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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协奏曲 第1页

作者:风靡

楔子

完美宝宝语录

我是一个帅哥,货真价实。

不要问我有多帅,真的,因为连我自己都无法形容。这绝对不是自大,而是谦虚。从我诞生之时,我老妈见到我的第一眼开始,她就坚信是童家三代积德的善行终于有了回报,自此更加坚定不移地乐善好施。据说上幼儿园的时候,曾有两位女老师因为“分赃不均”而大打出手——抱歉,那个“赃”就是区区在下我;读小学四年级,几个小女生为了能抢到我手中的几颗水果糖而撕破面皮,从而演变成为一场扰乱课堂秩序的“星球大战”,着实恐怖。至于中学、大学嘛,我想就不要再形容了,因为这样的战况逐年升级,说出来太过于血腥。

从来就没有想到,人长得帅,也是一种错误。

我是一个天才,不折不扣。

请不要向我扔鸡蛋,让我把话说完,我是有证明的。都说“七坐八爬九学步”,而我这样的天才,在六个月的时候就可以练习走路,在同龄的宝宝们还在蹒跚之时,我已经可以开口深情呼唤我的双亲,令我老爸激动得热泪盈眶,一脸硬胡子扎得我差点没毁容。求学路上,我一帆风顺,满分稳拿,“十佳”稳当,能文能武,连跳三级,二十二岁就拿到了法学博士。六年来凡是我经手的案子,无一例外只能用三个字来形容,那就是——赢!赢!赢!

我也不想这样,老天要我有才,我也没有办法。

我是一个鉴赏家,毋庸置疑。

不要误会,这句话可不是我说的,而是我那位可爱的姑妈的评语。据她回忆,还在我襁褓时期,追求时尚的她拉直了一头秀发,爱现地在我面前摆pose,孰料我懒洋洋地伸手就揪住了她的一把头发,还很不给面子地狠命一拉——后来经她认真调查之后,我手中的那一撮头发干枯分叉,完全可以被当做干旱季节枯草的标准样本作研究。所以学文艺美学的她当时立马就下了结论,说我绝对是属于眼中容不下一粒沙子的完美主义者。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谁叫我有眼光,不利用实在是暴殄天物。

所以,我的成长经历告诉我,我,童记礼,是一个绝对完美的人。无论是什么,我都要求尽善尽美。外貌如此,才学如此,工作如此,至于老婆——

毫无疑问,也应该如此。

第一章

搬家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特别是在一座公寓三部电梯居然坏了两部的情况下。

林小小在心中暗自咒骂着,捧着手中摞得像小山的书,龟速向剩下的惟一一部电梯移去。

老天保佑吧——她祈祷着,实在无法想象让她自己在身负重物的情况下还要爬上十一楼的悲惨命运。

慢慢地侧过身子,抬起一只脚抵住墙,将手中的重量下移,接着向前倾,用下巴摁了电梯键。

指示灯亮了,开始从十一楼向下走,还好,这部电梯还没有阵亡。

收回自己的脚,缓缓地走到电梯门前,眼巴巴地盯着它一层层下来,“叮咚”一声开门,林小小长吁了一口气。

“小姐,你堵住门了。”非常有礼貌的声音,提醒她此时正大咧咧地霸占着出口。

“抱歉,抱歉。”她也非常有诚意地道歉,尽自己所能地向旁边移了移,希望不要耽误了他人的时间。

注意力不集中的后果就是手中已经维持了很久平衡的书在这个时候开始摇摇晃晃,大有崩溃的趋势。

拜托,不要!

林小小心里哀号着,整个人再也顾不得其他,只能随着书本左右晃动,在电梯门口耍杂技。

双手难敌众书,不过是一眨眼的工夫,挡住她视线的书全盘崩溃,“哗啦啦”地统统落下,散落四处。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真是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微微叹了一口气,林小小蹲子,开始认命地一本本收拾残局。

“小姐——”

一本半新不旧的小说正躺在一只亮晶晶的黑色皮鞋上,看起来还真是碍眼。

哦,差点忘记了,还有一个被她堵了半天还没有出来的人在电梯里。怀着十二万分抱歉的心态,林小小伸出手,想要将那个乐不思蜀的家伙拖过来。不料她的手还没有碰到书皮,皮鞋就已经随着她的动作自发地向后退了一步。

望着自己扑空的手,林小小抬头,一路向上,定到一张面孔,顿时,只觉得热力四射,差点刺痛了她的眼睛。

一个货真价实的大帅哥,直挺挺地站在她面前。

好眼熟啊,是新生代的电影明星吗?脑袋飞速地旋转,苦思冥想自己是否在何时何地曾经见过这样艳光四射的人物。

“小姐——”

大帅哥居然屈尊降贵地蹲在自己面前,拾起掉在那只光洁得可以映出她狼狈面容的皮鞋上的书,然后向她的方向——

“谢谢——”几乎是下意识地,林小小伸手去接。

那本作怪的小说,呈一道完美的抛物线从她面前直直划过,准确无误地被丢进了对面墙角的垃圾桶。

这、这、这是什么状况?林小小的嘴张成O形,看了半天还在摇晃的垃圾桶,半天也没有回神。

直到电梯门在她身后重新合上,她转头,对着光滑的电梯门,这才意识到,那个丢掉她的书的帅得不像话的家伙居然摁了键,重新升了上去。

闭上嘴,托住差点月兑臼的下巴,林小小瞪着不断显示楼层的指示灯,狠狠磨牙。果然是人不可貌相,此时此刻,她的脑海中浮现出的只有两个字——变态!

“俊言律师事务所”有位鼎鼎大名的童记礼童大律师,威名远播,花名在外。有什么难缠的案子,找童律师,没有错;如果想要收集一些花边新闻,找童律师,也没有错。

这个时代崇尚完美,而童记礼,依照他的说法,他这个完美的人,就是时尚的代名词。

很狂妄,很自大。

“如果我没有猜错,今天你又遇到些麻烦事了?”抬头瞅瞅墙上的时钟,葛应云慵懒地坐在靠椅上,斜睨了刚刚推门进来的童记礼一眼。

笔挺的西服,俊朗的面容,梳得一丝不苟的头发,这家伙,外表永远都完美得无懈可击。

“葛应云,这是我的办公室。”童记礼推了推自己的金边眼镜,解开西装的扣子。随手一扔,不偏不斜,刚好挂上衣架。

梆应云摊开手,耸耸肩膀,站起身来,绕过办公桌,坐到对面的椅子上。

“维妮,给我拿杯绿茶进来。”童记礼按下桌上的分机,看了葛应云一眼,“再给葛先生送杯咖啡。”

“童记礼,为什么你总是能这样观察入微呢?”葛应云看看自己面前空了的咖啡杯,无奈地对童记礼说。

“完美是我的本色,你忘记了吗?”冲他微微一笑,童记礼坐回自己的皮椅,打开公文包,拿出一份文件递给他,“这是你要的资料,应该都齐了,你先看一看。”

“谢谢。”葛应云道谢,却并不伸手接过,“你童大律师办事,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他的手指弯曲起来敲打着桌面,“我比较好奇的是,今天是什么理由令你迟到?”

“你的好奇心倒是蛮强烈的。”收回文件自己翻阅,童记礼再推推自己的眼镜,回答得漫不经心,“我的鞋脏了。”

“鞋脏了?”葛应云低头瞧桌底那双看起来就像是刚开封的鞋子,“是什么东西弄脏的?”说不定是踩上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嗯,依照童记礼的洁癖,是有这种可能性。

“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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