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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尔赛宫野玫瑰 第10页

作者:欧斯卡(董妮)

一大早,世善半躺在床上,手里握着话筒。“……好!大姊再见。”他说完,轻轻挂掉电话。

望着屋外阳光灿烂,回想刚才的谈话内容,他忍不住笑得猛打跌。

世美那混小子也真够狠,居然为了逃婚,不惜编出“同性恋”的谎言欺骗老姊,这不是存心要吓死她吗?

不过……嘿嘿!他喜欢这个主意。经世美这么一闹,老姊盯人的目标肯定被转移了。

如此一来,他就可以开开心心地在法国逍遥快活几个月,再不用担心有人捧着父母的神主牌位硬逼着他相亲结婚,实在是太幸运了。

世善第一个想到玫瑰,迫不及待想和她分享这个好消息。“玫瑰……噢!懊死的,‘夫人’你不能缠松一点吗?”

低咒一声,他用力拉松紧紧箍住腰际的长虫,已经放弃和它沟通,请它滚开的想法。反正“玫瑰小屋”里的动物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爱缠他,他不妥协也不行。

世善拉开房门朝外面跑。“玫瑰,你在哪里!我……”

“我在这里。”在他跑过客厅时,玫瑰及时喊住他。

她蹲在前庭里,两手压住“猫儿”蠢蠢欲动的身躯,一人一狗正进行角力比赛,眼前好像“猫儿”略胜一筹。

“世善,快来帮我捉‘猫儿’。”玫瑰一分神,“猫儿”乘机溜了开去。

“你们在干么?玩游戏吗?”他很自然地走出来,主动帮忙挡住“猫儿”的去路。

“不是,我要帮它洗澡。”玫瑰原本怕他一个人捉不住怕水的“猫儿”,正想帮忙出一臂之力,谁知“猫儿”这会儿倒不跑了,反而亲密地偎在世善脚边,讨好地顶着他的脚。

玫瑰啼笑皆非,看着“猫儿”明显的差别待遇。“喂!你这家伙,不仅见色心喜,还有了新人忘旧人,有够没品。”

世善轻蹙眉头。“我可不觉得被一只狗‘爱’上,是一件多光荣的事。”

“哦!对不起。”她道歉,两人合作把“猫儿”抬到大水桶边。“可是,世善,你真的很有动物的缘耶!”

玫瑰指的是世善腰上,已和他浑然成为一体的“夫人”。她可不记得“玫瑰小屋”里的动物们,几时喜欢粘人了?它们全部骄做得要命,不给主人脸色看就很不错,哪会撒娇?甚至每天和他“同床共枕”?

只有世善例外。玫瑰有点羡慕地看着刚从花圃里钻出来,正围在他脚边憨然嬉戏的“大、小犬。”

世善摇头苦笑。“我非常乐意把这份‘缘’让给你。”

他狼狈万分地躲着“猫儿”不断袭击他脸蛋的舌头。这只变态狗,都已经浑身湿透、满是泡沫了,还不忘要占他便宜。

“你还是把它让给沙蔓好了,早上她才跟我抱怨,‘猫儿’对你比对她这个主人还亲,她正考虑要不要饿它几顿,好叫它明白这里谁是老大?”

玫瑰笑着接手他的工作,扭开水龙头,冲掉“猫儿”全身的泡沫。

“你不妨告诉沙蔓,让她给‘猫儿’换个名字,我一向都喊它‘笨狗’。”一听到这个呼唤,“猫儿”兴奋地直摇尾巴,还把全身的水滴甩得世善和玫瑰满头满脸。“你瞧,它爱死这个名字了。是不是啊,笨拘?”

