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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爱情回来过 第2页

作者:于薇

属于宋凯杰的这帮人,等对方一走便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

“大哥,你那只钻表少说也有十几二十万,赌他那辆破铜烂铁划算吗?”

“你们懂什么?潘孝仪那辆摩托车是去年日本重型车赛的总冠军,要不是他那立委老爹跟日本车商关系良好,对方怎肯出让。不过我可不怎么稀罕那辆摩托车,只不过看不顺眼潘孝仪拥有那辆车的屌样,所以要杀杀他的锐气。”宋凯杰一副喜孜孜的模样。

“大哥,不过那个齐方榆可不好追呀!”

“是呀,大哥,万一咱们输了,那怎么办?”

宋凯杰也明白这赌注有些冒险,而底下人又左一问、右一句的惹得他好是心烦,于是乎凶狠地瞪了他们几个一眼:

“所以你们要替我想办法追上齐方榆,千万不能让潘孝仪看笑话!”

众人一听,连忙左闪右躲,深怕一不小心便成了大哥的镖靶。

“大哥,我长得太‘温柔’,那个齐方榆看不上我的。”排行老二的陈奕秾赶紧推托。

“我比老二更‘爱国’,派我去一定失败的。”老三魏升桐也四处闪躲。

“我只会打架,别叫我去把马子。”老四杨圣伊更不愿意。

于是大家你看我、我看他,最后众人的目标不约而同落在老幺的身上。

“我们怎么都忘了超级武器就在这里!”

正斜躺在粗树干上打盹的秦方洛被众人这么一喊,差点从树上滚了下来,睁开惺忪的睡眼伸伸懒腰才发现,一双双突然变大的黑眸正漾着兴奋的光芒注视着他。

“又要打架?一对一?跟哪个学校的?”

别怪他会一醒来就这样问,秦方洛在这群同侪中虽然年纪最小,但身手却是最好的一个,打架只要有他在,一切都容易搞定。但众人的目光摆在他身上,可不是要他去找齐方榆打架,而是这小子除了一身好身手外,还长了副迷死人不偿命的英俊脸蛋,校园里对他着迷的小女生可从林荫大道路头排到路尾,包括比他大的学姐,也有人为他争风吃醋而大打出手。

不过这让男人嫉妒、女人爱慕的大帅哥,却拥有个十分怪异的癖好,不管在哪个场合,只要没事做他就打盹,包括上课也一样,因此成绩总是烂得一塌糊涂。

“不是!”众人齐喊。

“喔,那就没有我的事喽。”语毕,他又悠哉地躺回原来的位置。

宋凯杰一抹诡谲的微笑,心中似乎已有胜算了。“等一下,老幺,有件很重要的事要交代你去办”

这个座位仿佛是她专属的位子,就在图书馆阅读室的最角落,抬头可以看见窗外随风摇曳的木棉树,偶有轻柔的棉絮包裹着种子飘落在窗台边,而她身旁的空位总是没人坐下。曾经有几个想搭讪的男生大剌剌地进驻,但没几天便教她冷傲的眼神给吓跑了,冰山美人这封号,大概就是从那时候传开来的吧。

依惯例,齐方榆先复习今天的课程,再将明天的功课预习一遍,才将多余的时间拿来阅读课外书籍。她一向喜爱看书,不管是哪类型的统统涉猎,不过严格说起来,她还是偏好文学书籍,尤其是诗词散文,经常见她捧在手里研读。

才摊开泰戈尔诗集的首页,一个巨大阴影罩在她的头顶,她下意识地抬眼瞄了一眼,发现有个高大的男生拉开她身边的椅子,毫不客气地坐了下来。

又是一个不怕被冰山冻死的家伙吧!齐方榆私下揶揄,却未在脸上泄漏任何表情。她一向习惯控制自己的情绪,尤其在陌生人面前,几乎连看他们一眼都懒得施舍。

她的朋友不多,甚至可以说少得可怜,她并非生性冷漠,只是习惯以距离来保护自己。或许是因为父亲保护过度造成的后遗症吧,不过她一点也不介意,更不想去替自己辩解些什么,反正懂她的人,自会明白她的真性情。

只花了一秒钟让自己察觉他的存在,懒得抬眼看对方一眼,便埋首书中,进入泰戈尔的诗词世界神游去了。不知过了多久,她合上诗集打算让眼睛休息片刻,才稍稍抬起头来,却赫然撞见一张大脸杵在她对面的桌上,吓得她连忙往后一退,微露惊吓的表情,不过那也只是稍纵即逝的失控,随后板起冷漠的面孔问道:

“你怎么坐在那里?”

