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挚爱唯卿 第4页

作者:凌玉

柳家的几个姊妹里,大姊柳瑗的美丽是有目共睹的,街坊邻居从来都看好她与冷家老三青梅竹马式的恋情,对柳瑗有意思的人,多半在见过冷冠爵之后就自动模模鼻子退让。谁知众人十几年来的看好,前不久却发生极大的变化,冷家与柳家的孩子们,趁着父母相偕去世界旅游时传出喜讯,而跌破众人眼镜的,冷冠爵订下的新娘子,竟然不是十几年来传闻是他女友的柳瑗,而是柳瑗的妹妹。

人们为柳瑗抱不平,所有的单身男子却暗地窃喜,以为有机会能够乘虚而入,掳获美人的芳心。

议论纷纷之中,最冷静的反倒是身为流言女主角的柳瑗,纷扰的流言里,没有听见她说过什么话,一切彷佛事不关己。

她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高跟鞋在巷子的石板地上踩蹬出清脆的声响,街灯将优雅的身影拖得长长的。

车子是停在社区停车场里,一如往常的,柳瑗需要走几分钟的路回家。温暖的夏夜里,白天的温度仍在,蒸发了巷道中木槿花的香气,令人像是饮了过量的酒般感到微醺。

一个高大的身影从阴暗处站出来,轻巧得彷若鬼魅,笔直的朝她走来。高大的男性身躯,能看清楚的只有帅气的黑色衬衫与牛仔裤,他站的位置刚好背光,难以看清他的容貌。

柳瑗下意识的握紧皮包。虽说是在自家巷弄里,但是城巿里的治安如此混乱,一个大男人这么突兀的冒出来,她心里难免有些骇然。纷乱的心思没有表现在面容上,她还是一如往常的保持平静,淡漠的眼神甚至没有多看对方一眼,只是专注的走向柳家,不让对方看出她心里的恐惧。

本以为只是狭路相逢,那个男人会礼貌的让开,谁知道在两人错身的瞬间,他陡然出手,坚硬结实的男性臂膀不客气的搂住柳瑗的腰,猛然就将她的娇驱往怀里带。

受到侵犯的恐慌让她失措,拿起手边的皮包就往对方的头砸下去,却被他轻而易举的挡开。柳瑗的尖叫声哽在喉咙里,她只来得及看到对方的头发比一般人长,整齐的束成马尾,除此之外,这个偷袭夜归妇女的歹徒还是将面孔隐藏在黑暗里。

“放开我!”她忿忿的嘶声说道,徒劳无功的挣扎着。

“你能够要求一头狮子松开到嘴的美食吗?况且,话说回来,你还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美食。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都不会肯放开你的。”对方的声音里带着笑意,不将柳瑗的反抗当一回事,任凭她的粉拳击在他的胸膛上,依旧文风不动。

柳瑗穿着高跟鞋的脚用力的一踢,受到剧痛的男人也只是闷哼一声。

用发簪牢牢固定的发髻变得凌乱,簪子掉落之后,及腰的长发松开,遮蔽她的视线,连眼镜也因为挣扎而掉在地上,柳瑗彷佛听见镜片碎裂的声音。她害怕得冷汗涔涔,猜想明天报纸社会版的头条大概就是她香消玉殒的报导。张开嘴,柳瑗不顾形象的准备放声大叫。她太过惊慌,没有仔细分辨那个低沉的男性嗓音。

男人的动作比她还快,厚实的手掌火速的捂住她张开的嘴,柳瑗想也不想的用力咬下去,雪白的牙齿小而灵巧,像小动物般锐利,马上就咬进对方的肌肤里。

“要命了!”男人不高兴的咒骂一声,却还是没有松开手,任凭她死命的咬着。“这几年来你改变这么多吗?我记得你以前没有这么嗜血的。”

