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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迷失在烟薰里的夜 第21页

作者:深雪

她的嘴唇柔软,他的技巧也不俗,这是一次及格以上的热吻。他的舌头晓得先触碰她的牙齿,也会利落地舐过她的牙床,然后又滑进她的口腔,与她尖尖的舌头互相结合,纠缠一番,吸一口气,再啜得紧一些。

他的手也会合适地放在她的背上,温柔缓慢地轻抚,他知道手中的温暖透过她薄薄的衬衫传至她的肌肤内会是非常的诱惑,他也知道她会享受,若他要再进一步,实非难事。

虽然天宙不是经验丰富的男人,十七岁暗恋老师,二十岁与大学同系同学拍拖三年,暗恋明恋阿夜之外,他便没有其他经验,说得实在一点,他只有一个性伴侣。但他知道,雅慧也大概想进一步,他听到她细微的呼吸声。

天宙在继续吻着她之时小心翼翼地考虑,好不好在今夜彻底一次,他是男人,他的很强,考虑的重点落在雅慧身上,他知道自己不爱她。或许将来会爱她,但今夜未是时候。

但雅慧的样子,半眯着眼,的确不失性感。雅慧也享受与天宙的接触,现在她正半故意地把身贴近天宙,她圆浑的双乳已柔软地压到他的胸膛,但享受归享受,她也一如天宙那样,半边脑在思量应继续还是停止,继续的话她便可以享受久违的,那必定会很美妙了。但她知道,自己并不爱面前的男人。

想到这里,她轻轻推开面前准备抱得她更紧的人。她决定暂时不要了。

他俩相视而笑,他更礼貌地俯吻她的脸庞。

月色银光闪亮,他俩抬头望着那月,看看有否浪漫一点。

“月色多迷人。”雅慧说。

他拥她入怀。

外表多相衬多亲密的一对。

若说出他们的最大共通点,大概就是他们在以礼相待之余都不爱对方。

这亦是呆板的拍拖日子的主要理由。

07

A

有些人,永远不可能快乐,有人说过,快乐是脑内的某一组细胞,细胞发达的人容易快乐,细胞不发达的,时常陷入郁结之中。

Marc大概是属于细胞有缺陷的那种,他知道什么是快乐,他感受过,当他重复渴望同一类东西的时候,他知道自己正沉醉在那快乐里。

他一直欠缺的,是名叫激情的元素。他会快乐,但不会过分快乐,他愿意享受,但不会过分享受。生活里,他从没非常渴望过什么,亦没有任何梦想,凡事都只一步一步前往,但当前往了,却又不会太兴奋。

从来,他便没有成功感,长得好看身体健壮的男孩,会考四A四B一C,港大法律系毕业,女朋友秀外慧中,背景富有,毕业后在数一数二的英资律师行工作,怎么说也是人上人,生命于他,宽容不过,要什么有什么,多少人拚个你死我活也得不到他拥有的一半。

但他从来没为自己自豪过,不觉得自己值得那么多,可是却又不会思索为什么觉得自己不值得,只不过永远的事不关己,永远的漠不关心。

若他知道,阿夜在他死后变成如此,一定会很奇怪的了。早在认识她的初期,他便已经告诉过阿夜,不可以放那么多心思在他那里,千万不要爱上他。

但阿夜才不理会,那是她的初恋,她要尽情享受。

Marc根本不知道他是阿夜的第一个男人,不过若是他知道,也大概无甚感觉。他俩的第一次在往泰国的短途旅行中发生,适逢阿夜的经期,他根本不知道那是她的第一次。阿夜亦没意思让他知道,她不想以此威胁他爱她多一些。

Marc一直冷落她,说什么自己是个没感情的人,和他一起开心便好了,当作玩玩便好了,不要动真感情,以免受到伤害。阿夜一直的听在耳里,由起初感到很不愉快直至后来的麻木,前后大半年,她最终也习以为常。

现在他不能爱上,难保日后他不会,只要她做一个一百分的女朋友,他必然在某一天感动起来。

于是,她很有信心很努力地做Marc的女朋友,然而他却宁愿死。

事前没半分预兆。临死前的早上,他才处理过一宗离婚和一宗租务纠纷,工作很顺利,午饭时间与阿夜在American

Pie吃了个午餐,事后阿夜拚命想,也想不出Marc在午饭时说过什么暗示自杀的说话。

若说那午饭有什么特别之处,便是阿夜那天特别神采飞扬,她的美国政治研究题目拿了个A的成绩。

在吃着白蘑菇苏格兰三文鱼的头盘时,她一如往常,甜丝丝地把手按在Marc的手背上,告诉他:“我爱你。”

而Marc,也如平日,淡淡地回了句:“你知我不爱听。”

“但我真的真的很爱你。”

“你这样说只会逼走我。”Marc望进她那双陷入恋爱中的清澈眼睛。

阿夜一听,笑了声,然后说:“将来的某天你一定会屈服。”

然后,Marc没有继续这个话题,阿夜愉快地享用她的烤大虾主菜,和浓浓的芝士蛋糕。那一天,她吃得特别多,很开胃。

分别的时候,她热情地给了他一个法式热吻,然后“咚咚咚”比他要快地跑下斜路,转头挥手说再见。她从来没告诉过他,为什么她总是抢先说再见的那个,因为,她害怕别人先离开她。

也不知Marc有否留意到她每次抢先的别离。阿夜耸耸肩,就当是她守着的小秘密吧。

就是这样了,他甚至没叫她好好保重,努力读书,开心做人。阿夜那天下午没有课,买了一包纸黏土,回家学做手工,也与天宙说了一阵子的话,然后弄了个腊味煲仔饭,夜里吃过饭后传呼Marc,他没回复,她以为他有应酬,不以为意,在十一时左右便上床睡觉了。

谁知他居然自杀哩,塑胶袋蒙头,吃下一瓶安眠药。他想死,也不预告半句,亦没交代他死了她怎么算,阿夜不相信,自己的地位真的轻若如此。

按来,隔了一天,她才接到Marc堂姊的电话,说Marc自杀了,她握着电话不肯相信。到相信了的时候,她昏倒地上,在医院住了一星期。

清醒的时候她挖空心思地想,不清醒的时候她在梦里细想,也找不出可以令自己信服的原因,半句说话也没有留下,唯一可疑的是当天午饭时他那一句:“你这样说只会逼走我。”

真可怕。阿夜在病床上不住抖震。她相信了自己是杀人凶手,因为她不负责任,不理会别人接受与否的爱情态度,把深爱的人逼死了。

她需要一个解释,而那解释就是她自己。

千错万错,别人的死,却怪罪在自己头上。就是没考虑过,寻死的理由可以很简单,就是Marc不珍惜生命,感受不到活下去的意义,觉得死比生更好。

就只是这样,他想死,于是去死。

简单吧,可是就是连累了别人。

B

与第三十一名客人上床之时,阿夜忽然哭了。她不想再做下去,不想再做了。

上次天宙刚搬走之时,阿夜已不愿接客,但不愿归不愿,也没像今次这样哭起来。

哭是因为知道哀伤。再一次,她感受到一个不爱自已的人与自己的目的不外乎发泄。

Marc是因为性。与嫖客的目的一样。于是,她哭了,在陌生男人的怀抱下哭得很凄凉,哭得吓怕人。

什么体会理解Marc的感受,什么从不爱自己的人的身体中感受Marc,说穿了,原来只是最原始的东西。

她以为与Marc有爱情,原来,只不过是sexpartner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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