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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见,小百合 第19页

作者:欧斯卡(董妮)

“真酷。”莫可在后头偷偷扮个鬼脸,虽然珍裘是个如此特别的人种,但她还是好喜欢她。她兴冲冲地掀开棉被站起来,四处找衣服穿,奇怪!靶冒发烧晕倒,要月兑光治疗吗?没道理啊!除非……

噢!上帝,她的头顶突然冒出阵阵白烟,脸颊烫得冒出火来,赶忙一溜烟钻进被窝里。

怎么办?昨天那场春梦,根本不是梦,而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而且如果她最后残留在记忆里的印象没有错的话,昨天,是她勾引他的。

明明拒绝了他的求婚,却又与他上床。世美会怎么想?他会不会误认为她是个的女人,哇——完蛋了!

“小笨蛋,你想闷死啊!”世美提着两盒便当,啼笑皆非地望着床上那一堆高高耸起的棉被。

昨夜太累了,他留在医院陪着莫可睡到今晨九点,一觉醒来,正准备帮她穿上衣服,在医院嘛,公众地方,人来人往的,他可不想她这一身细皮女敕肉有春光外泄的可能。

偏偏珍裘挑中这时候来探病,他没时间掩饰,只好匆匆帮她盖好被子,借口出去买便当,留给两个女人一个独处的聊天机会。

幸好了解珍裘,她向来冷漠地懒得理会与己无关的杂事,更不会大惊小敝去道人长短,他可以安心地将莫可暂时交给她,任她们去话别。

想不到两个小时后,一回来,就看到莫可像只缩头乌龟,把自己埋在棉被里,不肯出来见人,她怎么了?是害羞昨晚发生的事吗?

如果是,那就抱歉了。他一点都不觉得两情相悦的恋人,经由灵肉的步骤,达到的巅峰,这种事有什么不对?

充其量只是对自己会把持不住,在医院里擦枪走火感到惊讶罢了。

“我现在才知道原来你是属鸵鸟的。”他好笑地掀开她的棉被,发现她真的把头埋在两手间,天真地以为自己看不到对方,对方就看不到她。呵呵!实在是……

她听到低沉的悦耳笑声,纳闷地扳开指缝,透过小小的空隙,见到了本世纪最令人难以置信的奇人轶事——毛世美,“冷面律师”居然在笑也!

她错愕地张大嘴,天啊!他笑起来好帅、好俊、好好看喔!

世美被她天真的单纯模样弄得更是大笑不止,拉起棉被,圈住她美好引人遐思的娇躯,将整具娇小的身体带进怀里,爽朗的笑声依旧不停地在她耳畔回荡。

瞧瞧这个可爱的小女人,她是如此的甜美、纯良,如何教人不将她捧在手心里宠惜、呵疼。尤其她又聪明地懂他、支持他,并且迷糊地不会咄咄逼人,老天!他要到哪里才能找到一个如她这般美好的女人?

而他十分确信这世上除了王莫可外,没有任何人比得上她。他何其幸运,才能找到如此佳人,相伴一生,呵!他爱她啊!

“世美?”她伸出小手爬上他粗犷、性格的脸庞,轻抚着那开心而笑的唇,他这突然的转变,究竟所为何来?

“莫可,”他捉住她的手,以他的唇感受她手掌的柔软与炽热。“你听着,我要回答你昨天的问题。”他一本正经地直视她的眼。“我娶你绝不是为了‘责任’,我是爱你才娶你的,但如果你不想这么快步入礼堂,我愿意等,直到你心甘情愿点头为止。”

“啊?”她愣住了,迷糊的脑袋在尚未做出任何反应前,微张的樱唇又被一股有力的劲道攫住。

瞬间,她所有的思考能力,被这股源源不断袭来的激荡情潮掩盖,不知不觉地,她伸过手去与他浓密的发丝纠缠;不知不觉地,她彻底启开唇齿,热烈地回应了他的吻……

他与她同声低呼,一齐解放了精神与,他们在彼此的眼中都看到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与体谅。

