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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花辞 第31页

作者:未稚

“你——好没正经!”

篱笆外夕阳正好,隐约听得女人的一声娇斥,却被男人放肆的笑声遮盖过去了。

此去经年,年年复年年,道的都是江南好风景。

不求来世金玉满堂,但求今生与君执手——

看斜阳满地,翠色和烟老。

番外篇道是无常

冥府。

奈何桥畔,鬼气森森。

“小白!小白!”

远远就听到一个笑吟吟的声音,似桃花在三月里开得清澈甜润,给这阴森的鬼府添了一些鲜活的人气。循声抬眼,白无常素来冷峻的脸上也浮出淡淡的笑意。他自然认得奈何桥边朝他招手的那个女子,便是凡人口中的“孟婆”——冥界的“渡魂使”。

其实“孟婆”一点也不老,反倒生得一副十七八岁的少女模样,眉眼玲珑,面若桃花,明眸流转端的是一脸狐媚的笑靥。而且孟婆还有个美丽的名字——孟伶漪。

“第两千零八个,”孟伶漪给面前经过的鬼魂递去一碗孟婆汤,笑意如春,“你的来世是观音庙前的一株菩提树,无花无果,植根千年。”她伸手指向最南边的岔路,“前行百步会有诵经的声音,便是你投胎之地,切莫走错路了。”

表魂依言接过孟婆汤,一饮而尽,遂向南而去。

“第两千零九个,”孟伶漪接着递出新的一碗,“你的来世是名冠天下的风流才子,子孙满堂,百岁而终。”她情不自禁地感叹一句,“真是好命。看来你前世积了不少福啊。”

“我是修道之人。”那鬼魂声音清幽,几分朗朗正气凝在眉间。

“好一个修道之人,难怪陆判给你写下这样好的来世。”孟伶漪心下多了几分好感,想她守在奈何桥边五百多年,哭的笑的胆小的贪婪的,什么样的鬼魂没见过?倒是难得碰见这样正义凛然的,便忍不住想要逗逗他,“听说修道之人皆一心向佛,从来不知情为何物。”她的眼波漾开一丝笑意,趁着下一个鬼魂还没来的间隙同他攀谈起来,“这陆判也真是古怪脾气,给人写的前世今生总是互补成差的。你前世没有女人缘,难怪来世会命犯桃花,泡在美人香里。”

那鬼魂微微皱起了眉,“佛曰,七情六欲皆是身外之物,不足留恋。”

“佛说的都是昏话。”孟伶漪笑嗔一句,“你既不曾亲身体会过,又怎能明白情之可贵?”

“大言不惭,你自己又何尝体会过了?”白无常不知何时已走到她身后,戏谑地觑她一眼,“还敢说‘佛说的都是昏话’,给阎王听见了定要好好训斥你一顿。”

“嘁,我若是信佛,早就位列仙班了。”孟伶漪不以为然地笑笑。她本是修炼千年的九尾灵狐,就是因为不屑于成仙才自愿入了鬼道成为渡魂使,“何况六界有道,各归各管。就算我骂观音骂如来甚至是骂玉皇大帝,他们又能奈我何?”

“他们自然不会将你怎样。”一道男子的声音不期间插入进来,那笑声听起来格外温柔动听,伴着来人轻步怡然踏在冥河水面上,乌墨长发触及水面涟漪点点。那一刹之间,两岸的往生藤便因他开出了花,“但本王却很想治治你呢,小狐狸。”

“阎王爷?!”

……

重又站在奈何桥边,新任的渡魂使却已不是记忆里那个宜喜宜嗔的狐媚女子,白无常的心里泛起莫名的失落,轻轻叹了口气:“阎王所言果真不假,你天生顽劣,狐性不改,对你最好的惩罚便是让你堕入红尘,经历一场情劫,让你月兑胎换骨……”

“你似乎很牵挂小狐狸?”又是阎罗老大的声音,越是笑得温柔越是让人毛骨悚然。

白无常淡淡摇头,“阎王见笑了,属下只是聊表感慨。”

“本王原以为这冥府众使只有她一个最欠管教,没想到竟还有人抢着要步她后尘,偏想去红尘走一遭啊。”阎罗勾起唇角,但笑意不达眼底。

白无常心下一惊,“阎王此话怎讲?”

“你在人界做的那些事,本王很荣幸都略有耳闻。”阎罗眯了眯眼。

“……”肯定是她告的状!白无常暗暗咬牙,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丫头——汐貂!

“既然你那么在意小狐狸的现状,不如再去一趟凡间好了。”阎罗优雅地打了个哈欠,“顺便替本王将上次冥河水泛滥时逃走的鬼魂都带回来,唔……也就千把来个吧。”慵懒的声音还在冥河上空回旋,人却早已消失不见,“小黑偷懒也不知跑哪里去了,牛头马面又总是犯糊涂,还是你这孩子最可靠呐……”

“……”

后记

咳咳那啥,某稚纯粹是来胡言乱语,顺便凑齐八万字的,嘿嘿。

首先继续感谢单单给的这个系列,一直就对《聊斋志异》很有感觉,新旧版的聊斋都看过好几遍,总是爱不释手,所以当初一看到新聊斋系列就义无反顾地接下了。同样的,这个系列也是有许多喜欢的作者一起写,So,某稚再一次地升华了……

然后聊表一下感慨,经历过前面两次莫名其妙的抽风之后,这篇文总算是返璞归真了(掩袖小小声说,私以为已经很不华丽了说……)笑,很早以前就想尝试着写一个狐媚女主,于是这次终于如愿以偿了,阿宝是绝对的妖精。

说起来,原著里面男主是叫孙子楚,呃,改了下名字,当然人物性格也完全颠覆了,这里面的紫楚是风流才子,外加花蝴蝶一只,唔,这个也是某稚一直想尝试的,于是个人对这篇文里面的人物设定很是喜欢。不过说起情节的话,与原著的出入就很大了,或者准确地说,压根就跟原著一点关系都没有,貌似也算不上仙侠修真,唯一类似于聊斋的地方兴许是后来白无常出现,还有紫楚灵魂离题的那两段(呃,不知道这算不算离题)。

阿宝情窦初开的年纪不足十五岁,放在现代社会就是标准的早恋。哈,两人的年龄差也是所写过最大的,九岁,不过私以为越是年轻越可以放肆,那就让阿宝放肆爱一回吧。

斑山流水遇知音。那一月,江南水乡,桃花飞渡,紫楚遇到阿宝算是他三生有幸。

(ok,20100914)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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