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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途似锦下堂妻(下) 第10页

作者:陈毓华

之前,温棠随着她回乐府,她暂且把他安置在外院,这是看齐壮来了,想帮把手。

“让他们进来。”

日暖应了声,步履轻快的出去。

那些角门婆子刚得了乐不染的好处,片刻,就让日暖把人领进了小院。

商贾之家没有勋贵、世族那么多规矩,仆役、小厮是可以进出内院的,但是只能待在一定的范围内,不能到处乱跑,办完事更得早早离去。

两人给乐不染见过礼,乐不染便说把他们叫来是为了那几大麻袋的种子,要他们尽快送到庄子去给庄头,让他种上。

几种种子该如何种,乐不染细细给说了一遍,包括要把晒干的玉米粒剥下来,挖沟造畦,土壤排水好,阳光充足,肥料足够,玉米自然会长得又高又漂亮,地里的田陇一个洞该丢上几颗玉米粒,又出芽的马铃薯块该怎么切,怎么阡插,还有葵花籽……最后让齐壮口述一遍,没有出错,才点了头。

“要是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我把法子写在单子上,让庄头照着上头的法子做就是了。”她一点都不担心她没能亲自示范监工,庄头会把事办差了。

她看庄叔就是个老道的,只要关于粮食的事情他们随便一个懂得都比她多,所以,她还真不担心。

“小姐,您说这些个什么玉米、马什么的都是吃食?”齐壮是泥地出身的,他只认得麻黍稷麦菽五谷,眼前的这些东西他压根没见过。

“要是地里能把这些东西种出来,将来辛苦耕作的农人再也不用担心家里的口粮青黄不接,小孩挨饿,就算年头不好,这东西放在地窖一个冬天都没事,你瞧是不是好东西?”

齐壮一听眼睛就亮了,可他虽然满心兴奋,可乐不染仍看得出来他还有一肚子的疑问。

乐不染笑了笑,一排洁白的编贝闪了闪。“日暖,锅子里的马铃薯炖肉应该好了,你把剩下来的薯条一块端出来让齐叔和你哥尝尝吧,别说我吹牛糊弄他们。”

“哎呀,小姐还要分齐叔他们吃啊?马铃薯炖肉我连一口都没吃到。”日暖一脸促狭。“那么好吃的薯条咱们自个吃都不够呢。”

“你啊,以后那些可有你吃厌的时候。”她轻睨了日暖一眼,点了点她的鼻子。

日暖吐吐舌,进去了。

第十二章  三房意外突生(1)

她们的话可勾起了两个男人的好奇了,伸着脖子直往里头瞧,又觉得自己太没规矩,向过神便看到日暖来了,漆盘里端着两小盆的东西和碗筷。

温棠赶紧去接了过来,鼻端乍然闻到香喷喷的气味,忍不住就咽了咽泛滥的口水。

“都尝尝。”乐不染说道。

一早她挑了几个还没长出芽眼的马铃薯,炸了薯条和烧了马铃薯傲肉,炖肉要人看着灶火,她便让日暖留下来,径自去了杨氏那里。

这时间点,炖肉的火候足了,最是好吃,就是薯条出锅的时间有点久,香脆度不够,会有点软。

“小姐说薯条要沾着这个西红柿的酱汁一道吃,包准你会吃到……不要不要的。”日暖学着乐不染的语调,表情都是自豪,因为真的好吃到不要不要啊。

两个男人也不客气的开动了,这尝一口,那尝一块,接着再也没有其他,只有咀嚼的声音响起。

“要是来碗大米饭就好了。”齐壮发出满足的喟叹。

温棠却思索着要是能给小问带一点回去就好了。

乐不染像是看出两人心底所想,笑道:“马铃薯长三到四个月,短期就能收成,要是赶一赶,年前就能看到成果了。”到时候,大家也能过个好年吧。

看着连汤汁都让薯条给沾着,扫得一干二净的盘子,乐不染笑着拿出两个让日暖捡着碎布缝制的小布袋,“我用葵花籽炒了瓜子,齐叔带回去夜里可以下酒。”

