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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战士 第5页

作者:泠光

竟然是Sunny!

“嗨玫瑰姐,你要去哪?”利瓦伊阳看她一身休闲服,面露惊讶。

“喔,我刚去管理室拿我妈寄来的菜。”她一脸作出来的淡定,问道:“你怎么又来了?”

“喔,”他举起手上的袋子,笑得有点不好意思,“刚刚听玫瑰姐讲红豆饼,我嘴馋了,所以就跑去买了。”

她怔住。“你怎么去的?”

“骑脚踏车。”

“你骑去夜市又骑回来?”她知道他来她家都是骑车来,但从她家骑到夜市?她在心里估算,那来响应该至少要四十分钟。

“为了美食,值得的。”他又笑了,“我买了六个,想跟玫瑰姐分享。”

她说不出话来,心里有点感动。

难怪他刚才问她夜市里什么好吃,八成那时他就打算买给她吃了;为了买红豆饼给她吃,他竟然骑了四十分钟的脚踏车。

已经很久没有人对她这么好了。作为一个助理,他忠心可嘉。

赵晨曦深深惭愧了。因为,她竟然连他的生日都记不起来。

“玫瑰姐,要我帮你开门吗?”他问。

听他这么问,她立刻不动声色地把刚刚准备按密码的手悄悄移到便利箱下面,装作不方便。“麻烦你了。”

“应该的。”他缓慢而确实地在面板上按下八个数字,一看他的动作她就知道,刚刚电梯门打开时,他一定已经看到她惶惶然如丧家之犬的模样,却没有戳破。

她真感动了。不管是为着红豆饼、他的及时来到,还是他的体贴。

她发誓,为着此时此刻,她将来就是死了,也会把这八个数字刻在她的墓碑上。

第2章(1)

大型会议室里涌进了满满的人潮。今天是畅销作家玫瑰战士应心桥社之邀,到校演讲的日子。

利瓦伊阳坐在会议室前排角落,负责放映投影片。

台上的赵晨曦,正神采奕奕地对着全场演说——

“爱人与被爱,好长一段时间都被认为是人类与生倶来的本能,是不学就会的天赋;然而,经验告诉我们,光靠本能成就的爱情,往往以失败作结,这也是为什么初恋虽然美好,却只能是『初恋』的原因……”

赵晨曦今天穿着大红色衬衫,搭配黑色皮裤和踝靴,一头波浪长卷发扎成马尾,上面缀着一枚红玫瑰发饰。衬衫皮裤的搭配塑造出一种利落的专业形象,穿在赵晨曦身上却不显得阳刚。利瓦伊阳想,那应该是得力于领口的别致设计,不规则的荷叶领让她保有了女性的柔媚。

虽然对造型这块没什么特别研究,不过他也看得出来赵晨曦今天的打扮是比上电视的时候规矩多了。虽然大概猜得到她改变造型的原因,出发前他还是故意问她——

“为什么不穿战袍?”

她说:“是回母校啊!”

丙然就是这个原因。回母校,真的该给学弟妹做个好榜样……

“玫瑰姐真是宅心仁厚。”他笑。

换来的是她一个挑眉,和“知道就好”的得意笑容。

“所以,爱情像是一颗种子,因为天时地利人和突然之间就萌芽了,但如果认为只要顺应自然就能让爱情滋长繁茂,那是小看了成长过程的风雨与磨难。所以爱情是一门课题,已无庸置疑……”

利瓦伊阳一边在心里默念着这篇他已经烂熟的演讲稿,一边环视被人群挤得水泄不通的会议室。直到此刻,他才真真切切领会到什么叫“畅销作家”,只能容纳七、八百人的会议室,硬是挤进了一千多人,抢不到座位的,只能坐在排间阶梯上,或站在会议室两侧的走道上;而大部分人的手中,都拿着赵晨曦的新书《一起走向爱的国度》。

