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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可乐情人 第1页

作者:绿乔

罗曼史小说与爱情小说绿乔

好友很喜欢“城市”(Sexandthecity),每当她心情沮丧的时候就会看一集,然后又能兴高采烈地继续过日子。

听说我在写罗曼史小说,她便大力推荐我观看此片,希望我能从中汲取灵感。

于是我满怀憧憬地去看,谁知看完以后,得到的竟是一种嫉妒的情绪。

我嫉妒女主角凯莉,虽然她与我同样身为作者,却从不见她卡稿,只见她日日约会、逛街、吃饭、做美容、参加各种酒会,与女友谈论性与爱,和男友分分合合,每星期(或者每个月?)只要定时交一篇小板(估计不会多于五千字)便收入丰厚,名声大噪,能在纽约过上逍遥的生活。

我同样嫉妒本片的编剧,一集剧本只用三十分钟的长度(估计不会超过一万字),就可以写出四个女人的恋爱史。

有人马上会好奇地问:写四个人的恋爱史不是比较困难吗?有什么好嫉妒的?

的确,四个人的有四个人的难处,不过也有写一个人时望尘莫及的好处──四个人跑的是接力赛,可以有喘息的机会,发挥出自己最精采的一面;而一个人则是马拉松,得独自坚持全程,越跑越无力,弄得不好的话,观众也越看越觉得索然无味。

常常有人问我,罗曼史小说与爱情小说有什么区别?

据本人总结,大概有以下四点不一样──

第一、罗曼史小说不能是悲剧,而爱情小说则可以是悲剧。

第二、罗曼史小说最好不要以第一人称来写(读者不太喜欢),而市面上的爱情小说,很多是以第一人称来书写。

第三、罗曼史小说的女主角在遇到男主角之前必须是处女,偶尔有不是处女的,也是被欺骗、强暴导致失身,不是她们的错。爱情小说的女主角在遇到男主角之前,则可以有N个肌肤相亲、真心相爱的男友(或者,整本小说里根本没有真实意义上的男主角)。

第四、罗曼史小说的男主角无论怎样花心,在遇到女主角之后必须变得极端痴情,与其他女人统统绝缘,从此只抱著女主角终老;爱情小说里的嘛,当然就不必如此,(也或者,整本小说里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女主角)。

总结以上四点,罗曼史小说虽然有时候给人比较幼稚的感觉,但受到的限制反而比较多,所以创作起来并不容易。

本人前段时间修稿修得比较苦闷,关于罗曼史小说的感触也颇多,各位看倌如果觉得此序无趣,可自行跳过,后面的故事保证精采。

炳哈。

楔子

嘉德:

经过长日以来的痛苦和挣扎,我决定离开你。

别人都以为我是你的女朋友,我自己也曾经这样认为,但与你相处越久,我却越发现你的心原来根本不在我这里。

从小到大,我都是那样无忧无虑的一个女孩子,贪吃、贪睡、爱笑……可自从遇到你,我变得忧心忡忡,整日患得患失,在无数个深夜里以泪洗面。

我知道你是喜欢我的,可那不是爱。

你只是喜欢跟我聊天,听我讲笑话,看我如同跳梁小丑一般逗你开心……你从来没有吻我的冲动,也没想过与我天长地久。

奢求你的爱情,是我的错。现在我才知道,一直以来,我都在追求一种遥不可及的感情,对你而言,我只是一个“可乐情人”。

我能为你带来快乐,却仅此而已,并不值得你珍惜,因为我不是一瓶值得珍藏的昂贵“香槟”,我只是一罐廉价的可乐。

现在,我决定离开了,放手我们之间好不容易才培养起来的一点感情。希望我的离开不是白白牺牲,你能利用我给你的自由去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

不要告诉我你心中没有那个人,我知道她是存在的,当你心不在焉、目光投向不知名的所在,我就知道你一定又在想念她了。

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不跟她在一起,反而与我消磨时间,但我猜,你也许有难言的苦衷吧?

答应我,去勇敢地追求她,好吗?拿出与我追求你时相同的勇气,得到你的幸福。否则,我为了让你幸福付出的所有伤心和泪水,都浪费了。

最后,再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很能逗人开心的女孩子,你说跟我在一起时感到很快乐,那是因为,我耗尽了全部的精力、拚命地……让你开心。

予婷留字

第一章

搬到这栋小鲍寓已经一个月了,裴嘉烈总算过著自己向往的生活。

他所向往的生活无非七个字:清闲!清闲!再清闲!

这栋小鲍寓远离喧闹市区,清晨惟有鸟儿的叫声把他唤醒,推开窗子,扑面而来的是一片绿叶和野花的香味,沁人心脾。

鲍寓因为陈旧且偏僻,很少房客,他一人租下最高的楼层,把整片天台据为己有。闲暇时,便在天台上晒晒太阳,看看书,好不惬意。

最最让他开心的是,除了贴身秘书之外,没有人知道他搬到了这儿,公司的下属和家里那个唠叨的妈妈都不知道。

他们只有他的电话,却没有他的住址。他可以随时出现在他们的面前,而他们却说死道活也找不到他。

炳哈,好好玩哦,他就像一个隐形人,拖了魔法,来去无踪,却可以时时刻刻观察人间的一切。

这种感觉如同读侦探小说,让他好开心。

但裴嘉烈万万没想到,他悠游自在的生活会被一个突如其来的女人搅乱了。

要讲述这个令他头痛的女人,必须从那个吵闹的上午说起。

那天早晨,他像平常一样,正躺在舒服的大床上作著香槟美人的糜梦,忽然被一阵鼎沸之声惊醒。

一开始,他以为是自己的幻觉。没办法,从前闹市中纷烦的生活多多少少会让心里留下点阴影,偶尔出现点幻觉也很正常。但很快的,他便发现,这可怕的声音来自于现实。

他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推窗眺望。

只见一辆大车停在公寓楼下,来来往往的工人正搬运著家具。看来,是有新的房客人住了。

搬家的时候声音吵一点的确情有可原,裴嘉烈心怀仁慈,当然不好与邻居计较,于是,为了不让这鼎沸之声再次打扰自己,他决定打开CD音响,用一曲交响乐来掩盖噪音。

不料,当大提琴、小提琴、长笛、黑管、大号等诸多乐器齐奏合鸣之时,闭眼欣赏的他却皱起了眉头。

咚咚咚……咚咚咚……

是什么在敲打个不停?鼓声吗?不,不像!

睁开双眸四顾寻找,终于,他发现这声音来自门外。

是谁在敲门?难道是房东来催房租?

裴嘉烈无奈地起身迎客,在打开门的一瞬间,怔了一怔。

门外站著一个奇怪的女孩子。

说她奇怪,有两个原因:第一,他与她素不相识,不知她为何要敲他的门?第二,这个女孩子,本来有一张甜美可爱的脸,可那脸上的表情却冷若冰霜,让人不由得感到阵阵寒意,如同遇到了千年僵尸。

女孩子右手举著一把巨大的锤子──刚才,她就是用这把锤子在“敲”他的门的?

“小姐,请问你找谁?”裴嘉烈瞪大眼睛问。

“这屋子只有你一个人住?”女孩子不仅表情冰冷,说话的语气也毫无感情,像个酷酷的杀手。

“对呀。”他错愕地点了点头。

“这么说,是你在放音乐了?”

“嗯。”

“你以为自己现在住在别墅里?”眉一挑,女孩子语气更凶。

“嘎?”裴嘉烈一时间不解其意,他又不是白痴,怎么会把破旧的小鲍寓当成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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