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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妃秘史(上) 第1页

作者:千寻

第一章  一将功成万骨枯(1)

月亮斜挂天际,一抹鱼肚白在远方现形,几声公鸡啼鸣,催起朝暾脚步。

周旭镛将小厮遣开,他接过梳子,亲手帮李萱打理发辫,他垂着浓眉,眼底压着沉郁,胸口沉沉的,几乎喘不过气。

李萱略略回头,向他望去。

二少爷年纪很轻,却身形高大、仪表出众,在人群中显得格外醒目。

他的面孔白皙如玉,黑色的瞳孔反射出淡淡的光泽,晶莹剔透,宛若毫无瑕疵的黑色宝石,美得连女子也要为之赞叹。

“二少爷,你怎么了?”

李萱开口,满脸满眼全是笑意。

李萱是王府的家生子,虽说身分是奴,但信王府里上下全拿她当小姐看待,因为她聪明可爱、天真烂漫,也因为她得王爷、王妃的眼缘,更因为几个少爷都喜欢她。

“没事,昨晚睡得好吗?”

周旭镛随口找话敷衍。

此次随父亲出京办差,身边没带丫头,只带了李萱随身伺候,她做事细心谨慎,虽是个小丫头,却比十五、六岁的丫头还顶用。

周旭镛对她的依赖是从小便养成的,小时候他不爱念书,只喜欢舞刀弄枪,谁劝都没用。

信王为此颇感头痛,训道:“马背上立国,马背下治国,如今四海昇平、边关无战事,当武官没前途,你得多学些治国本事。”

信王妃也说:“就算你要走武官之路,也得认字习兵法,空有一身蛮力,不懂兵法阵式,只能当个马前卒。”

偏偏周旭镛是那种心中自有主意又带点反骨的孩子,人家越是要他往东,他偏要往西行。

他想,日后了不起找个会认字、看得懂兵法的人当军师,给自己参谋参谋,不就解决了?因此爹娘师傅的话,半点都入不了他的耳。

那时才七岁的他,认不来二十个大字,倒是骑马射箭、拳脚武功无一不精通,因此气焰更盛,认为不念书也没什么大不了。

直到才三岁的小李萱,路都还没走稳,就能背着手摇头晃脑地在信王妃面前背诗,逗得满屋子大人呵呵笑不停,周旭镛知道有个小丫头连毛笔都不会拿,认的字却比自己多上十数倍,人人都夸她绝顶聪明后,他便有了那么股不服气。

他虽不爱念书,可性子是极骄傲、不认输的,回房后,他找了大哥周敬镛要来字帖,用拿惯大刀、长满茧子的手握住毛笔,一笔一笔认真描,然后再背上几首诗,跑到父王母妃跟前显摆。

当他看见父母亲眼底熠熠的光芒时,乐了!

从那以后他便时时与李萱较劲,比背诗、比认字、比文章,那丫头明明比自己小四岁,却总是学得比他快一点,迫得他不得不卯足劲,一路拚命往前追。

罢开始,周旭镛确实是凭藉着不服输的傲气在学习,可后来时久日深,对于学问,他也产生出几分兴趣。

于是信王、信王妃更加疼惜李萱,经常让她在周旭镛跟前晃,让她来刺激儿子念书,王府里聘来师傅教导几个小少爷学问,也没落下李萱,他们在最前面摆上小桌小椅,还给她配了个小丫头。

看着她一张粉女敕粉女敕的小脸,摇头晃脑的装大人,听她清脆悦耳的嗓音背着之乎者也,不只周旭镛,便是他的哥哥弟弟们也都喜欢李萱,喜欢得紧。

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周旭镛和李萱两个总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形影不离。

如今李萱已经十二岁,满月复才华令人艳羡,师傅经常捻着胡子说:“李萱若能参加秋闱,拿个进士非难事。”

而周旭镛则成了文武全才,是当今皇帝最看重疼爱的孙子,他叮嘱信王爷与谋士商议国事时,把周旭镛给带在身旁,让他多听听、多学学。

话虽没说白,却也让父子俩明白,皇帝这是瞧他入眼了。

“二少爷,你不开心?”

