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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王子 第12页

作者:月光石

何昭颖心中响起一首歌,单纯和青春有关,和她的十九岁有关。

后来,他们在店里享用简餐,冷旭民点了义大利面,何昭颖吃鱼排,店里放起那首〈我知道你在乎〉,他们第一次一起看电影的主题曲,这首歌后来她很爱听。

何昭颖美眸灿亮,静静凝瞅冷旭民;他从餐盘抬起脸和她四目相对,黑眸困惑,一头雾水,不解她的用意。

他不记得这首歌了,空茫表情说明他一点印象也没。后来,两人相熟了,何昭颖才知他是音痴,对任何音乐都没有特别的感觉,唱起歌五音不全,很难听,他喜欢运动远胜过音乐。

怎么会喜欢一个音痴哩?理性来说,这应该不可能,她把喜欢的对象条件订得很严苛,至少要和她一样爱听摇宾乐,或者像她三哥那样清秀有才;奇怪的是,当真的遇到了,她一点也不介意对方是不是音痴。

何昭颖忽然垂下双眸,唇角扬起,若有似无,浅浅笑了。

“怎样?”他放下叉子,浓眉微挑,觑着她问:“笑什么?”

“没事。”清丽双眸瞟掠他,目光温柔梭巡他的冷峻五官,抽了一张面纸给他,指了指嘴角。“沾到东西了。”

“喔。”以面纸抹掉嘴角番茄酱的红渍,扬眼询问她:“还有吗?”

“没有了。”摇摇头。

黄昏,他们本来要骑车去山上看夜景,然而天气瞬间阴霾,乌云密布,眼看快下大雨,两人决定趁天气变差前赶快回家,从东海骑到市区至少要四十分钟。冷旭民飙得超快,但刚过朝马交流道,豆大雨点渐渐打落。

随后,雨愈下愈大,有一度,冷旭民想停下来躲雨,或是去路边便利商店买雨衣;然而,何昭颖纤细双手将他愈搂愈紧,脸庞贴紧他肩背,细语呢喃:“不要停。”呼吸里温暖清新的气息骚动他,撩拨二十岁年少的心。

冷旭民很想回头看她,却不能回头,只能单手手掌紧握她手,将她拉近,让她搂抱得更紧密,感觉她胸前整个贴在他背上,狂风呼号,黄昏的阵雨像暴君、像疯子一般狂乱打在他们身上,摩托车飞快的速度让他们以为双脚月兑离地表,可以飞翔、可以漂浮,尽避只是暂时的错觉。

最后,摩托车停在公寓巷口内,他们月兑掉沉重安全帽,她浑身湿漉漉,敏捷跳下摩托车。在红色铁铸斑驳的大门前,冷旭民忽从肩后勾住她,她回眸,黑眼珠水汪汪,晶莹剔透,盈满开心笑意,眸底却蕴含一丝不确定。

冷旭民深沉多了,黑眸有如深潭,纗刻五官陷入某种思绪,分外认真,他专注看她的神情让她害羞,想转开脸,他却主动靠近,深深吻了她。

冷旭民将手伸进黑湿长发,扶着她冰凉的颈后,让她仰起脸,动作不是那么熟练,饥渴吻住她粉女敕双唇。

她星眸半掩,手指揪着他颈后衣领,双手攀住他的脖子,轻启双唇,青涩略焦躁回应,牙齿像小兽般咬他下唇。

她腻在他怀中,热情浮躁,好像有点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做才好。于是,他把纤细的她轻轻压在门上,胸口紧贴着她,温暖舌尖试探喂入她唇内。

她欲拒还迎,两人随即如嬉戏般舌忝舐纠缠,那感觉陌生、新奇又美好,她有些被他吻得喘不过气,可是又不愿放开他。

他胸腔涨满了对她说不出的喜爱,有别于以往的不在乎,他有些迷恋她散发出的美好气息;他莫名好奇,奇妙饥渴,想夺走她每个呼吸。

狂肆的吻如同另一阵雨,充满疯狂、浮躁、无法满足的热望。

她发出轻声喘息,他粗渴呼吸着,啃咬她的唇、下颚,然后吻她颈侧细腻的肌肤,来来回回吸吮;她有些招架不住,闭上眼睛,微微晕眩,心迷蒙,如同街上被雨幕罩住的风景。

只剩一丝警醒,她手指忽紧揪着他胸口湿透的T恤,唇轻咬他耳垂,在他耳畔间呢喃:“你什么意思呀,明明说过讨厌我的,现在呢,怎么这样?”

