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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兽驯养指南 第23页

作者:霜降

“老师?”

听到这个许久未闻的称谓时心一颤,手中的书差点掉了下去。她脑中空白几秒,慢慢地转过身。

眼前的面容竟有一刹那的陌生,宁怡恍惚了一下,几要认为最后一次见到这人是在前世。

“老师,”那人背对着阳光,看不清神情,似乎在笑,“我就知道总有一天会遇上你的。”

被他的轻松语气与笑容感染,她也弯起唇角,傻笑起来。

他又高了,往日清瘦的身躯似乎也结实了些,看起来开朗许多的样子,似乎过得很好,同她想象中一样好。

笑着笑着,那个炎夏的种种一幕幕从她眼前掠过,默剧一般,浮云一般,只是两年前的事情,却仿佛已远去很久很久了。

宁怡不知做何反应,只是与他对视着,傻笑。

少年的清淡笑容慢慢褪了下来,他说:“老师,我考上你的学校了。”

“……呃?”她头脑混乱,一时不能意会。

少年凝视着她,慢慢地问:“我现在有资格参与你的人生了,对吗?”

宁怡表情顿住,眼睛慢慢睁大。

记起在那个一塌糊涂的夜晚歇斯底里喊出的话——

不服气就考上我的学校试试呀,你行吗?不行就别再打扰我的人生!

连自己都不知所云的胡言乱语,原来,原来他记住了呀……

一时间,突然很想笑,可最后却听到男生有些疑惑的嗓音:“老师,你哭了?”

大尾声兼番外在一起

周六,收到痞子的越洋电话。

唯一能称得上朋友的熟人,因了两家父亲的生意来往,不得不牵牵绊绊,就算痞子高中未读完时就被父亲送去了澳洲,也偶尔打些无聊电话过来,向他倒苦水。

这次,据他说,在读了一年预科后,他终于听懂了一半澳洲人说的鸟语。

“真学起来,才发现脑子里的存货原来只有高一上补习班时被硬塞的一点东西。”电话那头的声音感叹,“喂,那个蛮有个性的老师你还记得吗?只说你这小子竟考上了她的学校,怎样,有没有碰到她?”

“有,”于哲说,“我们现在在一起。”

“哦……”痞子慢半拍地应,电话静了一下,然后爆出震天怪叫:“啊?!”

因为太刺耳,于哲便干脆地挂断了。

在一起,用通俗一点的表达方式说,就是“他是我男朋友”或“她是我女朋友”。

或者很剽悍地宣布:“这是我男人/女人!”

不过,这种话绝对不会从宁怡口中跳出。

两人偶尔在街上碰到她认识的人,她都是这么介绍他:“以前补习班的学生。”

对这女人而言,似乎忍受一下别人霎时的讶然,都比说出“这是我男朋友”要好。

他们的重聚很简单,碰到,他向她要电话,发现彼此的手机号码都没改,然后他约她,她出来,逛了几回街,一起吃了几次饭,便就恢复以前相处的样子了。

连确认的话都没有说过,彼此心照不宣。

这般简单,难免会让人生出不满,觉得两年的分隔简直是莫名其妙。

于哲却知那两年对他并无必要,对宁怡却是必不可少。

思虑太多的人,要花了时间去挣扎,去沉淀,然后重遇,发现仍是放不下他,所以就认命了。

这就是宁怡给他的感觉:她已经认命了。

至于考上她的学校这回事,唔,当宁怡知道他上的是中文系后,脸上有一瞬间现出了“难怪你考得上”的表情。

她的学校,不,他们的学校论理工是数一数二,文科只是设着做样子的。

虽然中文系确是很适合他这种爱看闲书的人的专业。

于哲无所谓,考上就好。他没把宁怡那时的气话当真,不过还是去考了,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感情并非一时冲动。

那时的自己,确是让人无法相信。

两年,没有刻意去找她,可心里知道总有一日会再相遇,等两人都已做好了准备时。

没有来由的笃定,而老天也果然将她送回了自己身边,不是吗?

也许是因为野兽的直觉往往很灵吧。

宁怡留在这个城市找了份工作,环境不错,胜任愉快。于哲并不为这点担心,他知道这个女人总能隐藏弱点,游刃有余地适应这个世界。

那栋房子两年间曾转租给了别人,后来空了,宁怡又把它租了下来,那个地方对他们两人有特别的意义。不过于哲还是住校,因为宁怡死活不肯让他搬去与她一起住,只是假日时准他过去。

现在是周六,于哲挂掉痞子男的电话,等宁怡发信息来。她说早上要送课件去公司,回来时顺道找他一起过去。

近中午时短信来了,于哲下楼,如往常在超市书店门口看到那个小小的身影,两人并肩走过操场,如同身边一对对校园情侣。

她现在同他走在一起时自在了许多,不像以前那样总怕被认识的人看到。毕竟,他现在考上大学了,不再是不能自主的未成年人,两人也没了那层补习班师生的关系,学弟与学姐在一起,现今算很正常吧?

虽然这个学姐大了学弟好几届。

快到校门时有人叫住他,是系学生会负责体育的学长,迎新晚会时认识的。

“于哲,你要去哪?我不是让你们宿舍的通知你了吗,下午系篮球队训练,你可别想逃!”

于哲想想,似乎有这么一回事,他笑笑,“不好意思,我今天有事。”

“什么事?陪女朋友?”大大咧咧的学长瞄到他身边的女孩,扯开嘴笑,“校篮球赛快举行了,这时候要懂得舍私为公嘛!女朋友也会理解的,对吧,弟妹?”

开玩笑似的称谓,弄得宁怡一双眼只敢往地上瞧,学长得寸进尺地一拍于哲的肩,“来来,跟我走吧!”这么高的个子,运动神经又好,不打篮球太可惜了。

“……”于哲有一刹那的沉默。

随即感到一只小手悄悄攀上了他的手臂。

他顿一下,笑笑,“好啊,如果学长替我跪洗衣板的话,我就跟你走。”

那学长一愣,喷笑出来,“哈!你这小子真有趣!”意味深长地瞄瞄两人交缠的十指,“算了算了,放你一马吧!”唉,让人不忍心棒打鸳鸯啊!

等学长走远了,于哲道:“老师,你紧张什么,怕我发脾气?”

“……”宁怡尴尬地收回手,“谁让你有这么多前科?”

“我不会了。”他不想再伤害到在乎的东西,他会学着控制自己。

宁怡没有说话,不知道相不相信。

“……老师,你不要放手呀。”她可是难得挽他手的。

“大白痴!”这是宁怡恼羞成怒后的回答。

出了学校,正是中午,两人都还没有吃东西。因为对吃食都不大讲究,就随便进了路边一家快餐店。人有些多,于哲说:“老师,你去占位,我排队。”

“不要,你点的东西总不合口味,我来排队!”宁怡说着,将手中的包包给他。

她嗜甜,而他很少吃甜食,漫不经心的性子又记不住这些事情。

每对恋人都会有这样那样的小问题吧。

于哲便乖乖地依她的话。仗了身高,比其他也在寻找空位的人先瞥见角落一张空桌,他坐定了,半晌便见宁怡端了餐盘在人群中张望,可小小的个头老是被人遮住视线。

于哲出声唤她:“老师——”

一时间,邻近几桌的人都转了头过来,一半在看他,一半则在找被他唤老师的是哪个。

这个问题,应该不是每对恋人都会碰到。

“在一起”之后,继续再叫老师似乎不大适合,于哲曾试着唤宁怡的名字,可是她仿佛很不习惯,每次听到都像要生出鸡皮疙瘩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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