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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无泪 第8页

作者:张小娴

“不要觉得我可怜。”她固执地说。

“我没有这样想。”他回答说。

“你不是宁愿和一个健康的人一起吗?”

“每个人都会生病的。”

“但我的病是不会好的。”

“说不定有一天可以治好,很多病从前也是无药可治的。”

她难过地笑笑:

“那也许会是三十年,或是五十年后的事。”

“我们有的是时间。”他说。

她看着他,嘴唇因为感动而紧抿着。

“别傻了。”她伤感地道。

他不解地看着她,想弄明白她话里的意思。

“我们还没有开始,你不需要这样做。”她说。

“对我来说,我们已经开始了。”他笃定地望着她。

泪水在她的喉头涨满,她咽了回去,告诉自己,以后要为他坚强。他会是她今生看到的最后一抹色彩,远比沙漠的地平线壮阔。

他羞涩而深情地告诉她:

“假使你不嫌弃我有少许近视的话,我愿意做你的一双眼睛。”

她整个人溶化了,感到有一双温暖的手把她拉向怀里。她飞向他,在他的胸膛里搧动,庆幸自己没有永远留驻在非洲的大地上。否则,她今生将错过了这个永恒的瞬间。

第二章和光阴赛跑

苏明慧手里拿着一面放大镜,躲在图书馆二楼靠窗的一方书桌前面,读着一迭笔记。她已经不能不借助这件小道具了。它上面有一盏灯,把灯拧亮了,可以看得清楚一点。不过,用这个方法温习,很累就是了。

她搁下放大镜,朝窗外看去,正好看到一个小黑点大老远朝这边跑来,愈走愈近。虽然对她来说,仍然是朦胧的一条人影,但她早就认出是徐宏志了。上帝要一点一点地把她的视力拿走,徐宏志的一切却同时又一点一点地深深钉入她的记忆里。单凭他走路的样子,她就不会错认别人。

她朝他挥手,他也抬起头使劲地朝她挥手,动作大得像停机坪上那些指挥飞机降落的工作人员般,生怕她看不到似的。她却已经认出这个小黑点。

现在,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了上来。

“怎么样?”一双期待的眼睛朝他抬起来。

他从牛仔裤口袋模出那张折迭成一角的成绩单来,在她面前神气地扬了一下。

她把他手里的成绩单抢过来抖开,用放大镜看了一遍,吃惊地望着他。

“你全都拿了A?”

他靠着她坐下来,把脸凑近她,问:

“有什么奖励?”

她在他脸上捏了一把。

他模着脸说:

“还以为会是一个吻。”

她低嘘:“这里是图书馆呢!”

他看到她口里嚼着一些东西。

“你在吃什么?”

她淘气地朝他脸上吹了一口气,他嗅到了一股果汁的甜味。

“是蓝莓味的口香糖,蓝莓对眼睛好嘛!”她往他嘴里塞了一颗。

他把带去的书打开,陪着她静静地温习。

看到她拿起那面放大镜用神地读着笔记,时而用手揉揉那双疲倦的眼睛。他放下手里的书,吩咐她:

“转过来。”

她乖顺地转过身去,背朝着他。他搓揉自己双手,覆在她的眼皮上,利用手掌的温热,轻柔地为她按摩。

她闭上眼睛,头往后靠,想起每个小孩子都玩过的一个游戏:她的同伴不知道从哪儿跑出来,用双手蒙住她的眼睛,要她猜猜这个人是谁。

要是到了那一天,黑暗是像现在这样,眼前有一双温暖的大手覆着,背后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胸怀将她接住。那么,黑暗并不可怕。

她吸了一口气,嗅闻着身后那个胸怀的味道。自从眼睛不好之后,她的鼻子和耳朵竟变得灵敏了。她喜欢嗅闻他,他闻起来好香,身上揉和了甜甜的口气、温暖的气息和到病房上课之后身上消毒药水的味道,像个刚从产房抱出来的婴儿似的。她能够在千百人之中,很轻易的把他闻出来。

