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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的秘密 第16页

作者:千寻

“真可惜,我还以为你是短视的二十一世纪女性。”他的唇落在她肩上,惹得她咯咯笑不停。

伸出右手,捂住他濡湿的嘴唇喊暂停,“别闹了,我有事要和你商量!”

他乖乖依言,深吸气,背靠在栏杆上。

第4章(2)

“老公,我想在篱笆旁边种几棵丝瓜和皇帝豆,你说好不好?”

“为什么要种菜?”台湾的蔬菜便宜到让人开怀,花时间自己去种,这未免也太笨了吧。

“第一,住家附近种植绿色植物,不但美化了环境还可以降低温度、可以节能减碳。第二,多吃有机蔬菜能让我老公长命百岁。第三,成功的话,可以让我省下好几百块菜钱。”

“好处那么多?行,你想种什么就种什么,只要别把我的百合花弄坏就行,它们是我的心肝宝贝。”

他相信人与人之间有缘份,人与花一样有缘份。初次他在花圃里认识这种花,就无条件喜欢上它,他移植它、小心翼翼照料它,陪着它走过春秋夏。

因为用心,原本的喜欢变成爱,爱又变成最爱,就像她,他的妻子,原本一见钟情成了永恒眷恋,再成为生死不分。

他想,他们会在一起一辈子,他们会一起变老,到时不管有没有小孩子愿意对他们尽孝,他都不害怕。

因为他的身边有她,也因为,她连种几棵丝瓜皇帝豆,都会想到要他长命百岁。

“我要教你几次啊,那不是百合花,那是孤挺花!”她双手擦腰,瞪着固执男人。他啊,认定的事便无法转圈,即便他的认定与事实不符。

“它为什么非要叫做孤挺花,不能叫做百合花?”

“因为它从古时候就叫做孤挺花,从来没有改过。”番邦男子,果然很番。

“它有我陪伴,半点都不孤独,为什么不能改名字叫做百合花?”

“谁告诉你孤挺花一定孤独?那林志玲一定很有志气,陈水扁一定很欠扁,赵少康一定很少健康,马英九一定英明久久吗?不一定嘛。何况百合花是白的,它不是。”

“香水百合有很多颜色。”

“它有一根直直挺挺的花茎。”

“百合花也有。”

“你不讲道理!”

“就算我不讲道理,它还是百合花。”他笑嘻嘻地说。

哦,气死气死,哪有人这么卢、这么番!

这个早晨,他们在院子里,你一言、我一语吵个不停,就为了孤挺花要不要改名,他们吵得面红耳赤、吵得欲罢不能,吵到连午餐都没人想去做,吵到若干年以后回想起,才晓得这样的吵闹其实是一种缱绻幸福……

费亦樊和李若薇手牵手走在海边,妹妹脖子上系了铃铛跟前跟后。

他们家的妹妹很聪明,谁拐它都拐不走,每次两夫妻黏得紧了,就会扯咬爸爸的裤管、耍嫉妒,弄得他们啼笑皆非。

“我觉得,妹妹比较喜欢你。”李若薇看一眼老公怀里的妹妹。

“你没有听过异性相吸吗?”

“不会吧,你的费洛蒙吸引同事上司、隔壁邻居也就罢了,连妹妹也难逃你的魔掌?”她朝他挤眉弄眼。

“没办法,你老公能力太强。”他刻意叹气摇头。

“什么东西太强?”

他低眼瞄了瞄她,满脸的暧昧。“你心知肚明。”

“不害羞!”她捶他一拳。

“这方面很强是骄傲的事耶,多少人想学都学不来,害羞?有没有搞错。”

“费亦樊,客气一点哦,我们家妹妹未成年,不可以在它面前说限制级暗示。”她鼓起腮帮子,斜眼瞪他。

“你以为我说什么东西太强?当然是人际关系啊,不要说同事上司、隔壁邻居,连菜市场的阿嬷都爱上我。”他说完,在她额头弹上一个爆栗,哈哈大笑,能整到她,他很得意。

“臭人,不理你。”

她快步走开,在踩到一张广告纸时停下来,弯腰、拾起广告纸,本来要把它送进垃圾桶的,但却被广告纸上的花海给吸引住。

一大片的薰衣草在原野上怒放,紫色的地毯亮了夏天的太阳,那里是法国的普罗旺斯,一个美到会让人屏息的地方。

他追上来,看她手上的广告纸一眼,笑问:“你想出国玩吗?”

