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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说的是(上) 第22页

作者:陈毓华

众人全瞪大了眼睛,变成了木头人,就连九皇子也放下了白玉杯盏。

“献丑,告辞。”借花献佛,借花献佛,希望辛弃疾莫从棺材里跳出来骂她文抄公,小女子只为月兑身,善哉善哉。

她顶了下张口结舌的谈观后膝盖,暗示这时不走待何时。

谈观仍没回过神来,芮柚紫只能拉着木头表哥,准备溜之大吉。

“且慢!”

被她的出口成章给惊得回不了神的男人里,有个眼明嘴快的开口喊住他们想遁逃的脚步。

芮柚紫扶额,如果是那个渣男叫她,芮柚紫可以装耳聋,不顾一切的溜走,但对象是九皇子,就寸步难行了。

这个皇子一直以来就摆了个高高在上的架子,仿佛化外高人般看自己,这会儿为什么不装聋作哑到底呢?

谈观已撩着帘子,这时进退不得。

“九公子。”她返过身,脸上浮起一层淡淡的笑。

“这等锦绣文章出自你口,留在陧雅楼供人瞻仰欣赏是惯例,一事不劳二主,瑞兄弟不如亲笔写下,这样可谓实至名归。”

“不了,小的只是烂竽充数,上不了台面的。”什么供人瞻仰,她又还没翘辫子。还要她留下铁证,让知情的人朝她吐口水吗?真的不必了。

“来人,拿文房四宝。”

又是个不听人话的主,她为什么碰上一个个都是不知道何谓尊重的大男人,仗着权高势大,欺负她一个只想过平静生活的女子?

“小人字丑,不敢污了公子耳目。”她声音铿锵道。这是实情。

她的毛笔字哪能见人?到时候一堆毛毛虫在纸上乱窜,这位皇子要不气死,要不笑死,可怎么办?

“草民愿尽力一试。”谈观被小表妹扯得袖子都快掉了,这是要他出来顶吗?表妹的字没这么不能见人吧?他会理帐,可不代表就能写得一手好字,勉强端出来的,也不会太好看。

“不然,我来献丑好了。”谢语瞧着芮柚紫饱满的额头都急出一层细细的汗来,很自然就跳出来想帮她一把。

“多谢谢兄。”芮柚紫打躬作揖。感激不尽啊。

谈观发现自己的眼睛压根不够用,他瞧着小表妹和谢语你来我往,眼尾第一次见到任雍容收起狂妄的表情,然后起身,非常干脆的加入战争。

“你们都别争了,就我来吧。”

“呃,也是,我们几人的字里就数任兄写的最好,一手狂草上京无人能敌。”谢语最快反应过来,顺势让贤。

写字这件活儿,任雍容要敢称第一,他就只能屈居第二。

于是一行人移到了“荟萃墙”边,磨得浓浓酽酽的墨和雪白大毫就放在清空的大桌上,而楼下那些附庸风雅的人都应芮柚紫的要求给清空了,多余的人只剩下得固守柜台的掌柜。

任雍容挽袖提笔,朝着看起来有些恹恹的芮柚紫吩咐道:“你重复一遍,我来写。”其实他有过耳不忘的能力,但是他就是想再听一遍他的声音。

只是,这种能大出风头的事情,这小子怎么看起来一副不乐意的样子,甚至带着他多此一举的神杂睨着他。

他承认自己琢磨不透这小子。

一直觉得自己被打鸭子上架的芮柚紫很快又把“青玉案”念过一遍,念到半途时,抬头一看,被墙上的字给迷住了。

任雍容的字是介于楷书、草书之间的一种字体,它不像楷书的书写速度太慢和草书的难以辨认,笔势也不像草书那般潦草,也不要求楷书那样端正,而他的笔法草法多于楷法,她知道这叫“行草”。

她不知道要怎么去形容他的字,那种笔墨酣至,畅快淋漓,遒劲有力,又飘逸多姿。

“郡王果真写得一手好字,赏心悦目至极。”

他古怪的看了芮柚紫一眼。这小子居然毫无芥蒂的称赞他,这让他顿时有些无措。“落款,我至今还不知道瑞兄弟的大名。”

好难得客气谦虚的口吻二内柚紫不禁有些恍惚。“我在家中行大,家人叫我芮郎。”事已至此,他要名字,她也只能给个名字。

就说撒谎不是好事,说了一个谎就得拿更多的谎去圆。

“瑞郎,众里寻他千百度,你寻的是哪个人?”