在飞上巅峰的同时,她记起了要告诉他:“世美,我答应结婚,我们可以在婚后,再一起努力经营一个甜蜜的家庭。”

第七章

昨夜雨疏风骤,空气中微凉的湿潮熨退了些许炎夏的暑热。

台北市的天空难得被洗涤出一派纯然的青蓝,偶有几丝白絮般的浮云游戏其间,懒懒地将这个假日妆点出悠闲的风情。

清晨八点,世美一身休闲服,喜气洋洋地按下了莫可的门铃。

自从她生病,他们在医院彻底沟通过后,现在毛氏夫妻,正非常努力地适应彼此不同的生活习惯,并用心经营每一天的生活。

这样的日子差不多可以称之为美满幸福了。因此世美很高兴地丢掉“冷面律师”的面具,天天开开心心地朝破公寓报到。

汪汪汪汪——

熟悉的狗叫声再次扬起,小世穿着围裙、手拿锅铲,一副小厨师的模样,迅速将大门敞开。“爸爸早安。”

“早安小世。”世美欢喜地模模儿子的头,搂着他进屋。父子俩的相处早已陌生感尽除,更见亲密。“妈妈呢?”

“还没起床。”小世手指主卧房的方向。

“小懒猪昨夜很晚才睡吗?”他皱着眉,担心她生活不正常会影响身体健康。

“还好,不过妈咪习惯礼拜天睡到中午才起床。”小世回答。随即扬了扬手上的锅铲,骄傲地向父亲眨眨眼,炫耀他的能干。“爸爸饿不饿?要不要一起吃早餐?”

“谢谢。”他拍拍儿子的头,挽起袖子。“我可以帮忙吗?”他们父子一起玩过很多游戏,棒球、模型、电动……下厨房似乎还没有过,他期待和儿子合作的成果。

“啊?”小世愣了一会儿,豁然笑开来。“当然。”他跑进厨房拿来一件围裙给父亲。“妈咪说,你很会做菜,有厨师执照。”他说这话的时候,眼底闪过一抹调皮的光芒,小脸蛋难得漾起了童稚的纯彩。

嘿!世美朝他竖起一根大拇指,很高兴又找到了一处儿子与他相像的地方——不服输。

好样的!不愧是毛氏真传的子孙。

“当年,我如果没有选择做律师,现在应该会是‘乌克兰大饭店’的主厨。”他自傲地搂着儿子走进厨房。“你想吃什么?”

“可丽饼。”小世走过去打开壁橱,抱出一堆面粉、果酱,做可丽饼的材料一应俱全,看来这是他的拿手菜。

除了想吃外,特意点这道菜,当然也存了要和父亲一较高下的意思。

“没问题。”世美得意地笑道。爱极了儿子内敛的性格和不服输的韧性,与他小时候简直一模一样。

汪汪汪汪——特殊的门铃声突然在三十来坪的公寓里扬起,打断了厨房里的笑语。

“一大早会是谁呢?”世美转身问小世,注意到儿子的扑克脸再度板起,而且更冷硬、僵直了。有“未来冷面律师”的气势。

小世不答,又沉又重的脚步踏出厨房,走进客厅,将大门敞开,一大束玫瑰立刻投进他的怀里。

世美倚在厨房入口,登时看傻了眼——居然有人一大早送他儿子深红色的玫瑰花。

“妈咪还在睡觉,请萧叔叔明天再到教室找她。”小世硬着口气说完,鞠了个九十度大礼。“萧叔叔再见。”

砰!大门在他恭谨的道别声重新又合上。

小世抱着玫瑰花来到父亲面前。“妈咪的第一号崇拜者。”

“哦!”世美面无表情接过玫瑰花,瞄准垃圾桶,砰!进篮得分。“红玫瑰一点都不衬你妈咪。”

可恶!好大的胆子,居然想送他绿帽子戴,该死。

儿子口中的萧叔叔,该不会是莫可补习班里的萧主任吧?哼!他对那个肥头大耳、一脸谄媚的家伙可是记忆深刻,想不到他到现在还缠着莫可不放,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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