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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途似锦下堂妻(上) 第19页

作者:陈毓华

他抵死不相信自己看了什么!太坏形象了。

“赶了远路,不会连饭都没吃上吧?”两人的脸上都带着风尘仆仆,外头的马车应该是专程为了廷哥儿才备的,至于在她家用饭,公子哥摆明了不愿意,那就带在路上,垫垫肚子就是了。

连彼岸没应。

“你等等,别站着,我去去就来。”她瞥了他一眼,指了指一旁的凳子。

连彼岸从善如流的坐下。

元婴当自己眼瞎了,人家姑娘说一是一,连入云啊连入云,你最好是有那么招之即来,挥之即去,身为穿的老友的我压根抵不上人家勾勾小指是吧。

友谊的小船摇摇欲坠啊。

乐不染用干净的油纸铺在桌上,挖松了饭,厚厚铺了一层在上头,挟了块大大的狮子头,酸菜、煎蛋、自制肉松和腌萝卜条,卤到已经入味的笋尖尾也挟了好几条,怕他吃不了辣,只加上一小匙的自制辣椒酱。

可惜家里没有油条,要是再加上油条,就满分了。

而所谓的满分,就是以她的喜好为喜好。

只是这一来,饭团因为她看到什么就添加什么,不断增加的后果,就变得有点巨大了。

她也意思意思的给元婴捏上一个,至于他吃不吃,那就不关她的事了。

竹筒水壶装了煮上放凉的金银花茶,用小竹篮装着,带去了堂屋。

“这是我捏的饭团,带在路上吃。”用干浮纱布覆盖的小竹篮隐隐飘散出食物的香气。

“你做的饭菜?”他是没少过吃喝,但是从来没有谁专程为他准备吃的。

“我们家饭菜做得最好的是勺娘姊,今天的大劐肉是女乃娘的拿手活儿……我,我就不献丑了。”往自己脸上贴金这种事她做不来,烧饭做菜她不是不会,只是懒得碰那些油烟。

要认真,也能烧一手好菜的,尤其在后世那瓦斯天然气一点就来的世界,心血来潮不想去外面吃饭,也会切切洗洗自己下厨,一个人的碗盘有洗碗机代劳,简单得很,真要馋了,一趟公车的路程,回妈妈家赠饭去,再不济,去外面大快朵颐一顿,南菜北馆,小摊子也没问题。可来到这里,一看到灶膛的火和完全要靠经验才能把菜炒好的大锅,她所有的好学向上的心就完全熄火了。

“下次见面,我要吃你煮的饭菜。”

“那你的肠胃可佳?”想起那四万两,拒绝嘛,就一顿饭,显得自己小气了,还有过河拆桥的嫌疑,不如吓他一吓。

反正他没事应该不会再回平遥县了,允就允了,没什么不行的,等他真的出现那也得她还在这里。

她买宅子的事,他可不知道。

“尚可。”

这是霸王要硬上钩,也罢。“先说好,想吃我的饭菜不许嫌弃。”

“不嫌弃。”他今天心情很好,看着身旁的乐不染,面色轻松。

乐不染身上穿的还是那件他见过的细棉衫子,腰间系着一根简单的宽带子,简单的装扮掩饰不了她的天生丽质,最令人刮目相看的是,虽然娴静似娇花照水,但说起话来却处处透露着狡黠。

他中意这样聪慧灵秀,又稳重坚韧的她。

乐不染想晕倒,人家都说不嫌弃了,她还能怎样?

把人送到了屋外,没想外头居然半个看热闹的街坊都没有,乐不染没细想,以为这时间点,那些个老是坐在门口小杌子上嗑瓜子说东道西的婆婆妈妈,都回家做饭去了,甚至吃饭、午憩,没什么多余的时间打探外头的动静。

她哪里知道那一堆好事的左右邻居早在看见这么一辆大马车停在柴家门时就骚动了,大马车全身漆黑,高大霸气,这样的马车,别说听过,见也没见过,这人肯定来头不小,可穷得裤裆干干净净的柴家什么时候认识了这样的人?