“呃……这要靠缘分,我也还不知道。”这是准备与她谈心吗?那可不成,面对他,她没把握,只怕破绽会越来越多啊。

幸好众人见大功告成,都围过来欣赏墙上的墨迹和诗意,你一言我一语的倒把主角挤到一旁去了,芮柚紫觑了个空,趁机掐了谈观一把,无声的退出那个小圈圈。

谈观龇牙咧嘴的捣着被掐痛的大腿,示意她先走,因为一下子消失两个人太明显了。她把谈观的意思瞧了个仔细明白。

至于看见她鬼祟模样的掌柜,她很快抛了锭银子在他怀里,做了个嘘的手势,掌柜也非常会察言观色,索性蹲到柜台下去装瞌睡。

嘻,十两重的银子,小赚一笔,何乐而不为。

片刻过去,任雍容发现芮柚紫又不见了,他简直哭笑不得。

真是气人,每每他一不留神,那只小老鼠就会瞅空从他的眼皮子底下溜走,那小子就这么不喜他?

包何况他还没有问到他家住何处?

真是可恨、可恶又可爱。

任雍容纵身,再度从窗户跳楼了。

他就不信追不到那只小老鼠!

“这又是怎么了?跳楼跳出趣味来了吗?”几个人都发现瑞兄弟一不见,郡王也会跟着消失,这两人是在玩猫捉老鼠吗?

嗯嗯,可疑啊可疑。

只不过任雍容一心要逮的人,这会儿却不在大街上。

他站在街心,神情阴冷狂怒。好你个小冬瓜,什么两句三年得,什么一吟双泪流,到底是藏拙还是低调,还是有苦衷?他又不是老虎,会吃人吗?他犯得着一副躲他唯恐不及的样子吗?

呃,说起来,他待瑞郎的态度的确谈不上平和,他总是在凶他,而瑞郎老是在躲他,若立场调换,他也会躲他像躲瘟疫一般。

这么说来,是他的错喽!

因为街上多了个这么大的路障,办事的路人一走到他附近,莫不绷紧神经,能走多快就走多快,要不就往横挪,能挪多远就挪多远,一个个可怜得像极了备受虐待的小媳妇。

殊不知,这混世魔王整座京城无人不识无人不晓,可怜啊可怜,他们还巴望着男人娶妻后会收敛长大几分,不要求转性,但变得温文儒雅一点,只要稍稍肯讲理一下就好,起码别老用那种强大的气势吓坏他们这些平凡小老百姓。

可这魔王丝毫不见寸进,可怜了一干小老百姓,纵使任雍容有着如花美貌,躲他却躲得比瘟疫还迅速。

任雍容环顾大街,把眼珠子瞪得老大。

没人、没人,这小不点到底躲哪去了?

拥有这般七步之才的人,才华横溢,锦心绣肠,稀少如凤毛麟角,简直叫人心动不已。

每每面对从容的小不点,他便会气虚的在他面前败阵下来。他从来喜怒不形于色,这是祖母从小将他视为家主培养出来的,身在朝夕变幻的京城,他向来把轨裤的人皮披得很是妥当,却每每面对那小矮冬瓜的脸时,那份修养便会无影无踪。

面对他时,小子的态度那么坦然,坦然得令人生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滋味,静下心来咀嚼分辨,对方的眼底总有冷冰的东西横亘在那,让人模不清。

若是不依不饶的非要个答案,对方看他的眼神就像是在看阴沟里的臭虫般。

臭虫吗?苦涩在他心里蔓延开来,就连嘴也是苦的。自己对瑞郎不好,从没给过他好脸色,却奢望人家对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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