他在她潮湿T恤上缘啃咬她白晰的锁骨,留下浅浅樱粉的印痕。“没有喜欢的话,何必费力否认?”黑眸深黝发亮,抬起脸凝视她。

斑三时对何昭颖发脾气,是因为她明知自己容易受异性吸引,却故意把他弟当工具人他不喜欢冷旭得对她着迷,自己无端受她影响,情绪起伏过大,搞得好像非得喜欢她不可。

“什么?”困惑不解,她双瞳迷蒙看着他,他左边唇角牵扯一下,很酷地笑了。

“对,我喜欢你,早在我弟喜欢你之前,我就喜欢你了。怎样,不行吗?”

“我没说不行呀。”何昭颖笑了,双眸温柔,静静望着他。

“你呢?”

“嗯。”笑意漫入她眼眸,在眸底浮荡着,很含蓄轻点一下头。

两人相视对看,许久没有移开视线,直到有人撑伞渐渐走近,正准备进入这栋公寓,紧粘不放的他们才忽然弹开,若无其事,并肩靠在一旁水泥墙上。

大雨肆虐,从屋檐狂放落下,何昭颖靠在冷旭民肩上,他握紧她的小手不放。好奇妙的感觉,他怎觉得很喜欢她、她很可爱?而且,心花怒放,不断想笑?

后来,那人进屋,落雨的巷弄只剩他们,两人将头徐缓靠近,碰触对方,忍不住都笑了起来。

恋爱第一年,只能用甜蜜蜜、甜腻腻来形容。

由于何昭颖在台北上大学,住女生宿舍;冷旭民则在桃园念警大,住学生宿舍,平常非假日难得见上一面,全靠Skype视讯或手机联络,两人情话绵绵,总有聊不完的话题。

放假,冷旭民常搭车去台北,两人在学校附近约会,但他在台北没地方过夜,总是当天来回。

两人大约两周回台中一次,何昭颖很少回何家豪宅,反而常借住冷家公寓。至于小米浆,它顺利排出弹珠,在兽医诊所多住了两天,痊愈之后,何昭颖就暂时把它寄养在二哥在北部的住处。

大一结束后的那个暑假,何昭颖几乎都住在冷家,这才把狗狗接回台中。

由于警大只有大一升大二那年有暑假,升大三的夏天,冷旭民已开始去台中市区地方派出所实习,虽每天住家里,但平日生活相当忙碌充实。

何昭颖只好去学开车,又去报名调酒班学调酒,一心想到有摇宾乐乐团表演的酒吧打工。

由于两人正处热恋,见面情话绵绵、如胶似漆,冷母发现两人恋爱,大感意外。误以为何昭颖喜欢的是她小儿子冷旭得,两人高中时一起养狗,常常聚在一起,随后又上了同一所大学。

般半天,才弄清楚何昭颖喜欢的是她二儿子冷旭民。

冷母觉得很奇妙,她的二儿子老是吸引家境好、成绩优异的女生。可能冷旭民是女生的天菜,长相无敌帅,笑起来坏坏,个性耿直偏酷,对女生有奇妙的保护欲,所以女生很容易喜欢他。

夏季炎热早晨,冷旭民去派出所实习,冷母和何昭颖一起吃早餐,不久,聊起冷旭民。

“你爸妈知道你和他谈恋爱吗?”在吐司上涂抹果酱,没抬眼,冷母淡淡问起。

“不知道,我没跟他们讲。”何昭颖穿了白色短背心、牛仔短裤,轻松悠闲在厨房煮了一壶美式咖啡;这咖啡机还是她买的,咖啡煮好,立刻倒了两杯,拉张椅子坐下来。

“如果知道,他们会反对,对吗?”冷母咬起吐司,翘着修长的脚,喝起何昭颖刚倒好的咖啡。

“可能吧。”何昭颖耸肩,无奈浅笑一下,轻瞄冷母,提醒说:“你不会打电话给他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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