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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情美眉 第23页

作者:朱颜

方志宇开心地把戒指套在软棉的手指,戒指上的钻石闪闪发光,但他套到指结的地方就套不下了——

“小姐,是你的手指太粗,还是戒指太小?”他颦着眉把戒指月兑下来。

“试试我的!”珠宝公司其他的小姐伸着手一拥而上。

方志宇望着眼前一堆手指。认真地比较着那双手比较像陆璇的手——

“试试这只好了!”他漾起寻获宝藏的笑容,握着那双手戴上戒指,而且顺利套到底。“哈!刚刚好。”他开心地叫着。

小姐羞赧地看着方志宇英俊出众的脸孔,但他审视一下,即把戒指月兑下;她的笑容俏失了,他还是只专注地看着戒指。

“这个款式不漂亮,再换一个。”方志宇又把手里的戒指放回盒子,另外挑了个造型不同的来试。

当他再度抓起那位小姐的手,期待的表情也再度从她脸上出现。

“这个戒指好像大了些!”方志宇套都没套就将戒指放回去。

笑容又从那小姐脸上消失,但围观的小姐艳羡的神情没变,她又端起笑容。

方志宇在一堆让人眼花缭乱的戒指里,一个个拿起比着、审视着,搜寻最美的戒指,好半天都拿不定主意。

“先生,你为什么不带你女朋友来试戴?”有人忍不住问。

“我想给她一个惊喜啊!”方志宇头也不抬地答。心想,一个该去应酬的男人,却跑来买戒指准备求婚,这绝对会让她惊喜!

“你好浪漫喔!”很甜的恭维声。

浪漫……这一刻,他彷佛闻到昨晚玉兰花香营造出的旖旎风情,蔓延在这金碧辉煌的珠宝公司。

方志宇抬起头给了那位长相甜美的小姐一个认同的笑容。

不过,旖旎风情只是他辗转孤枕,所延伸出来的想像罢了。玉兰花香?也省省吧,一整夜撩拨他的寂寞还不够?用来讽刺他的非分遐想更是恰到好处!

但是,买戒指、求婚,还是方志宇今早起床的第一个念头。

还没跟叔叔开口提这件事,也很难开口。不过,“过关斩将”是他的最高指导原则;“出奇不意”是行动方针。

他相信陆璇爱他,从她这关开始,便稳操胜券了。

流浪汉爱上大小姐绝对有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之讥。但大小姐爱上流浪汉就是千古传诵的美事一桩了。

也许,叔叔会埋怨、婶婶会感叹,但他也同样无奈。感情嘛!爱了就想着地老天荒,陆璇坚持要嫁他,也是没法度的事。

蘑菇半天,方志宇终于看中一个造型别致的白金镶钻戒指。

“就这个!”他开心地把还定的戒指交由服务小姐去包装。

在掏信用卡的同时,他隐约中似乎闻到一股花香——对呀!求婚还得花哩!

在珠宝公司小姐如释重负和依依不舍的眼神中,方志宇走出珠宝公司,接着就一头钻进花店。

花架上摆满琳琅满目的各式鲜花,方志宇一向自诩美感特佳、眼光灵敏准确,左右梭寻一下,他只花了选戒指的一半时间就指定几种花材。

一个男人花半个钟头选花是会让人家笑掉大牙的,但他必须坚持最好的!看看他挑了什么——二十三朵温室玫瑰,还有麒麟草和电信兰。

虽只有三种花材,但一个个深具意义,他的时间就是耗费在搭配和赋予意义上。

深、浅粉色的玫瑰合乎陆璇柔细清纯的气质。二十三朵代表的是她的芳龄。

电信兰浓绿叶片,当然就是隐喻男主角的潇洒豪迈喽!

金绿色穗状花序的麒麟草是代表密密麻麻的……

哎!花就是花,干嘛去穿凿附会那些呢?他是那种会随波逐流的人吗?

没错,两种深浅玫瑰配上绿叶营造出唯美浪漫的感觉,但最浪漫的还是他诚挚的心!

