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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不请自来 第14页

作者:夏洛蔓

“昨晚发生什么事,你还记得?”他挑眉问道。

经她这么一搞笑,两人之间的气氛自然多了。

“不记得……”她真的连一丁点的印象都没有。

“那我要负什么责?”

“不能说我不记得你就不负责啊,是男人就要有肩膀。”她好怀念两人这样你一句我一句,看起来像斗嘴其实根本是胡乱哈啦一通的对话。

咦……?俞筝后知后觉地想起,其实他对她没有很冷漠啊,哪一次不是因为先是这样拌嘴,她惹他冒火,他跟她比恶毒,斗到最后她却先认真了,觉得受伤了,觉得他讨厌她,然后闷个半死,伤心欲绝。

“我没肩膀,肩膀借你了。”他说。

想起她的眼泪,她的柔软,还有两人乍地拉近的距离、涌生的戚情,他整个人又不自然了起来,冰箱门开开关关,一直想不起来要做什么。

“什么意思?”

“就有个疯婆子三更半夜不睡觉,跑到我家前面站岗,说了一堆话,然后下一秒就突然睡着了。”

“昨晚……我自己来的?”经他提醒,她开始找回些模糊的记忆。

“不然咧?我跑去你家把你偷抱来?”

“这是不可能的事。”他不用偷抱,只要说一声,她会立刻飞奔过来。

“知道就好。”谷正牧想改变他们之间的说话方式,但不知怎的就是改不过来,他不想让她再伤心难过,不希望她误会他对她冷漠,可是……需要点时间调整。

“我有没有说什么奇怪的话,或是做什么奇怪的事?”

“你的话……我大概没什么会觉得奇怪。”他终于记起要从冰箱里拿出冷泡茶。

“喂——我本身很奇怪吗?”她给他一个白眼,老爱损她。

“习惯就好。”他倒杯茶给她。

她伸手要接,他却又把杯子收回去,害她扑了空。

“怎么这样待客的?”

“不速之客就不用太讲究。”他转个身,改倒白开水给她。

罢醒来就喝冰的,不好。

“你喝茶,我喝水?”她抗议。

“给你喝你就喝。”他没有解释原因。

“坏人。”她也只好喝了。好渴。

“昨晚才说我是好人的。”他站在床边,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她穿着睡衣,蓬松着一头乱发,红肿的眼,让他好心疼,可他就缺少了点冲动,没办法坦然地将心情告诉她。

“那我一定是安眠药吃太多了,昏头了。”她不自在地拉拉衣服,这时才发现自己居然穿着睡衣。昨晚,到底还发生了多少事?

“你吞安眠药?”他心一惊,坐到床边。

“不是要自杀,只是睡不着,多吃了一颗。”她瞧他这么紧张,好像有多关心她似的,害她又要乱想了。

“为什么睡不着?”

“夏天,蝉鸣太大声。”她胡诌。

“你家很偏僻?”他知道她胡诌。

她醒来,又什么都不肯说了。就是这样的她才教他怜惜。

“对啊,房子四周都是田,草长得比人高,因为我是『田侨』。”她哈哈大笑。

“不是墓园就好。”见她笑了,他也宽心了。

这个女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少根筋加记性不好,笑声多,哭丧着脸少,不过,这也是她故意在他面前表现出来的样子吧!

俞筝很开心他们还能这样毫无芥蒂地开玩笑,她安慰自己就算只是朋友也好,至少不必压抑想见他的念头,就算一见面就斗嘴也不错,至少还能说说话,听听他的声音。

她甘心做一个没志气的女人,甘心隐藏自己的感情,不要让他为难,不要加重他的心理负担。

俞筝低头瞥见腕上的表,发现自己居然一觉睡到十点,早过了她平常进公司的时间,而且行动电话、皮包什么的都没带出来,公司的人现在可能找她找疯了。

不自觉地,叹了一口气。

懊上班了……

比正牧听见叹息,放下手上的茶杯。“今天跷班吧!”

“咦?”

“带你去几个地方。”

“蛤?”她没听错吧,他要带她出去?“去哪里?”

“到庙里拜拜。”

“……”俞筝慢眼。“你怎么知道我正需要拜拜改运?”最近真的诸事不顺。

“看你一脸衰样就知道。”他轻笑。

“喂——”她跳起来要打他。

他当然不可能呆呆站着让她打,一个闪身就溜往门口。

“衣服在椅子上。”扔下这句话,他就走出门外了。

俞筝怔怔地盯着披挂在木椅上的衣服。“这家伙吃错药了?”

今天话不但比平常多了一倍,还跟她开起玩笑,重点——竟然为她找了一套女用休闲服。

这个男人跟她之前认识的那个谷正牧真是同一个?

她拎起衣服,心湖,微微地漾起一圈一圈涟漪,下意识地又看看手表。

从高中进公司工读到现在,她没请过一天假,就连发烧感冒也照样上班,可是现在,谷正牧要她跷班,而且主动约她出去。

她挣扎了起来。

责任感重的她担心公司又发生什么突发事件,但身为女人的她又难以抗拒谷正牧百年难得一见,拒绝了这次,下次可能要再等一百万年的约会。

天人交战……

俞筝捏紧手上的棉质衣裤,想像晚上回家被母亲叫进书房“在职教育”两个小时的画面,还有明天面对同事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最后还是决定走进浴室换上。

今天,她想顺从心底的声音,让自己自私一天,不带行动电话,不管公事,哪怕下一秒天就要塌下来,她也要待在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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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筝换好衣服走出门去,谷正牧立刻发动机车。

“上车。”

“可是鞋子……”她脚下还踩着室内拖鞋。

“鞋子怎么了?”他低头看,没发现异样。

“这是家里面穿的拖鞋。”

“家里穿的不能穿到外面?”

“也不是……只是怪了点。”这个人没生活常识的,但是,问题很可爱。

其实跟他在一起,她好像也不真的那么在意鞋子跟衣服搭不搭、室内拖鞋还是外出拖鞋。因为他的生活哲学会让人觉得太注重这种生活细节,根本是浪费时间。

“麻烦……”他下车,冲进房里翻箱倒柜,又冲出来。“这双,我以前做的,可以穿到外面。”他找了双皮制拖鞋给她。

“谢谢。”俞筝换上他给的人字拖鞋,稍微大了点,不过,她没再提出问题。这是他一针一针缝出来的鞋子,踩着,就觉得幸福。

“可以上车了吧?”他跨上野狼机车,递给她一顶旧安全帽。

引擎声轰隆响,车龄已不小。

比正牧是个念旧的人,东西能用就用,坏了就修,修了再用,坏到不能修了也总觉得陪在自己身边那么久了,有太多记忆和感情,扔了舍不得,最后还是清洗保养一番,收进箱子里。所以朋友老是笑他说以后很适合做“资源回收”,所有“老旧”的东西,他都特别有感觉。

俞筝是知道他这个性的,喜欢他即使被笑,仍不改念旧的质朴。

她曾想,如果有一天他的妻子老了、皮肤松弛了、身材走样了,他也一定不会因为这样就嫌弃糟糠之妻。

能嫁给他的女人,多幸福,能成为他的朋友,多幸运。

“出发。”她按着他的肩跳上车,像孩童要郊游般期待。

一个多月前她才想戒了想他,别再死皮赖脸假装不知道他对她的不耐烦,现在,她居然享有坐他车后座的权利,感觉像作梦。

她不清楚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他对她的态度似乎很不一样了。

“喂——”迎着风,她叫他。

“干么?”

“我们现在算是去约会吗?”她大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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