另外一小包给了温棠,说是给小问当零嘴。

送走了齐壮和温棠,老太太这边迎来了据说是县城最出名的官媒,老太太称病,不克招待,由程氏接了。

辟媒也算是见惯风浪的人了,老太太病着,她能理解,可女方家长一个不见,却由不相干的大伯母出面,这等作派,肯定是有猫腻。

只是她已经拿了男方的谢礼,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事给办妥才是。

丙真,她一直等到茶水都沏了三回,喝到一肚子的水,才等到程氏不情不愿的拿出女方庚帖,她妥贴收好,这才离开乐家。

这事还不算完,若是八字没问题,便就近选蚌好日子,将聘书送来,这件亲事也算板上钉钉了。

送走官媒,程氏忌妒得想撕碎连彼岸的庚帖,好黄了这门亲事。

这门别人求都求不来的亲事,为什么不是给黛姐儿和蕙姐儿的?

程氏原先盘算着自家老爷当上知县后,女儿的亲事便能水涨船高,攀上更好的高枝,再也不用和那些眼皮浅的小民小户打交道,因此,有人上门说亲时,她一个也看不上,殊不知水深得很,每个眼睛都长在头顶上,那些个官眷夫人每每有邀宴聚会,都没她的分。

就算去了,也只能是最末座的陪衬。

她可不服了,老爷好歹管理着偌大的县城,怎么那些人就瞧不上她?

她哪里知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些个夫人们不也存了同样的心思,眼里只想替夫君结交权贵,替儿女铺路,一个下属夫人能给她们什么荣华富贵?给她帖子已经是给面子了。

程氏发现这条路不通,左思右想,她简单粗暴的请媒婆去知州府提亲,说是家里的姑娘对二少爷一见倾心,有意结亲。

知州夫人这回倒是客气,客气的听完媒婆的花言巧语,客气的把人请出去,却是从此再没有任何音讯。

日子一久,程氏也知道这件亲事没戏了。

我呸,不过是个直隶州知州的少爷,还是庶子呢,有什么了不起的,看不上她的女儿,她还瞧不起一个旁支庶子,能有什么作为,还不得靠嫡子给他一口饭吃?

这条路不通,县城里多的是乡绅富贵人家,让她就这样把女儿嫁了,心底又不甘心,凭什么便宜那些下等人?

他们家老爷可是一县的父母官,说什么女儿都要高嫁才是。

她日夜温柔小意的对着乐启开吹枕头风,鼓吹他再去捐个官,总要爬得比那知州更高,才能消她满月复被看轻的怒火。

一回两回,虽然程氏只要提了个头就被乐启开给斥了,可转过头去,乐启开架不住心里那点怦然心动,是啊,县太爷的官就这么丁点大,不管去到哪,自己就是敬陪末座的那个,一要是能让自己再往上升一升,再美不过了。

这心思一动,他便往老太太那里去了,母子俩一合计,这才有了乐不染被带回府的事情发生。

程氏拿着连彼岸的庚帖,她也没想要送去三房,而是直接拿去正房。

老太太没空见她,她屋里也唱着一出大戏。

程氏从丫头的口中得知屋里的是三房的老爷,抿了抿唇,露出一抹她就知道的讽笑,径自去了。

乐林氏压根没把连彼岸送庚帖的事当回事,由着程氏应付,自己却是把乐启钊找来了,把他骂得狗血淋头!

原来,三房这些天的动静被有心人很快地传到她的耳里。

“瞧瞧你这副鬼样子,满身酒臭,臭不可闻,离我远一点!”

乐启钊是在酒楼里泡着被叫回来的,满身酒气呛人得很,乐林氏嫌弃得不得了,就是个没出息的东西,恨不得打他两棍子出气。

乐启钊乖乖的退到下首最后面的位置,酒也醒了一半,看着老太太,他只有两腿打颤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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