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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霞满天 第2页

作者:琼瑶

“女生爱男生,羞羞羞!

殷采芹爱乔书培,羞羞羞!”

就为了这两行字,当初这儿曾经发生多大的一场“战争”,他一个人打三个人,被打得鼻青脸肿昏天黑地,简直是第三次世界大战。他还记得自己被打倒在地上,躺在那儿动弹不得,肇祸的人一哄而散。然后,就是她了,那女孩悄悄的,怯怯的,无声无息的靠近了他,拿著条小手帕,枉然的想弄干净他脸上的血痕和污渍。而他,他怎样呢?他对著她一阵狂吼大叫:“走开!你这个倒霉鬼!碰到你就倒霉!你最好离我远一点!走开!走开!”至今记得她当时的神情,小脸蛋涨得通红,乌黑的眼珠被一池清泓所淹没,小嘴巴瘪呀瘪的,终于“哇”的一声,痛哭著跑走了。这就是当年的自己!有一颗坚硬的、残忍的心!有一副倔强的、鲁莽的个性!有一份易感的、可怜复可叹的自尊!从小,他就是个孤僻的、矛盾的怪物!怎么值得一个女孩毫无理由的崇拜和关怀?他轻叹了一声,为了那无知的童年。然后,靠著树干,他在沙地上坐了下来,仰起头,他望著那树叶隙缝里的天空,这正是彩霞满天的时候,落日洒下了无数的金色光点。低下头,他看著地上的细沙,那带著些儿湿润的、白色的细沙,他不知不觉的拾起一枝枯枝,在沙上无意识的写著字:

“殷采芹,殷采芹,殷采芹,殷采芹……”

他写了无数个“殷采芹”,当面前的沙地写满了,他就一个名字盖在另一个的上面,继续写著,直到那脆弱的树枝折断了。那轻脆的折裂声使他微微一震,他终于抛掉了树枝,慢吞吞的把头扑在弓起的膝上。

海浪扑击著岩石,在喧嚣著。海风穿过了树林,在低吟著。他坐在老树干的下面,默默的咀嚼著那个名字,回忆著那个名字,思想著那个名字;殷采芹,殷采芹,殷采芹……殷家的女孩!白屋里的女孩!殷采芹,殷采芹,殷采芹……他的记忆被带回到许许多多年以前。那些记忆是一个片段接一个片段,像海浪般一波又一波,对他纷纷的、汹涌的、前仆后继的卷了过来。

第二章

乔书培第一次到这个西部的小海港,才只有六岁。

他是跟著父亲乔云峰迁居到这儿来的。当时,这儿的某机关需要一个办文书工作的人,相当于秘书的职位,说起来不算什么好工作,待遇低,又远处荒凉的海滨。但是,乔云峰却毅然放弃了台北的都市生活,带著他扑奔这远迢迢的陌生小镇。乔书培不知道父亲为什么作这样的决定,只隐约的明白,这件事和母亲的弃他们而去有重大的关系。母亲,母亲在他印象里已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像水雾里的一颗寒星,朦胧、遥远、虚幻,而美丽。他总记得母亲有对含愁的眸子,总记得她离去之前常常抱著他暗暗饮泣,总记得她和父亲间曾有一段长时期的冷战……然后,她走了,不再回来了。然后,乔云峰把他带到了这个遥远的小海港。

到达这儿的第一天,他们住进了公家配给他们的宿舍,一栋好简陋好简陋的小屋,竹床、竹椅、竹书架……四壁萧然。至今,乔书培记得父亲把他拉到面前,严肃而郑重的盯著他,用近乎沉痛的语气,一个字一个字的说:

“这是一个新的开始,书培。从此,你只有父亲,没有母亲,就让我们父子二人相依为命。我们会过得很清苦,不过,我会教育你成一个独立自主的男子汉!”