李萱没理会周旭镛的敷衍,转过头再次追问。

“没有。”

嘴上说没有,但周旭镛的脸色却又沉了几分。

他沉静的眸子回望李萱,她的面容素净而清丽,宛如一朵出水芙蓉,才小小年纪已经美得不可方物,若待日后身形长开,定让男子趋之若鹜。

周旭镛长长地吐了口气,脸色微白,望住她的眸子有些阴晴不定。

她那样聪明,绝对明白自己将面对什么,可她不哭不闹、不吵不争,只是因为……因为她身为奴仆,忠字压在头上,再多的不愿,也只能笑着受下吧?

他眼中流露出同情与不忍,浓浓的不舍强压在心头。

日前他与父王出京办差,临行,皇帝召他和父王到殿前,细细叮嘱。

碇州是历国与大周的边界,近年来,历国年年上贡,要求两国通商,朝中老臣多数持反对意见,却有不少新进臣子上奏表分析通商之利,皇帝诸多考量后便派遣他们出这趟皇差。

然昨日京城却来了八百里加急快报,身子向来健壮的皇帝竟突传病情沉痾,消息一出,父子惊愕不已,连夜准备返京。

皇帝身边有五子,长子代王为慧妃所出,性子暴躁、好大喜功,经常传出虐下之事,为此皇帝曾经几番训斥,亦不见其改。

二子儒王亦为慧妃所出,好文风流,于朝堂之事漠不关心。

三子即为周旭镛之父信王,为皇后所出,小时候身子骨不佳,只能待在屋里念书,但在太医悉心诊治后逐渐恢复,他有满肚子学问,满心治国想望,如今朝堂中人人都晓得皇帝有意立信王为东宫太子。

四子昏昧、五子平庸,其母身分卑下,不为皇帝与百官看重。

因此朝臣们心底清明,待帝王驾崩,王位必属信王所有,可谁都没想到,好端端的,皇帝怎会突然病重?

尽避信王父子远离京城,却不难猜出当中阴谋,代王早有不臣之心,他在朝中结党、凝集势力,这些年明里暗里对信王下的绊子多了,如今选在此刻起事,定是早有准备。

周旭镛痛恨这种事,寻常家族中,兄弟阋墙、争产夺位,用的是手段心计,而皇位相争却要用人命、鲜血来交换,历代以来,哪张龙椅下方没有垫着无数白骨冤魂?

他不懂,王位有那样诱人?值得父子、兄弟这般粉墨登场,轮番演出不止歇的闹剧?他怨愤、他痛恶,五官在焦灼狂怒中扭曲,额头青筋毕露,不由自主的攥紧拳头。

要抢要夺,是那些野心家的事,凭什么要把李萱给拉进泥淖中?他的心,狠狠地抽痛着,要是他多点能耐、要是他多几分本事,他就可以带着李萱远远的躲开这场祸事,但……他不行……

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一刻他这样自厌过。

见他这般抑郁,李萱也蹙紧了眉心,对着镜子打量自己身上的衣物,那是周旭镛的衣裳,昨儿个连夜改小,今日已穿在她身上。

她原是不解,但经过一番思索,聪慧如她怎会解答不出疑惑?

看来王爷是打算让她和此次也同行的爹爹假冒成王爷和二少爷,驱车入京掩人耳目,好混淆那些准备在半路拦截他们的匪徒,替王爷争取包多的时间吧。

而二少爷那样生气,肯定是因为他无法反驳王爷,因为忠义仁孝那把大刀横在头顶上,迫得他只得低头合作,对吧?

二少爷是个不肯屈膝的男子,王爷定然花了大把精力说服他吧。

李萱说不出心里头那股滋味,像是酱醋糖盐全搅在一块儿,十分复杂。

她怕不怕?当然害怕!她想不想逃?当然想逃!

但是迫得二少爷低头的那把大刀,一样横在她与爹爹的头上,忠义仁孝几个字,足以让天底下的百姓乖乖交出自己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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