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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武神的凯旋曲 第17页

作者:金吉

哇哩……她不会是中了某人的声东击西之计了吧?秦绯云有些质问地看了云峥一眼,他却没事似地拿出纸巾擦拭她湿润的嘴角,好像这些举动对他来说再单纯再平常不过——他只是正好想喂她吃苹果,吃完安抚地拍拍抱抱也是很正常滴。“我们去河堤边散散步吧。”虽然陪她的时间不多,但他还是每天陪她出门走走逛逛,不想她对这个长假的记忆只有孤单……呃,跟八卦。

他忍不住想,这丫头以后搞不好会跑去当记者吧?

*****

美国的寒假其实很短暂,短短两个星期,新年过后便要开学。

但是那个热闹的圣诞夜,秦绯云兴奋地宣布了好消息。

她总算能如愿回台湾念高中。长辈说,家里的学校让她当公主她不要,那就回台湾接受八股教育的约束,好好被管一管吧!

开玩笑,念圣罗兰跟念台湾的高中比,有比较轻松吗?秦家是校董,秦家的千金一入学就万众瞩目,她要是真想不开才会去念圣罗兰。

为了表现自己壮士断腕的决心,她还很阿沙力地自己先在美国找了家沙龙剪了个男孩头。反正头发可以再留长,自由的青春可禁不起等待啊!

至于念哪间学校,家里并没有严格要求——当然指的是没有地域性的严格要求,至少要能考上该县市第一女中,或知名的贵族中学,才有资格要求“离巢”。秦绯云也不奇怪,她家长辈矜贵的面子是禁不起太多妥协滴!让她回台湾已经是超级特赦,最好感激涕零地发奋图强让家人更有面子,想想之前紫江堂姊只不过不想回纽约念高中就吵到几乎要闹家庭革命了。

秦家不要求秦绯云一定要在台北的原因是,留在中部让绯云母亲娘家的人照看,家里也比较放心。

所以那次的分离,感伤少了几分,而且多了些许期待。

于是,熬过了那让人迫不及待的一学期,十六岁的秦绯云总算兴高采烈地飞回台湾。

*****

由于谋画回台念高中已久,秦绯云从国二开始就激励自己跟读台湾的国中课程,是以从小接受国外教育的她以中等之姿,考上市立第一女中,长辈虽然不满意,但也只好勉强接受。然而秦绯云这才知道,从小在美国长大的她要适应台湾的教育,真的没想像中简单。

就说同侪问题,其实到哪里都存在,只是她从小在学校里都习惯周围自然而然被净空,无人胆敢冒犯,她私下开玩笑地给这种现象取名叫千金小姐AE气场——秦家的千金,除了极少数能月兑离长辈魔掌被快乐放生的,一般在学校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校园电影里常出现的公主头目型,拍马屁的跟班一堆;另一种就是漫画里独善其身的千金,没啥朋友,独来独往,要说被排挤也不至于,因为家里总是家长会里声音最大的,每天进出校门还有训练有素的管家接送,团体活动时通常是公主系人马第一个拉拢的对象——拉拢同类总比拉拢平民有面子。她正属于后者,所以一直以来她很少面对同侪问题,就算有,她的注意力也不见得在上面。

现在呢,她最好忘记自己以前如何如何,学着怎么当壁花,只是她很困扰的发现当壁花是要天分的,一个礼拜下来,她只成了班上同学眼里的孤傲鬼,难以亲近又不合群,看上去就是践到不行,这时她只得在心里开开自己玩笑,她从小都拿金汤匙,这一时半刻还真不知铁汤匙要怎么拿哩!

但是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她相信要是念圣罗兰,她的不满会更多。总之她告诉自己只要秉持一个大原则——低调才是王道,能够三年都混在人群中不出乱子就好。

虽比她大了一岁,可因是年尾生,跟她同年参加高中联招的云峥则上了一所公立高工。这样的成绩已经比他原先预期的要好很多。而且跟她不同,他在学校人缘极好,很快成了班上最受欢迎的人物之一。

虽然她没有任何想和云峥比较的心态,不过总是有种风水轮流转的感慨。有时她想着云峥过去的遭遇来让自己打起精神,那么险恶的条件云峥都忍耐过来了,她只不过被误解被排挤,算得了啥哩?

而且,她一点也不想让舅舅和云峥担心。

她和云峥的学校在反方向,云峥骑脚踏车上学,而她则搭公车。刚开始云峥想陪她等公车,但她可不是笨蛋,穿着制服让人指指点点,同个公车站牌就有她们学校的学生,云峥理解她的顾虑,他也不是喜欢高调的人,于是总是站远远地看她上了车,才放心掉转车头上学去。

那天是第一次期中考,第一天考的英文在第二天就公布了成绩,她英文一点也不意外的拿了满分。莫名其妙的连这样也惹来同学的不满,好像因为一开始秦绯云总是不肯提起自己在美国长大,但是新生开学第一天学校发回国中毕业证书,有人眼尖瞄到,本来一切都平静无波,英文成绩一出来,这件事马上被挖出来大作文章。

然后她莫名地成了高傲心机女,被挑选出来,却败在一题国际时事题而只考了九十五分的英文小老师还酸溜溜地飘来一句该让贤,不好意思再被看笑话之类的讽刺。

唉,她们怎么不看看她国文的凄惨成绩?要知道,考高中时,她最差的就是国文啊……而要是让她老爸知道这次更惨淡的分数,他会气到中风的!秦绯云也懒得辩,这种被排挤的理由莫名到她自己都很想笑。

半天的温书假,她灰溜溜地走回家。

对了,如果这是连续剧,这时应该还有个戏剧化的插曲。

结果还真他妈的有!

很好,基于芭乐剧总是把芝麻形容成贡丸的夸大不实惯例,秦绯云决定把当时的情况以机械式的、不带感情的模式描迤一遍——

她心情不好想去云峥常常买棉花糖给她吃的市场里买棉花糖,接着撞见和一个漂亮的女生走出冰店的云峥,她还来不及有任何os,一群跟云峥穿同样制服的男男女女——工科学校当然是男多女少——不巧骑车经过,接着马上起哄,什么第一对班对出现了之类的blahblahblah……

凭良心说,这情况跟她因为英文考太好被排挤一样的幼稚可笑,可是显然对她的打击真的大多了。

她并不是因此忘记脑袋的功用,立刻给云峥判了刑,而是那当下她突然意识到,表面上看来,她和云峥的身世是天差地别,然而事实却是她这个千金小姐,没了家人的庇荫,在这个社会上的适应能力跟云峥才真是天差地别。同样新生入学,云峥混得如鱼得水,她却成了不受欢迎人物。

她连棉花糖也不想买,灰溜溜地回家了。

可惜她没留在现场看看当天的后续发展——

云峥和同学道别,跑去向小贩买了一支棉花糖。

此举当然惹来同学们一阵取笑,连女孩们都觉得不可思议,掩嘴失笑。

“靠,不要跟我说你喜欢这种东西。”一个男孩笑闹地推了他一把。

云峥只是笑着跟老板挑了一支白色的。他知道秦绯云偏爱有颜色的棉花糖,可他觉得色素吃多了对身体不好,所以后来都给她买白色的。

“我女朋友喜欢吃。”他说着,和仍会意不过来的众人挥挥手,把棉花糖小心翼翼绑在脚踏车龙头上,快乐地回家了。

而当天秦绯云吃棉花糖时,却没说起她去过桥边的市场,一边吃还一边默默耍忧郁,让云峥察觉了她的不开心,却没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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