这样,乔书培开始了他那海港中的童年。

第一次见到殷采芹是他念小学一年级那天。

那天,因为下午要新生训练,本来只上上午班的一年级新生,增加了下午的课程。因而,学校命令全体学生都要带“便当”(饭盒)。那真是漫长的一天,是记忆深刻的一天,是尴尬而难捱的一天!便当是父亲给他准备的,乔云峰父兼母职,原就十分生疏,那便当的饭是从公家大厨房里盛来的,上面只有一些肉松、酱瓜,和几丝辣椒萝卜干。乔书培不在乎他的饭盒寒酸,他深知父亲已经尽了他的全力。只是,上课第一天,他紧张得什么似的,所有的同学他都不认得,而那些同学彼此间都是邻居,大家熟悉得很,有说有笑有闹,只有他,孤伶伶的没有人理。而这些孩子中,有个长得又高又壮又结实的男生,显然是孩子头儿。乔书培不知道他的名字,只听到所有同学都叫他“小老鹰”。乔书培不明白这外号怎么来的,那孩子浓眉大眼,声音宏亮,一点也不像老鹰,倒像只老虎。

事情发生在吃午餐的时候。全班都坐定了,老师在台上喊了一声“开动”,大家就都打开便当吃饭。老师很威严,全班都怕老师,吃得好安静,只有“小老鹰”还不时发出吃吃的笑声。乔书培打开便当后,就整个人都呆住了。因为,父亲居然忘记给他放一双筷子或是一把汤匙,那饭盒里除了饭菜之外,什么都没有。老师站在台上,很严肃的走来走去,不时命令著:

“快点吃!限你们十分钟之内吃完!”

他瞪著便当,急得头上冒汗,就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才好。可不敢“报告老师,没带筷子”,怕老师骂,又不敢“不吃”。最后,他一急之下,居然埋著头,像小狈般“啃”起“便当”来了。一口一口的,伸舌头去舌忝那饭盒中的饭,只希望没有人注意到他的“狼狈相”,只希望那盒便当快点“舌忝”完,偏偏肉松沾上了鼻子,辣椒又呛了喉咙,他憋著气,既不敢咳嗽,也不敢出声音,怕引起别人注意……但,毕竟有人注意到了,那只该死的“小老鹰”!他只听到他那宏亮的嗓子,大嚷了一句:“哎呀!他和野人一样吃饭!像我家的大狼狗!”

一时间,所有同学的目光都向他射了过来,他惊慌失措的抬起头,鼻子上沾著肉松,喉咙里噎著饭,只听到满堂一阵哄然大笑,同学都像看见什么希奇怪物似的,指著他又笑又叫又说。教室里的安静再也维持不住了,严肃的气氛也消失了,有的同学跳到桌子上去了,有的把椅子摇得唏哩哗啦响,有的鼓著掌唱歌似的叫:

“大狼狗!大狼狗!大狼狗!”

老师站在讲台上,很生气的拍著桌子叫:

“安静!大家坐好!安静!”

但是,没有人再听老师的,大家越笑越凶,笑得老师的声音都听不见了。乔书培呆坐在那儿,只觉得脸上发烧,一直烧到脖子上,连眉毛都发烫了。他真恨不得当时就从这教室里消失,当时就有个地洞让他钻进去……大家逐渐笑得忘记了原因,只是你推我攘的闹个不停。混乱中,他忽然觉得有人在轻轻的拉他的衣服,他回过头去,立刻接触到一对好温柔好腆的目光,有个小女生正悄悄的站在他后面,在他还没醒悟到她的来意以前,他就感到她飞快的把一样东西塞进了他的手中。他低头一看,是一双筷子!再也描述不出他那一瞬间的惊喜和感激!等他抬起头来时,小女生已经红著脸躲开了,他只注意到她有对又黑又亮的眼睛,和一副怯生生的模样。他始终记得那双筷子,和那筷子引起的后患。

那双筷子是与众不同的,是用红漆木做的,上面有雕花,筷子很短,显然专门为了放在便当里用的。两支筷子之间,有一根细细的银链子相连接。又小巧,又精致,又讲究。那天放学的时候,他特地跑去找那个小女生,要把筷子还给她,谁知,她却和那个“小老鹰”手牵手的走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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