秦方洛左手托腮,炯亮迷人的双眼瞬也不瞬地盯着她,毫不隐藏正在欣赏她的眸光。当齐方榆言词咄咄地逼问时,他丝毫不受美人寒冰似的冷光威胁,依旧凝盯着她完美无瑕的脸蛋回答:

“你是问我为什么会坐在这里吗?嗯,这说来有点长,不过我很乐意为美丽的女生解惑。首先是小人不才,被上一所学校给退了学,又幸好有铭星高中肯收留我这个坏学生,才不至于变成学业中辍的小孩;为了报答学校的厚爱,所以我决定发奋图强,打算好好地读书,因此就跑来图书馆当个乖学生喽!”

只见两团怒火在齐方榆澄亮的瞳眸中点燃,她最讨厌这种嘻皮笑脸、不学无术的学生,尤其是这种藉机搭讪的男生,最最令她讨厌!

“请你马上离开这个地方!”齐方榆红颜薄怒地瞪着他。

尽避美丽却高傲的女同学已下驱逐令,但秦方洛仍一派优雅地杵在原地,而那张俊美得连恶魔都嫉妒的脸孔,正以无辜的表情深凝着鲜少情绪失控的可人儿身上。“宝贝,这里是图书馆,人人都有权利到这里温习功课吧。”

“不要叫我宝贝!”齐方榆几乎是低吼出声。

这个男生可恶极了,不仅跑来打扰她的宁静,还毫不知廉耻地死盯着她猛瞧,现在还敢唤她宝贝,简直比冒犯神犊还要可恶。

“你不喜欢我叫你宝贝吗?”他调皮地吊吊眼球,嘴巴噘呶得高高的,浓黑如炭的双眉微微上扬,颇为认同地点头:“也对,叫宝贝是俗气了些,而且也很多人喊了,还是叫你小榆比较好听和舒服。”

“闭嘴!”齐方榆气坏了,她从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男生,莫名其妙地跑来搭讪,还喊著令人恶心得掉了一地疙瘩的名字。“不准你再开口说话!”

发出强制命令的同时,饱含怒气的忿眸正好迎上对方热情爽直的一对黑眸,在四眼交缠的瞬间,有股不知名情愫迅速冲撞她的心房,她不明白那是什么,但却一点也不喜欢被人这么赤果果地盯着,仿佛自己是个漂亮的商品,任由人品头论足、批评指教。

齐方榆任性地别过头,根本不想承认自己的失控与这英俊的陌生男孩有关,她想维持一贯的冷静与淡漠,想刻意假装对方完全不存在,想遗忘他方才嘻皮笑脸的面容。

但她竟然做不到!

他虽然如她所愿地闭了嘴,但她知道他的视线仍旧落在她身上,而这不需证实的直觉令她相当地不自在,浑身如长了刺般地难受,仿佛再多待一秒会要了她的命一样。

她有些恼怒了,气对方莫名干扰了她的情绪,也气自己竟然会如此沉不住气,这是从没发生过的情形,她一向对那些骚扰的男人视若无睹,而今却为了一个痞子而动怒。

她讨厌他!而且是真的非常讨厌他!

齐方榆气愤地盖上诗集,二话不说抱起书本疾步往门口方向而去,她再也不想看这个痞子一眼。

秦方洛似乎没料到她会甩头走人,连忙跳过桌面捞起课本急起直追,一点也不把校园纪律放在眼里,甚至根本忘了这里是绝对安静的图书馆,他这一跳跃发出巨响的后果,当然就是让在场所有学生饱尝惊吓并纷纷抬头寻找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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