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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娘掌家 第9页

作者:千寻

把蒸好的地瓜从屉里拿出来,原本要给晚儿做地瓜圆,睡醒后当点心的,她想了想把地瓜压成泥、和面,在等待面团发酵同时,她快手快脚炒了盘三杯鸡和青菜。

“你先吃一点,抵抵饿,等面团发好,我再给你煮面。”

“做多一些,我饿惨了。”

她知道的,他的食量惊人,一顿饭能吃掉她加上晚儿的三倍多。“好。”

他没把菜端到厅里,反而从外头搬来一把长凳,坐在灶旁开吃,她的厨艺很好,好到让人觉得吃饭是种莫大享受。

又来了,在“吃”这件事上头享受,是他年代久远的记忆。

她总是轻而易举地勾起他刻意遗忘的感觉。

一面吃,一面看着她俐落的动作,行云流水,不像做饭,更像作画。

今天早上张寻见着他,偷声问:“老大,你觉得二十两花得冤不冤?”

他用冷眼回答。

张寻挠挠头,满脸为难道:“如果老大觉得冤了,可不可以把她让给我,我还有十二两,剩下的,我每年分摊还。”

饼尽千帆皆不是,张寻没读过诗词,不知道自己正中这词意。

那天李婆子找来的女子,漂亮的有好几个,但见过童氏之后,他便谁也看不上眼了。回到家,心心念念盼着新弟妹的张找,看见弟弟又没挑中媳妇,气得拿棒子追打他,骂他成心让二房断后。

至于孟殊冤吗?当然不冤!

他想过,如果当初牙婆开价百两,他会不会买下童氏?

这个答案几乎不需要太多考虑,当然会!就算她不会医术、不懂厨艺、不认字、不会算帐……既然如此,为什么要买她?

因为她的小梨涡,因为她漂亮眼睛,因为她好可怜、好委屈,因为……因为他和她是老天注定。

什么?发展得太快?

确实啊,开始只想给晚儿找个保母,接着她的乖巧吸引他的眼,然后食言而肥,再到上苍注定,速度都能赶上汗血宝马了,但他不介意快慢,他只在意她是否待在离自己很近的距离。

好像她在,黑夜就有那么一盏灯,光线微弱,却暖人心窝。

和着地瓜的面条,带着地瓜的甜香,没浇上肉燥,只用麻酱、辣椒、葱末和少许酱油提味,面端上桌,看着金黄色的面条,孟殊想起她给晚儿做的绿色面。

晚儿牙齿早长齐了,只是挑嘴,只肯喝女乃,自从她来了之后,胃口大开,现在已经能同他们一起上桌吃饭,这还急得王氏道:“姑娘这么能干,我还能领多久月银?”

咬下面条,香甜自齿颊间溢出,确实,她不是普通能干,谁再说他冤,他非得拿根大棒槌,捶烂那个没脑袋的家伙。

瞳瞳没陪他吃饭,继续和地瓜奋战,这两天在王氏的帮忙下,晒出不少地瓜粉。

地瓜粉工序繁复,但闲着也是闲着,她们先将地瓜磨成泥,一遍两遍洗粉、沉淀、晒干……在过去,得年关将近,她才有空麻烦自己一回。

将蒸好的地瓜加入地瓜粉和些许糖,在反覆搓揉后拉成长条、切小段,揉成一颗颗地瓜球,中火热油,将地瓜球下锅,反覆搅动、按压,直到地瓜炸出漂亮的黄色,球体膨大,起锅。

闻闻香味,这是师父最爱的零嘴。

每次做吃食,她都分外想念师父。他还好吗?他回京了吗?他找不着自己,会不会很担心?她不确定什么时候才能攒够银子赎身,什么时候才能再度上路寻找哥哥,她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习惯事事计划的她,其实害怕走一步看一步的不确定感。

缓缓吐气,瞳瞳抬头,望向窗外的蓝天。

发现她突如其来的失落,孟殊吃掉最后一口面,走到她身后,从她捧的碗里拿起一颗地瓜球。

瞳瞳回神,“小心烫。”

来不及了!贪嘴的他一口咬下,嘶哈嘶哈,猛往嘴巴搧气。

见状,失落丢掉,她失笑道:“刚炸好,得等会儿再吃。”

事后解释没意思,她却觉得非得说上几句,才不至于对不起他。

“没事。”说完,他又拿了一颗,不过这回学聪明,吹上几口气才往嘴里放。“你做菜的手艺是从哪里学来的?”

