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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商出任务(上):犀利弃妃 第6页

作者:千寻

他点头。陆茵雅不嫌脏,一路扶着她,走进附近一家馆子。

谨言点了几道菜,等菜肴上桌同时,陆茵雅问:“婆婆,您是京城人士吗?”黎慕华比几个手势,意思是:我不是京城人士,我来自很遥远的地方。可是比了老半天,他发现雅雅依旧满头雾水,于是,他做出写字动作。

陆茵雅很讶异,“婆婆会写字?”他用力点头。

陆茵雅和谨言互视,真罕见,这年龄的婆婆能读书写字的,千人中不出一个,况且她又是这样的穿着打扮,教人难以想象。

不等陆茵雅发话,谨言已迳自向老板借来纸笔,她对这位老婆婆也深感好奇。

当纸笔摊在黎慕华面前,他暗暗吸口气,接下来是说故事时间,能不能留在雅雅身边,端看他的故事够不够有戏剧张力。

脑中快速搜寻一下过去看的历史剧、乡野传奇后,他拿起笔,沾饱墨汁,在纸上缓缓写下字。

“我本江南人士,出生名家望族,后嫁与商人黎越屏为妇,夫妻相处和乐融融,育有二子,两个儿子都娶了媳妇,本待他们给我生下几个孙儿,让两老含饴弄孙。

“谁晓得天有不测风云,黎家碰到恶官欺凌,恶官为夺我家产业,竟胡乱对我丈夫儿子扣罪名,恶官说:在强盗窝里找到我黎家商号的白米,那是我丈夫、孩子与强盗勾结的证据。

“欲加之罪呵,恶官治理无方,弄得地方上盗贼猖獗、百姓不宁,我黎家的米粮经常被盗贼所抢,谁知到后来,受害者成施害人,天理何在?

“我家男人全入了监狱,我花大把银子贿赂狱卒,才得见我丈夫一面,可他已形销骨立,离死不远,丈夫紧握我的双手,哀哀苦求我,便是散尽家产,也要尽全力为黎家留下一株根苗。

“不几日,丈夫死在狱中的消息传出,我迅速变卖家产,带着大媳妇去见那个狗官,求他网开一面,让我带回儿子,没想到狗官见我媳妇貌美,竟起婬心,强要将她留下,媳妇坚贞,宁死不屈,一头碰在墙壁,撞死了。

“狗官恼羞成怒,短短两天便判决下来,儿子斩首示众、家产充公,来查封家产那日,他又看上我二媳妇,她苦苦哀求狗官,只要他愿意放我离开,她便随他回府。

“狗官允了,媳妇带我回房,把贴身藏着的玉镯金饰交给我,要我到京城里告御状。她坚决道:便是黎家死到剩下一人,也绝不让这狗官好过。

“我被一根棒子赶出家门,从此流落街头,隔天,街坊传来讯息,说二媳妇吊死在狗官的门梁上。我费尽千辛万苦地进京,可告御状哪是容易的事儿,别说处处碰壁,便是随身带的金银,也让一帮土匪似的商家给抢了去,他们见我年迈可欺,又是外地来的人,说我这种人岂能拥有金钏玉饰,硬赖我是小偷,要逮我送官。

“衙门那种地方,我还不了解?那是个有理无银莫进门的黑暗地方呐,老婆子不怕死,只怕告不了御状,全家人含冤不白。”写完,他长叹息,放下笔,抬眼看雅雅,发现她眼中盛满泪水,心底有一丝丝歉意,他的故事写得太摧人心肝,回去后可以试着改行当编剧了。

他歉然低头,陆茵雅却误以为他在强忍激动,悄悄地,她在桌子底下塞一块绣帕给他。

菜送上来,谨言虽冷着一张脸,却也帮她置筷布菜,黎慕华想,他的故事把这对主仆都给感动了。

拿起碗筷,他已经饿到极点,可他没忘记自己演的是大家族的妇女,得举止得宜,因此,他放慢速度、斯斯文文地吃着饭菜,偶尔用纸笔回答她们一两句话。

只是他万万没料到,吃过饭后,雅雅竟然没有带他回府的打算!他的故事不是很赚人热泪吗?是哪里编得还不够,他很乐意改!

