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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醉将军 第3页

作者:千寻

何知辛不忍,跌跌撞撞的下床,伸手把她抱进怀里,拴著。

何桃花心疼地看著大哥和凌小卿。都完了,那场大火像个诅咒,狠狠的把四个人的命运囚住,任谁都挣月兑不去。

“小卿,对不起。”她低语。

“我厌倦听你说对不起!兰哥哥变了,桃花也变了,你以前会拍胸脯保证,说‘小卿,没事,通通交给我’,现在却连帮都不帮我!”

她无言。

是,她变了,以前的大姊头变得胆小,积极的她被生活磨得退缩,再不敢随意拍胸脯挂保证。

凌小卿勾住身前人的脖子,头压入他颈窝,哀哀低泣。

“知辛哥,你待我最好了,为什么我不勇敢一点、大胆一点,如果我敢对兰哥哥说我爱的人是知辛哥不是他,一切是不是会不一样?”

小卿爱哥?是吗?太意外了。

她以为他们之间是大哥一相情愿,小卿顶多存著些许好感,谈不上爱更涉及不了眷恋。倘若让她早点知道小卿爱哥,她绝不让事情演变成这样。

是搭错线了,大哥错,错在自卑,小卿错,错在胆怯,她也错,错在后知后觉,而他们的错竟让赫希承担一切,不公平!

一双眼睛、一副容貌,他们合力剥夺赫希的光明前程,真该死啊,他们,她凭什么怨他拒人千里,怎能怪他恨?

而且,她不也恨自己?明明有机会阻止的,是她不动作、不发声,眼睁睁看著悲剧进行。

最该死的人是她!

推开窗户望著天际皎洁明月,何桃花扯起嘴角,心紧。

是谁说的,在腊月十五夜里,合掌向月亮娘娘诚心膜拜,便能心想事成?是谁说,月亮娘娘是最心慈的神,只要向祂虔诚祈求,就能灵验?

真的能吗?她够虔敬、够诚意,月亮娘娘便肯倾听她的祈愿,给她一个月光奇迹?

好吧,即便荒谬,她也要一试。

闭上眼睛,她靠在窗边,双手合掌。

“月亮娘娘,如果你真是最心慈的神,请让我回到天羲二十八年正月初一,让我有机会阻止小卿和赫希的婚事,我不让火灾发生,就算付出性命,我都要挡下所有的遗憾悔恨……”

第2章(1)

劈哩啦的鞭炮声震耳欲聋,小孩子的嘻闹、大人的叫嚷,吵……

何桃花抓起被子翻身再睡。

累毙了,她很久没这样一夜睡到底,大哥常在半夜惊醒,哭哭闹闹,吵上大半夜,好不容易昨儿个晚上安静一宿,就让她多睡会儿吧,她不想醒。

“桃花,太阳晒了,还不醒!”门砰砰砰敲不停,吵得紧。

是赫希的声音?

她未睁眼,先开笑。原来还在作梦啊,她根本没醒。

“桃花,快起床,你说要做一桌好菜请我们,自己却贪懒,待会儿要我们吃什么啊。”凌小卿甜甜的声音传进来。

熟悉的句子,甜蜜的场景,何桃花知道,自己在作梦。最好啊,这个梦一直作下去。

“你再不起床,我们要闯进去喽!”

这回,轮到大哥说话,他精神奕奕,语气十足,没有疯癫咆哮、狂叫呐喊,正常得像从前。

太好了,不醒、不醒,打死都不醒。

拉起棉被盖到头顶上,何桃花继续梦著,她明白,双眼一旦睁开,她又在墙壁会透风、屋顶会下雪,硬邦邦的棉被永远暖不了的屋子里。

她痛恨那里!

“一、二、三!”