可惜别说靠近,那一拨又一拨的人全叫连彼岸身边的人给打发了。

第七章  第一个送花给她的男人(1)

元婴心里有谱,他就是个配角的命,很自觉的模模鼻子,走到一边看“风景”赏草去了。

他所认识的连彼岸从来没把任何女人看进眼里,更别提搁进心底了,可他知道,要是连彼岸把谁放进心底,八匹马都拉不住他想对那个女人的好。

只是这女人——怎么看都不适合好友……

不过依连彼岸的性子又什么时候把这些问题当成问题了?

啧,这些事不是该他来烦恼吧,只是连彼岸一直赖在这里不走,他那些梦里的美人要到什么时候才能一亲芳泽啊?

不知元婴心底哀怨的连彼岸低头看乐不染。“一别不知多久能再见,你不送我一点什么念想?”

乐不染玩心又起,甜甜的问道:“那一个拥抱如何?还是离别吻?”

连彼岸漆黑的眸子盯着总喜欢调戏他的女子,“如果我两个都要呢?”

乐不染顿时轻笑出声,笑吟吟的嘟起小嘴,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连彼岸被她的主动骇了一跳,本来岿然不动的人下意识退了半步,乐不染一见得逞,也飞快的倒退了好几步,表情遗憾极了,“是你不要的喔。”

连彼岸在她骤然倒退好几步时,就发现自己被耍了。

他没生气,把小竹篮交给了侍卫,倒是从马车里拿出了一束花,一蓬的芍药,每一朵都有碗口那么大,有粉有白有金有红,点缀着淡紫的勿忘草,满满当当一大把,花茎的地方还用粉色丝缎系上蝴蝶结。

这么娘娘腔的东西拿在连彼岸手上,有点奇怪,有点不搭调,可也有点异样的小情趣,这时代,应该不流行送女生花吧?友人之间,顶多折柳相送,因为“柳”是“留”的谐。

乐不染意外了。

她知道芍药别名将离,有离别之意,却不知道在古代,代表男女欢爱之情的不是玫瑰,是芍药。

“你上回说要来见你得吱声,这回来不及让人先知会你,不是我说话不算话。”他从来不会向谁解释这些,但是谁都可以误会他,她不能。

连彼岸两眼灼灼的看着她,顿了顿,把花推过去。“我来了。”

乐不染竟然能感觉到他有点紧张,还有些害臊,她大方的接过那束花,放在鼻尖嗅了嗅。

两辈子统共加起来,他是第一个送花给她的男人,虽然和爱意没什么太大关联,但是这大一束花,看着心情也愉悦不是?

不过,根据她几次和他“交手”,不,是接触得到的心得,这样又萌又单“蠢”的男人,不像是会送花给女子的人。

“是谁教你给我送花的?”

女人嘛,对花花草草一点抵抗力也没有,但是一个外表冷厉如同寒冬的人带着花,朝着她走来,就像是一直在黑暗里孤独行走的王者,有一天忽然愿意走近一个人,他带着致命的吸引力,让有幸见到的人,忍不住在这难得的温柔里,心头怦然。

他的温柔只有给他愿意给的人,像廷哥儿,像她——

你不喜欢?”连彼岸看了不远处的元婴一眼,心里不由得忐忑,原本好听的嗓音带了根微微上扬的小尾巴,挠得人心尖软软痒痒的。

“不,我,很喜欢。”

他沉沉的笑了声,连彼岸很少笑,笑容也向来浅淡,笑出声音来不只乐不染是第一次见,就连元婴和暗处的侍卫都瞠大眼掉了下巴。

乐不染只见男人微微低着头,那目光漾着笑,柔软又炙烈。

就因为她说了她喜欢吗?

少女捂住自己发烫的双眼,娇蕾似的粉颊,悄悄舒展了花瓣,嘴角无声扬起甜蜜的小弧。

“我听说你立了女户,为什么?”瞧得有些痴的男人,目光殷切,含着莫名炙热,不过他很果断的切断自己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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