这手艺拿到外头,想凑齐赎身银轻而易举,现在他明白,当初问那句话时她的底气从何而来。

“师父训练的。”

“师父?”

“对,教我医术的师父,他嘴巴很刁,外头大餐馆卖的菜看不上眼,挑剔又叨念,宁可饿肚子也不纡尊降贵,身为弟子只好勤练厨艺来满足师父的胃。”

许多菜色都是师父张口说,她想尽办法琢磨出师父要的味道,这是他们师徒间最大的休闲娱乐。

为着哄她练习做菜,师父老说:“想抓住男人的心,就得学会抓住他的胃,将来你男人没在外头搞女人时,你就知道感激师父了。”

现在想想,真是胡扯!她会做菜、懂得持家、她独立自主,她努力成为师父口中的完美女人,可是再完美……她也拴不住裴哥哥。

所以男人变不变,与胃袋、理智没关系,喜欢便是喜欢、讨厌便讨厌,半点无法讨价还价。想起袁裴,一抹苦涩在不经意间涌上她的眉头。

孟殊道:“放心,我的嘴巴不刁,很好养。”

他只是心疼她眉眼间的苦涩,鬼使神差说出这么一句,没想到却让她红了脸,瞅他一眼,捧着地瓜球就要往外走。

他堵在门口,不让她出去。

“怎么?”她不解,抬眼问。

“别生气。”

“我没生气。”

“你气到脸红了。”

头顶乌鸦群飞,瞳瞳咬唇。那不叫生气,是害羞好吗!再说,他好不好养关她什么事?婚礼不过是权宜之计,他这样说,还不许人家脸红?什么道理!

他表错情、会错意,不能怪他迟钝,实在是他对女人缺乏经验。

她没好气回答,“晚儿醒了,我要去陪他。”

“不生气,就放你过去。”

还幼稚上了?瞳瞳本来没生气的,被他一缠,还真有几分气恼。“我、没、生、气。”

还说还说,分明在生气,瞧她,脸红成这样。“说谎。”

她很不淑女地大翻白眼。“不然你要怎样?”

他软下声调,无辜地看着她。“你别生气,我做得不好,你教教我怎么做。”

留着大胡子的壮硕男,用无辜的小狈眼看着她,看得好像她才是大坏蛋,多欺负人啊!她吐气,抬高下巴说:“好吧,我给你机会,把我的怒气抚平。”

哀平?眼珠子一溜烟转过三圈,他只知道一种摆平女人怒气的方法,只不过现在光天白日的,会不会太过了?

但,是她让他抚平的,不是他僭越,何况为“食言而肥”铺路,这种功夫确实得提早让她尝尝,不比较,她怎么知道自己多合用?

孟殊把她手上的碗拿走,放在一旁。

看他这么郑重其事,她又想笑了,他是第一个能够招惹出她好心情的男人。

他在她面前定身,然后在她没反应过来时,勾起她的下巴,一把大胡子就这么铺天盖地覆上她的脸!

他很轻易地找到她的唇,幸好是他主动,若是她来找,肯定没本事在密林中寻到甘泉。

他吻了她!本来只是想小小安抚一下的,没想到他天性慷慨,一安抚就……停不下来。

他在她唇间辗转来回,从浅啄到深吻,他情不自禁、控不住自己,两人之间的热度节节攀升,像一把火,融了心……

瞳瞳傻得厉害,她没被人这样安抚过,成过亲的她,实际上对男女之事仍然一知半解。

傻得厉害、昏得厉害,她全身发软、双脚无力,只能攀附着他强壮的身子,免得瘫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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