下一刻,门被推开,棉被里的人笑得满脸甜蜜。

“起床!”何知辛把棉被一掀,冷风跑进来。

不!她把身子缩成一只小虾米。

“起床起床……”

凌小卿连连扯著她的衣角,不用力,但靠得很近,近得闻得到她身上浓浓的脂粉香气。

“我们不行了,赫希,交给你。”

何知辛把心上人拉到旁边,将整个床边让给好友。他是文弱书生,要对付妹妹,还是交给孔武有力的赫希吧。

只见体魄强健、肩宽背实的兰赫希卷起袖子,身子一低,轻轻松松就把人打横抱起来,转三圈,转得一旁的凌小卿拍手大叫。

可他横,何桃花更狠,说不醒就不醒,紧揪住梦中兰赫希的衣服,把脸埋入他的前襟里。

兰赫希低头看她。这丫头是决心跟他强到底了?没问题,看谁厉害!

他用眼神示意,凌小卿和何知辛立即知趣退开,接著他抓起棉被把怀中人裹成一条毛毛虫,两条腿迈开大步,出闺房、下楼梯、出酒楼,跃身上马。

通常这时候,何桃花闻到马匹身上的味道,睡得再熟也应该清醒了,可今天她倔上了,硬是不醒。

“桃花,快睁开眼,赫希要带你骑马!”凌小卿的语气著急。明知兰哥哥在,不会出事,可桃花要是生起气来,可拗啦。

桃花前辈子大概是和马结下深仇大恨,马恨她、她恨马,这辈子“马祸”才特别多。

小时候她被马踹过三遍,两次差点儿惨死在马车轮子下,还有四回,她从马背上摔下来,从此养成离马三尺远、明哲保身的好习惯。

兰赫希又低头觑她。

这丫头的眼皮震颤、呼吸不稳,明明吓得半死,还是不肯开眼。他丢给好友一个表情,何知辛只是耸耸肩,意思摆明——你想怎么做,随便。

好啦,人家老哥说随便,他还客气啥?立即翻身上马,一声长啸、策马前进!

风在何桃花耳边呼啸,刺骨的寒风刮磨她的脸庞,她闻到他身上的阳刚,一切一切都真实得不像样。

眷恋啊,他的味道。他是练家子,胸膛宽厚结实,粗粗的手臂一拎,可以把她整个人拎起来,她最爱他的腰,像大树似的,两手一圈,便圈住她想要的安全感。

兰赫希莞尔地看著她紧闭的眼睛。她的睫毛又长又翘,白白的皮肤上有两点雀斑,明明可爱得紧,她却老爱计较,时不时拿酿酒剩下的酒渣子敷在上面,说要美白。

她有一双很漂亮的手,圆圆润润、白皙透明,听说是因为长期酿酒的关系,但他最喜欢的是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很聪明,老是骨碌骨碌转著,转得他的心也晕晕然。

拉开风衣再裹她一层,她的底子好、不易生病,但好歹是女孩子,不比男生。

“桃花,你记不记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他在她耳边轻问。

当然记得,那年,大哥十五岁,她十岁。

她和大哥埋了爹娘,大哥说:“到京里投奔姑姑和姑爹吧。”她怎懂得反对,当然是傻傻的一双破草鞋就跟著大哥进京。

大哥虽在乡下长大,但爹娘一心要培养他考状元当大官,所以他手不能提、肩不能扛,一个文文弱弱的书生,反而要妹妹照料起三餐生活。

到京城,下人推说姑姑、姑丈不在府里,说是远行了,两个无依无靠的小孩子因此流落街头。

那时她天真,要大哥写张板子放在身前,她听说过“卖身葬父”,那么“卖身给哥哥考状元”也合理吧?

就这样,她跪在大街上卖人,十岁的她瘦巴巴的,看起来不像十岁,街上的人来来往往,指指点点的多、想买丫头的人少,就这样,两兄妹跪过大半天,又饿又累。

然后赫希出现,带著指月复为婚的小卿逛大街,被她那双黑灵灵的大眼睛吸引,走近。

她毫不畏惧,睁大了澄澈干净的双眼问:“公子,你要买我吗?我很能干的,做饭洗衣,啥工都难不倒我。”

他轻笑,扯起她的辫子。“夸口,你才几岁。”

“我十岁了。”她挺挺腰。

“你十岁就能做饭洗衣啦?我连朵花儿都绣不好。”小卿好奇地盯住他们兄妹俩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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