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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那杯茶 第12页

作者:叶山南

“哦。”诗诗假装很了解地点点头,决定暂时原谅孙巧巧死到临头的口不择言,“保尔·柯察金的那个‘保尔’嘛。”

“他才不是保尔·柯察金!他是白痴!白痴!”孙巧巧继续往死里戳那张海报,“他是混蛋!混蛋!”

“哦。明白了,保尔先生是白痴,是混蛋。”诗诗凉凉地应着,存心气死她。

第4章(2)

却听得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好听的男子声音:“是谁在呼唤我?”

“呼唤”?这位先生的措辞方式好奇怪哦。诗诗缓缓回过头——

“哗!”正对上一双湖水般湛蓝的眼珠子,骨碌骨碌地打着转儿,好奇地打量着她。

“先生贵姓?”诗诗惊异之余,直觉地问出口。

那“蓝眼珠”不好意思地搔了搔后脑,想了好久,才腼腆地开口道:“他们告诉我,我的中文姓氏应该是保尔才对,可是……可是听你刚才这么一说,我想……或许我该叫自己‘坡先生’?”

“扑通”一声,孙巧巧栽倒在地。诗诗张大了嘴,傻愣了好半天才得以发出声音:“你是——经、经理?!”

这天晚上,商诗诗鼓足了毕生的勇气,再度跨进“黑匣子”的大门。

进门之前,她第一千零一次告诉自己,她到这里来,只是为了庆祝孙巧巧“恶人有恶报”,也庆祝自己从今后往不必再受到她的嘲讽和压迫。

她可不是来找何其的,绝对不是。

诗诗走进去,第一眼就看见苏黎与往常一样斜倚在吧台边上,星眸半眯,红唇微撇;她手持一杯鸡尾酒,对诗诗展开柔美的笑容,“诗诗,来试酒,今天有新口味哦。”

诗诗坐下来,一双眼不住地瞥向吧台内侧正手摇雪杯的调酒师。只见他帽沿压得低低的,头也埋得低低的,压根就不拿正眼瞧她。

哼,好稀罕吗?她人都已经来了,他还想怎样?先跟她打一声招呼会死啊?诗诗有些生气,但还是拉下了脸,先开了口:“喂,给我也来一杯。”

“砰”的一声,一杯鸡尾酒砸到她面前。那调酒师仍是头也不抬。

“你!”这下诗诗再也忍不住了,她猛地站起来,劈头就喊,“何其!你究竟想怎么样?我都已经先低头了耶!你一个大男人家,能不能别那么小气啊?”

“诗诗!”苏黎连忙去拉她的衣袖,小声道,“你弄错了,他不是何其啦。”

什么?不是何其?诗诗愣住。而就在这个时候,那调酒师突然伸手把渔夫帽往下一扯,只听得“呼啦”一声,一头金子般明亮灿烂的长发流泻而下!那人抬起头来,一双琥珀色的眸子直勾勾地盯住诗诗,用字正腔圆的中文说道:“小姐,我想你认错人了。”

诗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才不过几天没来,“黑匣子”的调酒师竟然变成了一个金发美女!声音冷冷的,眼神也冷冷的,一张脸却是精致美艳到了极点。

“那……”诗诗顿时感到十分尴尬,“你知不知道何其去了哪里?”

“他是谁?”金发美女声音冷,态度更冷,“凭什么我要知道他去了哪里?”

“……哦,谢谢。”诗诗碰了个软钉子,更加尴尬了。她只好坐下来,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杯中酒,心里不停地想着:何其究竟去了哪里?他辞职了吗?为什么不管是在公司里、还是在酒吧里,都无法找到他呢?

她开始有些慌了。

他该不会……出了什么事吧?出车祸了?被绑架了?被拐卖了?

