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克是姜鸿达的好朋友,更是他的左右手,所以若说他不知道姜鸿达的行踪,实在没有多少人会相信。
这个该死的家伙,叫他带他一起走,他不肯,偏要把他留下来,害他现在得任人拷打逼问,这是朋友该有的表现吗?他发誓,等找到姜鸿达非要他好看不可。
“伯父你一定要相信我,我确实不知道鸿达的下落。”
“他一定告诉过你原因,否则不可能莫名其妙失踪,三十多岁的人了,难道也想学那些幼椎的青少年离家出走?”该不会又想逼迫他答应什么条件吧?!
真是家门不幸,怎么会生出这种儿子呢?
“他说他很久没休假了,难得……”狄克不安的瞄了在旁的姜力勤与姜堂尧一眼,才又嗫嚅的说:“难得老二与老三同时回来……应该让他们有机会到公司学习管理,了解这个大哥平日的辛苦。”
“他怎么可以拖我们下水?”姜力勤与姜堂尧虽然不常相聚,不过倒还默契十足。
狄克早就知道只要话一出口,一定会引起反弹,因为他们兄弟俩对商圈一点兴趣也没有,数年前,还为了争取自由,天天在革命,最后还是姜昔合让步,姜家才暂时恢复平静。
老二姜力勤,很早就决定要当一名艺术家,他学摄影,也学画画,最大的心愿是踏遍每个国家,每个角落,记载下所有美丽的影物。
老二姜堂尧则对古物特别感兴趣,念书的时候就故意选择冷门的考古,他认为人不能忘本,所以理当要了解属于自己的过去。目前最想研究的是--充满神秘色彩的古埃及。
早在多年以前,姜鸿达就应该已经接受了两个弟弟永远不可能去公司帮他的事实,为何多年后要再度提起这件事呢?恐怕是借口的成分居多吧?!
“他去哪里度假?”姜昔合问道。
“他没说,他只说他要找新娘。”
“找新娘?!”姜氏父子有志一同大声叫道。
姜昔合曾用过各种方法逼迫姜鸿达结婚,但始终不曾见效,现在却自动想结婚,这怎么可能?
“他有心仪的对象了?”姜父问道。
“就我所知应该没有。”
“他到底怎么说的,请你一次说清楚好吗?”
狄克不自主的咽了咽口水,天!同时被六只眼睛盯的滋味真不好受。
“他说他要休息三个月,这期间公司就交给你们两个。”他指向姜力勤与姜堂尧,“还有,请伯父千万别派人去找他,因为他要利用这段期间找新娘,如果坏了他的好事,抱不到孙子,请伯父自行负责。”
“老爸,大哥分明是想在外逍遥,不让人打扰,根本不是诚心想结婚,您绝对不会相信这么可笑的谎言,对不对?”姜力勤知道他老爸想抱孙子已经快想疯了,为了孙子,他老爸九成会失去理智,牺牲儿子的,他老哥真是太清楚他老爸的弱点了,居然用这一招。
不行,为了他的将来,他一定要时时在他老爸身旁耳提面命,绝不能让他中计。姜力勤一想到得应付那些虚伪的人,以及令人头大的数字,就更加深了他的决心。
“老爸--”见姜昔合没有反应,他父叫了一声。
其实年纪大,是代表经验及智慧的累积,而不是愚蠢,他儿子也未免太小看他了,他哪有那么好骗,倒不如--就来个“将计就计”吧!
嘿!嘿!姜昔合在心中为自己的老谋深算贼贼的笑了。
“你们两个还不想结婚?”
“对。”姜力勤与姜堂尧拚命点头。
鱼儿开始上钩了。“也不想接掌公司?”
