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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娘掌家 第25页

作者:千寻

“但哥宠我,看着我可惩巴巴的模样,无法拒绝。哥模模我的头,问:“妹妹是不是想要有人疼?”我哥怎么这么聪明啊,我一个眼神,他就知道我要什么,是,我想要长辈疼惜,想要被宠被哄,受伤的大叔恰恰满足我对父亲的想像,我真觉认定,他可以扮演好父亲,给我我想要的。哥哥无奈叹气后,还是把大叔留下来。”

她说很多话,孟殊倒茶水,递到她嘴边,他道:“不需要想像,以后宠你疼你哄你的事儿就交给我做。”

用这么郑重的口吻,说出这么甜蜜的话,教她……怎生承受?

她窝进他怀里,环住他的腰,低声道:“谢谢。”

“这是身为丈夫该做的。”不管她怎么想,他都认定丈夫这个身分。“再说说师父的事儿。”

“大叔脾气古怪,清醒过来后,非但没有感激,还嫌弃大夫开的药很烂,他写下药方让宝财出门抓药,他厉害呢,他开的药比大夫开的更便宜,更有效,不过十来天,大叔就能下床活蹦乱跳了。

“大叔对谁都不客气,独独待我好,他喜欢我,虽然老是挑剔我做的菜,老是嫌弃我不会认字念书,老是折腾我,让我来来回回热药……哥哥看不下去,却见我乐在其中,说道

“幸亏瞳瞳性子好,不与他计较,换了人肯定要哭鼻子。”

“大叔的伤痊疗后,绝口不提离开的事,他手把手教我认字念书,教我背药头歌,教我药理,哥哥讶异,说大叔是个能人,让我好好学习。

“但我心知肚明,为养活一家五口,哥哥的灯亮得更晚了,他接下很多抄写的差事,只为着让我多一个人疼。

“大叔也看见了,有天他在纸上写下一堆药材和工具,二话不说丢给大哥。大哥没有犹豫,把东西给买回来,为打造锅炉器具,我们把娘最后一点嫁妆全给花光,我还记得,有大半个月,我们只能啃粗馒头。

“东西买回来后,大叔把我和宝珠、宝财使得团团转,我们腾出一间房,弄成药室,大叔领着我们切药,磨药、炮制药材、制作药丸。最后他把一盒子药丸丢给大哥,说:“拿到百草堂卖。”

“大哥问:“为什么是百草堂,长生堂不行?”大叔回说:“你在长生堂买药材,再把药丸拿去那里卖,他们很快会琢磨出门道,你想把这个赚钱本事拱手相让?”

“大叔问得哥无语,只能点头应下。临出门前,大叔叮嘱道:“百草堂的掌柜会看人下菜碟儿,你这副菜样儿,他肯定会压价,一丸没卖到五文钱,就别回来。

“那次哥一丸卖七文钱,难得地让大叔对他满意称赞。自那之后,我们家桌上餐餐有鱼有肉,生活越过越好,能够吃饱睡好,四个小孩身量飞快往上窜。

“我们甚至在学堂附近买下一幢两进房子,大哥带着我和宝财、宝珠住在前头,后面全归大叔……药室、书房,应有尽有,后院还闢出一块地种药材。

“本以为大叔待不了太久,没想到他说我有习医天分,便正式收徒,他对我很严格,我心甘情愿受下,我很清楚,不比别人更努力,怎能出类拔萃。”

她花这么长的时间谈论师父,他明白了。“师父就是你前世的父亲?”

“对,刚开始他找到机会就试探我,他唱我喜欢的歌,背在现代每个人都会的九九乘法,他带我玩前辈子最爱的游戏……可惜,我对着一切都没有记忆,我想父亲肯定很沮丧。

“没关系,想起来就好,他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他离开了。”在大哥出事前的一个月离开。

“放心,我们总会把他给找出来。你大哥呢?既然他成了探花郎,家里环境又改善了,你为什么会落入人贩子手中?为什么做妇人打扮?”