他抗议说,他已经是个成人了。至于她,他反而可以想象得到,她从产房抱出来的时候,一定是个怒发冲冠,手脚乱舞,非常可怕和难驯的女娃。果然,几年后,她就骑着一头非洲大象横渡鳄鱼潭了。

她告诉他,野生动物的味道并不好闻。它们不像宠物狗,可以拿去美容,然后往身上洒香水。他的鼻子没她那么灵,但是,他还是闻得到她的味道。没有一个人不能分辨恋人身上独特的味道,那甜腻的气息常常在想念中流曳,提醒我们,人的血肉肌肤,不光是由细胞组成的一具躯体,而是有了爱和尘土的味道。

他拿走了她一直握在手里的那面放大镜。他想,她需要一部放大器来代替这面小镜子。

那台放大器就像一部桌上计算机,荧幕下面有一个可以升起来的架格,里面藏着一部闭路电视,把书摊开在上面,然后调较焦点、字体的大小和想要放大的倍数,那一页文字便会出现在荧幕上,阅读时会比放大镜舒服许多。

苏明慧去了上课,徐宏志偷偷来到她的房间,安装了这台机器,然后悄悄掩上门离开。

几个小时之后,徐宏志在自己的房间里做功课,发现苏明慧来了。她望着他,想说什么又不知道如何开口,脸上的表情复杂可爱。

他朝她微笑。

他一笑,她就明白了。

“你疯了吗?那台机器很贵的。”

“我把零用钱省下来买的。”

她不以为然:“你以为你是公子哥儿吗?”

“我当然不是公子哥儿。”他说。

“那就是啊!”

“你需要它。”他温柔地说。

他看过很多关于她那个病的资料,又去请?系内一位眼科?授,得到的答案都是这个病目前还没有医治的方法。既然不能治好她的眼睛,他只能努力让她过得好一点。

然而,一天,他难过地发现,课程里指定要读的书对她的眼睛来说已经很吃力。她已太疲倦去读其它书了。

“以后由我来读书给你听吧!”他说。

“是不是环回立体声?”她问。

“我只有一把声音,当然只能提供单音道服务。怎么样?机会稍纵即逝的啊!”

她想了一下,皱了皱鼻子说:

“但是,你会读什么书?”

“由你来选吧,我至少可以提供双语广播。”

“由你选好了,我信得过你的品味。要付费的吗?”

他想了想,认真地说:

“这样吧!用非洲的故事来交换。”

“那一言为定。”她笑笑说,飞快地舐了一下他的脸颊。

他模着脸,说:

“呃,你又做动物才做的事?好恶心!”

她顽皮地笑了,像野兔般发出满足的震颤声。她从没想过有一天,她要用耳朵来听书。不过,假使在耳畔萦绕的,是他的声音,也就不坏。

非洲的故事,她愿意给他说一万遍。每个人都会认为自己的故事不平凡。她突然了悟,惟有当那个故事可以在某天说与自己所爱的人听,平凡才会变得不凡。我们都需要一位痴心的听众来为我们渺小的人生喝彩。

他把要为苏明慧读的书分成两类:白天读的和夜晚读的。白天,他读一些比较轻松的,例如游记和杂志,甚至是食谱。夜晚,他读小说。由于朗读一本书比阅读要多花好几倍的时间,他选了侦探故事,以免他这位亲爱的,也是唯一的听众会忍不住打盹。

他拥有全套福尔摩斯小说。他初中时就迷上柯南。道尔笔下的这位神探。当然,他也喜欢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医生。重读一遍年少时已经读过的书,他得以重新发掘个中的精彩。时日久远,以前读过的,他早就忘记了。

她对他的选择似乎很欣赏,从来没有一次打盹。她总是很留心去听,仿佛要补回因眼睛而失去的读书的幸福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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