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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撞上身 第4页

作者:千草

“是票啦!炜羽演唱会的门票,我昨天去售票处买票,结果他们说票早在三天前就销售一空了。”冯可可怒气难平地对着下思菱发着牢骚;是天要亡她吗?让她连最喜欢的炜羽的演唱全也看不成?唔,她好想哭。如果她是孟江女的话,这时候不只能哭倒长城了,连金字塔都能一并哭倒。

“买不到票那就干脆别去了。”丁思菱长吁了一口气.太好了,她本来就不想去看什么演唱会.和十万人像沙丁鱼一样挤来挤去。

“不行,怎么可以就这样算了,八年抗日都能成功,这点小事阻拦不了我去看演唱会的决心。”冯可可一脸的势在必得!

八年抗日关可可什么事?“问题是你现在根本就没有票,连进场的机会都没有。”

“总会想到办法的。”她一脸的哀怨。猛然,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冯可可朝着丁思菱眨了眨眼睛,“山人自有妙计。”随即站在课桌上对着全班大声叫嚷,“喂,哪位手上有炜羽演唱会的门票,本人愿以双倍价格购买。”她提出那么心动的价格,应该有人会割爱让票吧。

“双倍?有人要卖也不卖给你呀,布告栏上有人贴出愿意以十倍的价格买炜羽演唱会的票了。”坐在前排的同学甲不客气地泼凉水道。

“嘎,十倍?!”丁思菱咋舌,十倍!!!

“是谁开出的价格?”冯可可跳下桌子,跑到同学甲的面前急冲冲地问道。

“还会有谁,隔壁班的田由美喽。”同学甲凉凉地说。

是她?她知道这个人,是学校出了名的草包美人,家里前阵子刚发了财,成了暴发户。可恶.比钱是绝对拼不过人家的,只好把气往肚里咽了。

看着可可心有不甘的样子.丁思菱难得善良地担起死党的义务,安慰道:“我看这次就放弃吧,又不是炜羽的最后一场演唱会,下次还有机会。”唉,想到有人会用十倍的价格去买演唱会的票,她就想尖叫,一万元耶!可以当她一年的零花钱了。

“你要我放弃?”冯可可很坚决地摇了摇头,她的字典里可没有“放弃”这两个字。要她不去看炜羽的演唱会,还不如让猪飞上天容易些。“你放心.我一定会想到办法的。”

“会吗?还会有不用票看演唱会的办法?”她表示怀疑。

“当然有了?”她很肯定。

“那你现在想到了?”

“还没……不过就算现在想不到,到演唱会的那天我一定会想到的。”

主啊!拜托,请一定让她想到办法吧,阿门!

——***◎***——

九月的最后一个周末的夜晚,对与许多热爱炜羽的人来说都是难忘的。十万人的会场座无虚席,歌迷们各个手持着荧光棒,随着炜羽唱歌的节奏而摆动。整个会场一片沸腾。

丁思菱夹在一片人群中,深深地看了一眼会场的大门,“可可,这就是你花了一个星期想到的办法?”她转过头,盯着让她“重温”小时候被大人罚站的滋味的罪魁祸首。

她连晚饭都还来不及吃,就被可可死拖着来到这里,和一大批买不到门票的歌述驻立在演唱会场的门口,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地“间接”参加炜羽的演唱会。

“还不错吧,买不到票还能听见炜羽的声音。”冯可可得意洋洋地自我夸奖道,“可见我的头脑还是挺聪明的。”

不错?聪明?基本上没有买到票的人都会这么做。“可可,演唱会奉来就是要‘看’人的,如果你只是要听声音,还不如直接去音响店买CD来听。”她的脚已经站了一个多小时了,好想回去啊!

“可是,现场听炜羽的声音和CD的感觉不一样嘛!”冯可可辩解道。没有鱼,虾也好。看不见人,听听声音也是好的。这是她一贯坚持的原则问题。

算了,碰上这种“炜羽迷”.有理也是说不清的。丁思菱干脆低头研究起脚下踩的水泥地的结构成分……

终于,长达三个小时的演唱会,在欧迷的安可声中炜羽以成名曲《给你伤心,给我泪》,为演唱会划下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丁思菱扯了扯身旁还一脸沉迷干其中的死党,“喂,可可,演唱会已经结束了,我们回家吧。”三个小时的煎熬也总算好结束了。

“回家?不要,现在才足最精彩的时候。”冯可可摆了摆手,目光开始朝周围搜索着。

“你不回去?!演唱会已经结束了,你还留在这儿干吗?”

“等炜羽出现。”她语出惊人。

“等炜羽出现?”丁思菱吓了一大跳,“他会出现在这儿?”可能吗?

“演唱会结束了,炜羽总得出来吧。你等着,过不了多久就可以看见他本人了。”冯可可肯定地说道,只要能让她见到炜羽一面,让她站一整天她都愿意。

丙然,半个多小时后,在演唱会场外的西面部分有了骚动,随即,骚动波及会场外的各个角落,没有人会再顾及彼此的形象,全都一窝蜂似的涌向西面。

好痛!丁思菱站在原地,揉着被人撞痛的鼻梁,哦,她的眼镜呢?八成是被撞得掉在了地上。她睁大眼睛看向周围。750度的近视让她此刻的能见度极低,不过,却也可以看清楚一个事实.那就是她的周围现在半个人影也没有——包括死拽着她来的冯可可也不见了。她敢打赌,可可百分之两百是“见色忘友”去追炜羽了。

叹了一口气,丁思菱认命地趴在地上如同睁眼瞎子般模索着她掉落的眼镜。眼镜在哪儿?应该是在这附近才对。

啪!

一件重物重重地压在了她的身上,让她十分“彻底”的五体投地,吃了一个狗啃泥,好重,是什么压在了她的身上?

南宫拓文一手撑着地,一手抚着有点晕乎的脑袋,他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给绊了一下。天,他从小学三年级后就没这么跌倒过。如果给他的歌迷看到了这幅样子,不知会做何感想。

“尊驾如果没事的话,麻烦移动一下位置。”一道客气得过分的声音从身下传来,也使得南宫拓文一下子从恍偬中清醒过来。

“啊,对不起。”他赶紧站起身来,往后退了一步。

喀啦!镜片掺杂着塑料碎裂的声音同时传入两人的耳朵。

懊不会是她的眼镜吧?!

丁思菱一把推开南宫拓文,从他的脚下抢回自己的眼镜,她的眼镜,她已经戴习惯的眼镜,就在他的脚下“寿终正寝”了。

“你——”她眯起了眼,想要努力看清楚仇人的长相,奈何视力太差,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一个轮廓。他是个男人,而且个子很高,足足高出她一个头,还戴着一顶大大的帽子遮住了大半张脸。

“你的眼镜碎了。”他淡淡地开口说出事实。”我知道。”

“而我不是故意的。”

“我也知道。”她更知道这地方一定跟她犯冲,不但让她被压得一嘴巴都是灰,还让她的眼镜终于得以结束使命,回归自然。

“我会赔你一副眼镜。”他建议,毕竟理亏在他。如果他看清楚前方的话,就不会绊倒在她的身上,更不会把她的眼镜给踩碎。该负的责任他还是会负起来的。

她理所当然地点着头,“你当然得赔!”

这个女孩——实在是不可爱。虽然她长得还勉强可以入眼,但性格还有待商榷。南宫拓文在心里暗暗想。

“那……”他话才说了一个字,就被她打断。

“我的眼镜买来是二百六十八元,用了五年,每年折旧率是10%,所以,你总共要赔我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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