“大哥入罪流放,临行前把我托付给好友,我与他成亲了。”

“然后?”是家大业大容不下孤女?是没有娘家支撑,任意对待她?还是婆媳不和,被逐出家门?光是想像她的遭遇,他的胸口就一阵阵发疼。

“迎亲当天他离开了,我还算不上他真正的妻子,便认真地为他操持家业、养育幼子、侍奉婆婆,数年后他返家,却带回心爱女子。我想啊,这样的委屈,我不受!于是决定到岭南找回我的大哥,没想到运气很背,被人贩子给掳了。”

这样的委屈,他也不允许她受。

第七章  想起一切(2)

孟殊随着她气愤完,又忍不住欣喜,原来她攒钱要救的人不是“前夫”而是兄长啊,他真正大大松一口。

“不怕,从现在起你的运气会非常好、无比的好。”他说得斩钉截铁。

“为什么?”

“因为你有我,你的运气,我负责。”

可以吗?她真的可以拥有他?“你没听明白,我成过亲。”

“我也成过亲,你不亏。”

什么她不亏,明明就是他亏了,以他的条件,可以娶更好的女子。

“我是个弃妇。”

“他蠢得放弃你,不代表我跟他一样蠢,即使明珠蒙尘,我也能从沙礫把你挖出来。”

瞳瞳失笑。“你怎确定我是明珠?”

“你是不是明珠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喜欢你,我想对你好,我想把所有最美好的东西拥到你面前,换得你一个微笑,换得你一世平安幸运。”

她认真望着他,为什么……这样好?难道她真的可以非常幸运、无比幸运?

垂下头,她喃喃自语,“以前总觉得喜欢谁就应该拼命对谁好,不计一切,不在乎付出是否能够得到回报。”

“现在呢?”

“现在觉得谁拼命对我好,我就该喜欢谁。孟殊,我该喜欢你吗?”

她的问题引出他的大笑脸,他的笑有点贼、有点痞。“当然应该,以后我会对你更好无限制的好,让你对我的喜欢不断往上加。”舍不得离开他。

憑窗往外探,他看见孟殊骑着大黑马从街道那边过来,很精神,也很令人……瞩目。

没办法,他长得太俊俏,别说在这里,就是在京城,也是一眼就令人难忘。

想不透,他怎么就把大胡子给刮了?留着胡子,低调一点不好吗?何况在岭南许多男人喜欢留胡须,认为那是身分地位的表徵,他留胡子,半点不突兀。

饼去有胡子作掩护,几年来都没出事,可胡子一刮,才多久时间,他就让人给盯上了。

离开窗边,走回桌旁,男子为自己倒一杯热茶水。

男人的左脸有一道深刻的伤疤,皮肤黝黑,眉深嘴阔,嘴角拟着一抹似笑非笑,他有双精明锐利的眼睛,左腿微跋,他的手指不停地轻敲桌面,在思索什么似的。

孟殊下马,尚未走进苏记酒楼前,他就发现酒楼外头有几个眼熟的。

眉心微蹙,他沿着楼梯快步上二楼雅间。

在看见酒楼外那几个人之前,他心情飞扬,因为怀里揣着一封信,还温热着,他想,这回阿尘应该可以顺利返京了吧。

没想到推开门,发现坐在桌边的竟然是左静,不是阿尘。

心头一凛,他转身就走,然一声轻唤唤住他的脚步。

“苏蒙!”

知道他是苏蒙的……孟殊皱眉旋身,再看一眼左静,心里端着疑问。

孟殊、苏蒙,没错,他们是同一个人。

当年皇上登基,知道雀王有不臣之心,在掌握证据后,让苏蒙的爹爹——御史大臣苏胜起奏章状告霍王在封地里汉箸暴敛,鱼肉百姓。

没想到霍王人在封地,仍然掌握部分朝臣势力,结果苏胜一家被大火烧了,上下几十口人,无一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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