“对,对,对,老爸您真是了解我们。”或许事情并没有他们想像中的糟,姜昔合还是很明理的。
“我给你们一个任务,如果你们能完成,我就不再逼你们结婚,也不再叫你们回公司上班,如何?”因为他相信到时候自会有别人逼他们结婚,根本不需他亲自出马。
两兄弟对看了一眼,“真的?绝不黄牛?”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
“你们应该很清楚,我之所以能在商场上立足,是因为我向来说话算话。”
“老爸,我们相信您。”因为他们知道父亲所言非假,“不知道您要我们办的是什么事?”
“我要你们设法让你大哥乖乖结婚,并且为我生下继承人。”是他儿子自己想不开要提结婚的,这可怨不得他。
“什么?!”两兄弟的眼珠子差点掉到地上。
他老爸怎会有如此天真的想法。
婚事哪能由第三者决定呢?
他们总不能打昏姜鸿达,或者拿枪逼他上礼堂吧?!
“老爸--”他们面露难色。
“如果你们真的这么重手足之情的话,也可以选择自己牺牲--赶快找个老婆帮我生下继承人。”
“这……”分明是不让他们有选择嘛!
迸人有明训: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要死死道友,不能死贫道,在这别无选择的情况下,也只好将兄弟之情放两旁,利字摆中间了。
姜力勤与姜堂尧互换了一个眼神,然后很有默契的开口:“好,我们答应您,可是请您也别忘了您的承诺。”
大哥啊!你要怪就怪老爸,千万别怪我们,我们也是不得已的,你一定要原谅我们。姜力勤与姜堂尧已经开始在心中祈祷了。
他们太了解姜鸿达了,事成之后,若不躲远一点,只怕隔天的报纸便会多出两桩分尸案。
想想以后的生活可能跟通缉犯差不多,泪水便差点掉下来,唉!真是悲惨。
姜昔合笑得像只老狐狸,“一言为定。”
他绝对不是狠心,而是因为只要想到不久的将来便有孙子可以抱,就再也看不见眼前儿子那哭丧的脸了。
第三章
“嗨!起床了没?吃早餐的时间到啰!”姜鸿达神采奕奕的提著早点,自行进入陆超凡的办公室。
陆超凡的办公室大约十五坪左右。一进门,便可看到一张深咖啡色的大型办公室桌,桌子的后方是一个大书柜,因为她在公司的时间往往比在家多,所以有许多书都干脆放在公司裹。办公桌的右方是一套高级沙发,沙发组的斜后方隔了一间套房,供她平时休息、过夜之用。
姜鸿达轻轻敲著房门,“小懒虫,该起床了。”
奇怪?!怎么没反应?姜鸿达再敲。
依旧没有声响,敢情这个貌似精明的女强人有严重的赖床习惯?他忖道。
既然不能像个野人般敲进去,就只好耐著性子再继续敲。
一直敲了大约有五分钟之久,才终于看见房门缓缓拉开。陆超凡身穿睡衣,顶著-头乱发,撑著拐杖,半闭著眼睛,出现在房门口。“什么事?”
说也奇怪,十项全能的陆超凡竟有个少为人知的毛病--每天早上起床后,有大约半个小时的时间,脑神经会罢工,处于迷迷糊糊的状态。
在分秒必争的工商社会,三十分钟的光阴是何等珍贵,而她竟然得拿宝贵的青春来神游太虚,实在太奢侈了,罪过罪过。为此,她试过各种方法,不过统统宣告失败,别以为她不努力,她真的是尽力了,只差没有把脑袋剖开,研究看看到底是哪根神经搭错线而已。
逼不得已,只好每天都比顼定时间提早半小时起床,避免那段时间出门,做了令自己后悔的蠢事。
姜鸿达作梦也没想到,他看到的竟会是这等情景。他一直以为女孩子没有“戴上面具”以前,是不会随便见人的,况且她还穿著睡衣?!真是太放心他了。
她刚睡醒的模样倒挺可爱的,不知所有的女人是不是都如此,还是只有她例外?退去了一身女强人的精明干练,使她变得更平易近人,惹人怜爱,就算一辈子守著她,也不嫌厌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