她回神,把广告纸丢进垃圾箱里,拍拍手上的沙粒,勾起老公的手臂,继续慢慢往前行。

“我想啊。”

“想去哪里?东京迪士尼?”

“迪士尼里有童话式的幸福甜蜜,但是有你在,有了货真价实的幸福,我哪里还需要那种伪装的甜蜜?”她满足地叹口气。

“对,有我在,我们不去迪士尼。那你最想去哪里?”

“埃及。”

“你向往古文明?”

“不对,我向往凯罗尔的爱情。”

“凯罗尔是谁?”

“那是一部少女漫画,小时候邻居大姐姐借我的,内容描述一个热爱埃及考古的现代少女,因为诅咒失足掉进尼罗河里,穿越时空到达古埃及,她在那里认识了伟大的法老王曼菲士,两个时空背景不同、思想观念不同的男女,到最后排除种种困难成为夫妻的过程,让人很心动。”

他不理解这种不合逻辑的故事怎么能够打动人心?但他说:“埃及,我去过。”

“真的假的?”她猛然转头,瞠眼望他。从豪宅到五万英磅赎身费,再到哈佛商学院,这个小小的补习班老师身上,还要教人多惊艳?“真的。”

“你什么时候去的?”

“大学的时候,我们几个朋友约一约去自助旅行。”

“好玩吗?”

“白天很热、晚上很冷,典型的沙漠型气候,我们在撒哈拉沙漠上骑骆驼,看到海市蜃楼,一群没见过世面的人惊叫连连,当地导游被我们弄得哭笑不得。”

“还有呢?”

“我们去了阿布辛贝神庙。”

“很大吗?”

“相当大,那是埃及一个好大喜功的法老王——拉美西斯二世,为了展示自己身为法老王神权合一的表现。它是开凿山壁建筑而成的,前面有四尊戴着皇冠的法老王坐姿,拉美西斯二世在位六十七年,那四个法老王刻着拉美西斯不同年龄的样貌,从婴儿肥脸到中年沧桑,光是石雕的嘴巴就有一公尺宽,它的一个耳朵可以容纳一个成年人站立。”

“你有没有去埃及博物馆?”

“当然,去埃及哪能错过埃及博物馆?光是去看图坦卡门的黄金面罩就够本了。我们还去埃及市集逛,他们的食物并不好吃,但椰枣的味道还不错,无花果的口感也很好,但是千万别笨到去买那种卖给观光客的埃及棉衣,带回来洗两次就褪色不打紧,还会把你的其他衣服染得乱七八糟。”

“好好哦,我也好想去。”她嘟起嘴巴,羡慕到不行。

“你向往的是考古少女的穿越爱情,又不是埃及的风土民情,去那里做什么?乖,我去帮你把整套漫画买回来。”他揉揉她的头,像揉胸前妹妹的狗毛那样。

“费亦樊,你欺负我!”

他大笑,勾起她的肩膀,在心底暗暗发誓,有朝一日,一定要带她去一趟埃及,不管她向往的是埃及还是爱情。

“别气了,告诉我,除了埃及,你还想去哪里?”

“你知道的啊,我要去英国找寻我的母亲、我父亲的酒红蔷薇。我要把父亲写的十二封信亲自交给她,告诉她,也许她并不在意我父亲的爱情,但我父亲直到闭上眼睛都深爱着她。”

“你知道她的地址吗?”

“当然,她有把地址和电话留给我父亲。对了,我还有妈妈的相片,回去我找出来给你看。”

“既然岳父有你母亲的相片和地址,为什么不直接把信寄过去,或者亲自去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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