“不要包玻璃纸!”方志宇制止着店员抽玻璃纸。

她转而拿了朵炫眼的蝴蝶结,看样子是要系在花束上。.

“也不要那个。”他又说。

完全不含“人工添加物”的花,代表的就是他的真心。

捧着又大又沉、搭配得井然有序的花束,方志宇咧着嘴走出花店。

镑式霓虹灯不缀不歇地闪烁着,让夜空透着微微的黄光,俗气得让人不忍;天上灿烂的星屈服在光害下,畏畏缩缩地明灭着,也同样让人侧隐!

“董事长,你站在这里干嘛?”

方志宇恍然回神,业务部的小王一脸疑惑地站在他旁边。

对啊!不赶快回家去,站在这里干嘛?选戒指、买花就用掉了他三个钟头,就算傻笑也得挑对时机。

小王仰着头学他看天空,专注得似乎想看出什么端倪,又一个白痴!方志宇懒得理他,兀自上车,但发现问题又来了。

花儿娇女敕柔弱,他必须将花束丝毫无损地交给陆璇,但左看右看不知把花放哪里才能保有花的完美——找小王来替他捧花?

方志宇把头伸出车窗张望一下,可是人已经不见踪影。

跑得挺快,不过,这样也好,这时候小王去了反而让他们尴尬。

运筹帷幄、指挥若定的董事长居然低声下气地向女人求婚,这传出去能听吗?

方志宇铁定不会请他进去坐。

小王当然也不希望目睹会让自己饭碗不保的事。

方志宇小心翼翼地把花束夹在腿间,保持着夹蛋姿态;又把轻触到花束的领带塞进口袋,哈!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他发动车子往回家的路开去。

不知道小璇在看见花时,会有什么反应?也许,她会开心得大笑,然后抱着花扑到他怀里,坚持他吻她……

到家时,他小心地开门,忍着几乎起舞的步伐和吹口哨的冲动,蹑手蹑脚地进门去,想着出奇不意地把花亮在陆璇眼前——

楼下空空如也!

方志宇又潜上楼,保持着007的机智和帅气的姿势,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搜寻——得了吧!这里就两个房间,而且她绝不会在他房间等他。

方志宇立在她房门边屏息三分之一秒、调稳几乎要大叫的念头后,才伸手敲门——既然要给她惊喜,干嘛敲门?

打开门,眼前是国泰民安、四海升平的景象;也是一种他宁可牙疼,也不愿意看见的情形——陆璇在睡觉!

卧下是为了起来;休息是为了走更远的路。这小妮子显然给这些似是而非的理论教坏了!睡觉可以睡到一生幸福冯?

方志宇踟蹰一下,决定把陆璇喊醒求婚!

“小璇——”他一边轻唤着,一边把花拿在自己眼前,摆好最动人的角度,又顺手掏出塞在口袋里的领带,坚持自己在衣冠楚楚的最佳状态。

接着,他又拿出西装口袋里的戒指——

“你回来了?”陆璇睁开惺忪睡眼看他,随后又闭上眼。

那种困样,让方志宇忍不住怀疑公司里是不是有人趁他没看见时,虐待她做粗活。

算了!谁有那个胆敢虐待她?

“小璇,我知道你现在很困,但我有很重要的事。”他又唤她。

“什么事那么重要?”她半睁眼问。

“花。”方志宇开心地提示着。他猜想陆璇一旦看清这束花,眼睛马上会雪亮起来。

“好……困!花摆在桌上就好了……”她翻过身去,但又立刻转过来盯着花。

方志宇的心跟着悬起,像半踞在崖边,迎风眺望一般——

“花好漂亮……记得拿水插起来……”她又闭上眼。

半踞在崖边的人滚下山谷去了!方志宇心碎,也不再干扰她的睡眠了。

他把戒指摆放在陆璇床头柜、证明自己曾经来过、有过什么样的期待。然后又到楼下拿个广口瓶装水把花插起来,随后进浴室洗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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