她掏出手机想打给他,却突然想起自己根本没有他的电话号码。她费劲地回想了又回想,发现自己竟然一点都不了解这个奇怪的男人,也不知道他住在哪儿,来自什么样的背景,去了哪里,还会不会回来。

原来,一个曾经这样冤魂不散的家伙,一下子凭空消失了,也是让人遍寻不着的。

不知怎的,诗诗突然觉得鼻头有些发酸。

这时苏黎凑过来,带了几分微醺,吃吃地笑着,“诗诗,你不用担心,他会回来的啦。”

“你怎么知道?”诗诗狐疑地睨着她。

“因为,他舍不得你呀。”苏黎不知是否喝醉了,眼角眉梢,都带上了暧昧的笑意,“相信我,他不会走得太远的。”她冲诗诗挤挤眼。

“去,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诗诗捶了好友一把,脸上却不自觉地红了。

结果这天晚上,她们两人都喝得有些高了,尤其是苏黎。在诗诗的记忆中,她好像从未见过苏黎如此失态。

苏黎真的喝醉了,并且是烂醉如泥。她双颊酡红地歪倒在诗诗怀里,满嘴说着胡话。诗诗见她这副模样,知道她也没法开车了,只好请酒吧老板打电话到苏家,叫了司机来接她回去。

诗诗看着苏黎被司机扶进豪华房车内,确定她已安全无虞,终于松了一口气。

走出“黑匣子”的大门,已是凌晨时分。秋天到了,夜里很凉,呼啸的北风一阵接着一阵,吹乱诗诗的满头红发。她打了个抖,将下巴缩进衣领里,逐渐加快脚步。

蓦然,一个灰不溜秋的人影从街角转出来,拦在她的面前。

“打劫,把手举起来。”那人压低了声音道。

诗诗顿时倒抽了一口冷气,却不是因为恐惧。她认得这个声音!

这是何其的声音。

诗诗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也许是天太冷,她出口的声音竟带上了略微的颤抖之意:“你……你个混蛋,这几天都死到哪里去了?!”

何其“噗嗤”一下笑出声来。原本想吓唬吓唬她的,没想到她眼睛都不眨一下,立刻认出他的声音。

“怎么,很想我啊?”他戏谑地说着,却并不回答她的问题,只是掀了掀头上的渔夫帽,仿佛在思考着什么似的。然后,他朝她躬了躬身,很绅士地伸出一只手来,“走吧,我请你吃夜宵。”

甜蜜的感觉像阵飓风,猝不及防地袭上诗诗的心头。她没发现自己笑得像朵花,只是轻轻地点了下头,把手递给了他。

原来所谓“夜宵”,是两只涂着番茄酱的热狗和两大杯500CC的珍珠女乃茶。

凌晨两点,寒流入侵,整个城市蓦然冷起来。商诗诗与何其一起坐在路边公园的长凳上,手持热狗大嚼,捧着女乃茶取暖。

此情此景,真是……一点都不浪漫。

“喂,你是男人耶!”诗诗一边吃一边浑身发抖,不满地抱怨着,“十块钱解决一顿夜宵,你做人要不要这么小气啊?”

“你很饿吗?”何其敞开风衣襟口,从里面掏出一大堆食物来,一一摊在长凳上,“你看,我随身带了巧克力、饼干、薯条,还有时令水果,喏!”说着他拣起一个红彤彤的大石榴扔到她手里。

诗诗接住了,朝天翻个白眼,“真是败给你了。”敢情他以为他们俩是出来野餐的?

“不过,说到钱——”何其把风衣口袋的内衬也翻出来给她看,可怜兮兮地说,“我身上只带了二十八块。”

“哇,就带这么点钱也好意思请别人吃饭?不是我说你,何其,你知不知道‘厚脸皮’这几个字怎么写啊?”诗诗气结。接着叹了口气,挥挥手,“算了,下次我请吧。”

何其笑了,歪着头看了她半晌,突然道:“你今天似乎心情很不错的样子。”虽然嘴里抱怨个不停,脸上的神情却是眉飞色舞的。

一听他这么说,诗诗立刻兴高采烈起来,“那是当然,孙巧巧出丑了嘛!你不知道,今天她有多糗……”她连说带比划地把今天公司里所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了何其。刚才和苏黎在酒吧的时候未出口的话,现在却像开了闸门似的,一股脑儿倾泻而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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