像在证明世善的话似的,“猫儿”立刻又用激烈的行动表达它的欢喜。这下子,不只他全身湿得可以晾起来滴水,连在一旁戏耍的“大、小犬”也受累,变成落汤猫了。

世善真是好气又好笑,索性把“大、小犬”一起捉了丢进水桶里洗。

玫瑰笑趴在“猫儿”背上,分过“小犬”帮忙洗着。

“这个名字你千万别在沙蔓面前喊,她会气死的。‘猫儿’是克林送给她的二十岁生日礼物。”她警告地说。

“如果是这么特别的纪念品,为什么不取蚌好听、响亮的名字?偏偏叫‘猫儿’,狗取名猫,沙蔓不是没一点儿命名天分,就是脑袋坏了。”他忍不往扬高一边眉头,表示对这个名字的不敢苟同。

“不是这样的。”玫瑰摇头,笑得肩膀一耸一耸的。这名字是‘猫儿’自己选的。”

“你们让宠物自己选名字?”他老爹、老妈都没赋予他这项权利,一只狗居然比他好命。

叫人忍不住要嫉妒,人不如狗。尤其又想起自己的名字——世善,他老早就对这个软趴趴,既不特殊文雅,又不英明神武的名号相当感冒。

若有可能,他真想改名,无奈老姊不准。而这只狗却白白浪费掉一个大好机会,真是名副其实的“笨狗”。

“对啊!‘猫儿’初到‘玫瑰小屋’的时候,我们每人都想了两个名字写在纸牌上,放在它面前,沙蔓告诉它:‘你喜欢什么名字,就把它叼过来。’结果‘猫儿’在纸牌前站了一会儿,却把爱菲亚的宠物,两只小白猫给叼了来,所以……”

“它就叫‘猫儿’,”果然是个与众不同的取名方式,他拍额暗叹。“那‘大、小犬’呢?”总不会是因为狗叫“猫”名?猫就理所当然以“犬”为名吧?

“因为狗取名‘猫儿’,为了平衡一下,因此两只小猫……”

“取名‘大、小犬’!”世善就知道,他不该问的。真是白痴。

“有什么不对吗?”瞧他脸色发青的样子,像见了鬼。

“没有。”他撇过头去。这时腰上的“夫人”又加大力道,拉紧它和他的亲密度。“那这条蛇呢?我看它好像是公的,为什么取名‘夫人’?该不会是‘玫瑰小屋’里,另有某种叫‘先生’的宠物吧!”

玫瑰点点头。“你怎么知道?好厉害哦!”

“我猜的!”天啊!他又问了一个更白痴的问题。“那‘先生’呢!我来了三天,怎都没见着?”

“在地下室,‘先生’怕光,它从不出来的。”玫瑰已经打理好所有宠物,经过一番梳整,它们果然比起以前漂亮、精神许多。

“怕光!是什么动物?”他有不好预感。

“蝙蝠!”玫瑰笑嘻嘻的。

世善打个寒噤,庆幸它从不出地下室。不然要他和一只蝙蝠同榻而眠,恶!打死他吧!

“世善,你不喜欢动物吗?”

“没有,我只是受不了它们的热情……呃!‘猫儿’,别再舌忝我了!”这只狗每次看到他都好像见着一块上等牛排,恨不得一口吞下去。

玫瑰收拾好宠物专用沐浴精、水桶和刷子,站起来轻触他的脸颊。“世善,你知道吗?事实上,动物们的感觉比人类要敏锐许多,用不着言语的沟通或虚伪的应酬,它们就可以看穿一个人的本质。因此惟有真正善良、无私的好人,才能得到动物们的信任与喜爱。”

世善的双颊迅速飞上满天红霞。“我……”

“你就是那个真正好人。不管你对外表现的多别扭、任性。”她说着,走了进去。半途,又想起什么转头对世善道:“哦,对了!你刚才找我有事吗?”

“那个……我……我想告诉你,我不用再逃了,我自由了,大姊现在没空理我要不要结婚。”

玫瑰怔忡了一下,记得克林要求让世善住进“玫瑰小屋”时,就曾提过他是为逃婚而来,想来“婚姻”在他心中真是一项很大的困扰,瞧他刚才兴奋的模样,她虽然不懂他为什么如此排斥“婚姻”,但只要看他高兴,她就开心了。

“是吗?那真是太恭喜你了。”她留下一抹冬阳般温暖的笑容。

“谢谢!”世善愣愣地目送着玫瑰的背影离开。

被她模过的脸颊,如遭春风吹拂,正微微的、暖暖的发着淡淡的温暖。渗透得他的心湖一片暖洋洋,好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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