陆茵雅并不知道他的激动,只是递给他一袋银子,千叮咛、万嘱咐,让他财不露白,先找个安身处,至于那个恶官的事儿,她会想办法帮忙打听。

怎么会这样?他不要银子,也不要雅雅伸张正义,只要她让自己跟在身边啊——

第三章进王府

黎慕华亦步亦趋地跟在陆茵雅身后,他在心底默念:“收留我、收留我、收留我——”他以为自己是小时候背九九乘法,背满十次,妈妈就会答应他一个愿望。所以他打算念上千次,换她一个主意改变。

走一段路,陆茵雅回身,见婆婆还跟着,停下脚步,等她跟上时,满面歉意说道:“婆婆,对不住,我不方便带你回去,您先找个地方住下,待十日后,同样的时辰,我会让谨言到那间饭馆与您碰面,届时,或许会有那恶官的消息,能否帮得上忙,得一段时间我才能确切告诉您。”黎慕华摇头,满面的乞求,时间不多,他不想醒来时真的发现自己躺在焚化炉里。

陆茵雅拍拍他的手背、道声保重,旋身,继续往前行。

黎慕华别无他法,耍赖是最后一招,不都说好女人怕缠吗?雅雅是好女人,无庸置疑。所以,跟吧,寸步不离地跟。

知道婆婆还在身后,陆茵雅心疼又不舍,为难地望向谨言。

自己在府里处境不易,倘若随意带陌生人进府,怕又要让侧妃和小妾们寻衅,她极不愿惹事,可婆婆——停下,她回身,再次触到黎慕华满是恳切的眼神,叹息,她投降了。

“谨言,带她回府吧,她被京城人欺怕了。况且我们给的银子,也不知道会不会又碰到个歹心的给抢走,届时,说不定咱们救人不成,反害她的命。”谨言盯着他的脸,黎慕华连忙低下头,带上无辜和畏怯,再加上一点点老年人特有的哀愁,无论如何,他都得混进王府。

“我保证婆婆时刻待在我身边,不让她离开梅园半步,便是有心人想藉她寻事,也绝不教她们有借口,成吗?”一个主子想帮助人,还得征求下人同意?她们之间的关系当真微妙得紧。久久,他终于听见谨言带着妥协意味的叹气声。

“看来,也只能这样。”闻言,黎慕华开心极了、双膝落地,接连几个叩拜,他不晓得自己会不会演过头,但电视上都是这样演的,有样学样,没样再自己想。

“婆婆,起来吧。”陆茵雅和谨言淡淡笑开,一人一边扶起她,往王府方向走去。

一路上,黎慕华对雅雅的身分做出若干猜测,她的穿着打扮虽简单,但相较起街上其他人,衣服质料相当高级,没错的话,应该是个家境富裕的千金。

可电视里的千金小姐不都是高高在上、把下人当奴隶对待的骄傲人物,她怎会对一个小仆婢有商有量?难道她是不受重视的二房所生?又或者她虽穿着高贵,实际上她是个青楼名妓,才会担心带着一个哑婆婆,遭到其他人寻事?

黎慕华的所有臆测,在走进王府大门时,被下人们一句“王妃回府”给全部推翻。

他仿佛被雷轰到,怎么会?雅雅看起来才十几岁?十几岁的——猛地,他真想用力巴自己的后脑,笨,古代本来就早婚,而且,他怎么会没有注意到雅雅梳的是妇人发髻呢!

王妃,她这个王妃是当得多不幸,才会生生世世不信任爱情?

黎慕华把自己从头到脚给洗得干干净净,连脚趾缝也不放过,他是爱干净的男人,无法忍受自己这个又脏又臭,苍老、角质层多到很吓人的身躯,因此他几乎把自己搓下一层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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