本来他还有点担心,演讲时间安排在星期六下午,场子会不会冷清?直到此刻他才见识到赵晨曦的号召力——也或许这是她第一场鲍开演讲的关系。

为了冲高销售量,光靠签书会和座谈会已经不足以吸引读者关注,所以从这本书开始,出版社希望赵晨曦能走入校园,与年轻读者近距离互动,扩大影响层面,于是赵晨曦便将第一场校园演讲献给了她的母校;而母校的学弟妹,也确实给了她最实质的回馈。

“所以,爱情需要学习,如同任何一门知识或技能的学习一样;当然,也会有人学得好,有人学得不好;但值得庆幸的是,即使这次学不好,还有下一次机会,只要不放弃爱的希望。所以今天,玫瑰战士要告诉大家——

爱情,不是得到,就是学到。”

“爱情,不是得到,就是学到。”利瓦伊阳在心中默念。这就是这次演讲的主题。

本来出版社提供的演讲稿题目是“爱的国度,你我同行”,大剌剌的置入性营销;赵晨曦一看便觉得拿这题目到母校演讲太功利,便舍弃不用;也因为这样,稿子和PH他们都得自己做。

赵晨曦自己动手写演讲稿,而做PH的工作,就落到他头上。

这原是助理的本分,他义不容辞。不过做这个PH的过程倒是有点小曲折。

因为受着作权法保障的关系,在PH中所用到的每一张图都必须经过合法授权,所以他必须跟照片所有人联络取得授权;这也还罢了,更惨的是有些图根本不知道是谁做的,联络半天下来,搞得他都快崩溃……

于是他索性不假手他人,自己花了一天时间依讲稿内容拍了一些照片;又找出存在计算机里的旧档案,让赵晨曦挑选。

“这些都是你拍的?”看着屏幕上秀出的一张张照片,赵晨曦问他。

“是。”

“哇!这些照片可以去参加摄影比赛了。”

“不行啦。”

“是吗?我看跟那些地理杂志上的风景照也差不了多少。”

“差多了,生态摄影是门专业,我就只能拍拍静物而已。”

“真是『惦惦吃三碗公』,想不到你还有这一手。”

“业余兴趣罢了。”

“你本业是什么?”

“玫瑰姐不知道吗?”

“你没说过我哪知道?”她只记得他是国外大学毕业,但不知是什么系。

看她有点好奇的模样,他送上一个特别神秘的微笑——

“当助理。”

废话……他们相视一眼,然后一起笑出来。

“所以这些照片可以用?”他言归正传。

赵晨曦一张一张看过,满意地点头。“可以。跟我演讲的内容很搭。你知道,姐的演讲就是那个Style,表面上看起来是浪漫的粉红色、多变的紫色,内里却是冷静的蓝色、理性的白色,但真正盘踞在姐心底深处的,是黑色。”

粉红色、紫色、蓝色、白色、黑色,这是什么神描述?不过他恰好可以领会。

风格这种事就是这么的虚无缥渺,虽然他不知道他是真的懂她,还是因为看多了她的书,所以习惯用她的思维去思考……

一张张或沉郁或迷蒙或明朗或灿亮的风景照,搭配着演讲稿中的警句,流畅地投影在舞台的布幕上。为了选出最能烘托文句意境的照片,他们不知道选了多久,照片的排列顺序也一改再改,直到达到赵晨曦口中“完美”的境界——

“真的完美吗?”他不确定。虽然听到她这么说,他很开心。

“你觉得不好吗?”赵晨曦看着家中的投影屏幕不确定地问他。

“演讲稿是玫瑰姐写的,玫瑰姐觉得合适就合适。”

“Nonono,”赵晨曦一连三个“no”,配上左右摇动的食指。“演讲是讲给大众听的,主讲人常有盲点,自己觉得自己的演讲很有意义,听众却无法共鸣,于是讲的人兴致勃勃,听讲的却是玩手机的玩手机、打瞌睡的打瞌睡、放空的放空、讲话的讲话。这种零存在感的演讲者,姐是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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