烦地拉拉他的手,提醒他婚礼即将开始,“未来的路还长着呢!现在想那么多有用吗?”

他用不屑一顾的表情迎来了他的小后妈以及新郎、新娘在神坛前最庄严的誓词--

“无论贫穷、疾病、死亡,还是……疯狂,我都会永远陪在妳身边,不离不弃。”

全书完

后记--疯狂的作品

喜欢简单的我从来没写过如此复杂的情感世界,我快要疯了。现在知道伯莎?梅森是谁了吧?

《简·爱》中横插在罗切斯特和简爱中间的第三者,罗切斯特在神的面前发誓要相守一生的第一任妻子。

我不想讨论名著,我没资格,也没胆对它发表任何无理的评论。我只是觉得,每个人都有感受爱的权利,即使疯子也不例外。爱会让人发疯、发狂,这固然不好,但这世上又有多少人能爱一个人爱到“火烈鸟”般浴火焚身的程度?没有大悲大喜的冲动,只有无怨无悔地爱着;没有地老天荒的奢望,只是想炙热地爱着;没有剥夺与毁坏的念头,只是将爱情进行到底。

几年前经典日剧《恶作剧之吻》相信让很多女生在大笑之余潸然泪下,你不觉得琴子对直树的反应就有点像疯子吗?疯狂地爱着某人,只要不是伤害,不带给他困扰,放下好与不好的评论,我只问有什么不对?

在爱之前先算计好会不会受伤害,爱得有所保留,爱得留有余地,这固然没有什么不好,可是能疯狂地爱一回(只爱一回,第二回便是浪费)又有什么不好?

聊了这么多无厘头的废话,不知道有多少看倌已经准备好烂西红柿、臭鸡蛋准备丢我。说不怕是假的,被口水杀死的人已经多到没办法细数,我还是保留一点活着的机会比较好。最后再无聊地问一句:你曾经疯狂爱过谁吗?拿这本书与过往的感情一同分享吧!版诉自己,我不是疯狂,我只是比任何人都敢爱,我是英雄!

于于的好友--蝈蝈在此PS:于于是狗熊!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单击键盘左右键(← →)可以上下翻页

加入书签|返回书页|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