柳瑗呆愣了一下,紧咬的牙关稍微松开。

被挟持的惊吓,以及持续一整天在她体内徘徊的将被降职的愤怒让她的脑袋失去以往的理智判断,她开始怀疑这个男人的身分,努力的想仰起头,却又发现他的手牢牢的捂住她的嘴,使得她看不到他的脸。更过分的是,在挣扎之间,对方早已顺手将她搂进怀抱里,此刻的她正像一个乖巧的情人,被安置在他的怀抱。她的背部,紧贴着身后那个男人厚实宽阔的胸膛,温热的感觉透过衣服传来。

“不认识我了吗?小瑗。”他的呼吸带着炽热的温度,吹拂在她的耳际。

柳瑗瞠大双眸,几乎忘了呼吸,看着他的脸庞出现在淡蓝色的灯光之下。那是一张属于男人的成熟脸庞,有着深刻的五官,下巴的曲线显得刚毅傲慢,黑幽的眼眸像是锁住了午夜的天空,深沉而神秘,带着些许狂野,诱惑女人们陷溺;一双剑眉斜斜飞入额角,束成马尾的发有一绺白得刺目,也加重他那种放荡不羁的气息。这个男人就像是走错场景的演员,这种气势与容貌,以及那种与生俱来的傲气,他该是中古世纪在七海上乘风破浪、抢夺美女与财宝的狂野海盗。

“冷傲群。”她喃喃的说道,几乎没有发觉他已经松开手。

冷傲群勾起一边的嘴角微笑,带着些许邪气。“我是不是该感到难过?几年不见,一回来你竟然当我是登徒子,只是跟你打个招呼,就毫不留情的奉送给我一个牙印。好歹今天下午我也打了通电话给你,别的不说,你听音辨人的能力不是从小就远近驰名的吗?怎么就单单听不出我的声音?”高大的男人双手交叠在胸前,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柳瑗的长发凌乱,没有了眼镜,他更能仔细的端详她。十年的光阴在她身上雕塑出令人目眩神迷的美丽,她已经是个彻底的女人。

“毕竟你已经离开了太久。”柳瑗很快地找回镇定,掩饰自己拾起发簪时仍在微微颤抖的手。“一个已被我归类为不存在的人突然出现,不能怪我会有些许的失态。”她不留情的说。

冷傲群在高中毕业那一年就闹了一场家庭革命,不顾家人的反对,背起些许行囊从军去,退伍后便开始了流浪的生活,浪迹世界各地。刚开始还会寄些明信片回来,之后就音讯杳然,冷家的人只当这个从小叛逆惯的孩子失踪了,谁料得到十年之后的今天,他会再度出现。

“几年没回来,难道连一个拥抱都吝于给我?小瑗啊,不要让我对咱们台湾人的待客之道感到失望。”他看着她,目光里带着饥渴,一种隐藏了许久许久的饥渴。“不想我吗?我能把你刚才那些激烈的反应当作是你欣喜若狂吗?”

柳瑗熟练的翻转手腕,数秒之间就将长发绾成发髻,用银簪固定。她低垂视线,难以接触那火焰般炽热的目光。“十年来我甚至连你是生是死都不知道,况且我也忙得很,有自己的生活要适,没有时间分神去想一个浪迹天涯的流浪者。”她言不由衷的说道。

她是没有想过他,却也从不曾忘记过这个狂野而离经叛道的男人,在那最难忘的青春芳华,他曾经掠夺下她的初吻……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千里雁过,无语寄相思。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如果对自己诚实一些,或许柳瑗能够看清冷傲群的身影已经在心里烙了印,早就难以磨灭忘怀。不去想他,是因为刻意让自己不去思念,怕那种纷乱的思念会缠绕灵魂,直到她看清那份她一直不愿看清的依恋。

忘不了他,却又害怕想起他,在他不知生死的十年分别之中,她还是没有看清自己的心。只有某些情绪,在长久的岁月里酝酿,反复的煎熬想念,十年的时间与空间,纠缠着多少说不出口的温柔。

才一晃眼,如此相见,就已与往昔不同。昔日的男孩与女孩,成为今日的男人及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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