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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子当自强 第16页

作者:凌修

而君莲……在那张娇美的脸上,则出现前所未有的坚定神情,看样子,小绵羊变成一只母老虎罗!

然后,再看著书尧一睑莫名其妙,有些无所适从的模样,突然之间他不再羡慕起他──有两个美女同时爱慕著他。因为……人活得单纯一点,似乎会比较好。

☆☆☆

一直到上车前,书尧都没提过任何关於解除婚约的话,她暂时放了心!带著从北平购买的一大堆名产,和荣伯回到都儿岭,回到王家。

经此一别,书尧因为学校课业繁重,加上时局变乱,整整三年都无法回家,在这期间,许多事情都起了变化,书尧变了,他全力投入救国连动,根本无暇顾及儿女私情,和朱敏琦一直维持似有若无的感情。

从北平回来后的君莲,完全变了一个人,她变得更好学,除了将书尧房中的书都看完,也将从北平带回的书读完,这些现代思想的书对君莲影响很深,尤其是林鹃塞给她的那些女权杂志,更是让她整个思想起了重大变化。

她已经不再是那只井底的蛙,以为头上那片天就是全部,看过了外面,她才知道有多少东西需要学,而她汲汲吸取那些新知。

她不再担心,若是书尧回来解除婚约后会怎样,因为她相信,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她都可以坚强地活下去。

她现在不仅会骑马、拿猎枪打猎,拥有百步穿扬的射箭功夫,她也会辟地耕田种稻,所以不怕养不活自己,不怕王家赶她出门,不过这也不太可能,因为这些年来她代书尧照顾家中长上,早已是这个家不可或缺的一分子,所以,即使届时不能以媳妇身分留下来,於后於理,王家都不可能会将她赶走。

包甭提她能读能写,所以不怕别人诓她。

三年下来,她出落得更加美丽,原本瘦小的身材,在她十六岁那年,身形开始拉高,变得高挑修长,五官精致。尤其那双灵活有神的大眼,盈盈动人,再加上平常骑著马在太阳底下跑来跑去,整个人颗得英气勃勃,丝毫不见当初那个刚嫁进王家那个小媳妇的模样。

她已是都儿岭上最美的女孩,吸引无数爱慕的眼光,怛碍於她是镇长的孙媳妇,所以无人敢打她主意。

随著时间流逝,再加上逐渐成长懂事,她对书尧已经不若往日的爱慕,因为现在她已不像过去那般地想念他,她拚命让自己维持忙碌,也不愿让自己胡思乱想,尤其是想到他和朱敏琦在一起的景象,那会让她的心情变得极差。

时间和距离会冲淡、抚平一切,她喜欢现在平凡、单纯的日子,希望这样的生活能持续到永远。

这天如往常一样,君莲将牛羊赶到村外王家枚地上吃草后,便骑著马绕巡著。

邻家和她一同放牧的李家妹子过来和她谈天。

“君莲姊,你又在骑马练枪了。”李玉妹笑道。

她微微一笑,骑到玉妹回前,俐落地从马上翻下来。

“真好,若是我的话,一定会把摔成两半。”玉妹伸伸舌头的说道。

“常练不就得了。”她将马牵到旁边的树系好。

“我那么胖,马准会被我骑垮。”玉妹很无奈地说道。

君莲笑开怀,她喜欢玉妹淳朴又善良,是她最好的女性朋友,“别说傻话,马不会垮,只会走不动。”

玉妹跺跺脚,“就会笑我。”她故作生气地举起手欲打人。

“对不起,好妹妹,原谅我吧!”君莲赶紧拱手求饶。玉妹笑一笑,便将手放下。

“你知道吗?昨天隔壁村的王二麻子又来我家提亲了。”玉妹羞答答的开口道。

“这回你同意了吗?”

“当然不了──长得一脸麻子,我才不嫁呢!”玉妹嘴巴虽是这样说,内心还是沾沾自喜。

王二麻子小时候生过一场天花,命虽捡回来,但也在脸上留下坑坑洞洞的疤痕、所以大家都称他为王二麻子,在去年一场跋集会上,玉妹碰上王二麻子,顿时火花四溅,两个毫无相干的人,就此看上眼,玉妹不嫌他一脸麻,麻子不嫌她胖,若配得起来,倒也不失为一对佳偶,只是不晓得,玉妹至今为何还不肯点头。

“明明都已芳心暗许,为何还不允?”君莲忍不住取笑她.

玉妹脸一红,啐她一口,“你知道什么?”她若有所思地望着前方,“一旦嫁人了,谁知何时才能回家?”

“不就在隔壁村吗?想回来就随时回来呀!”

“得了吧,你姊姊也不就住在隔这几个山头的村子,你就能常过去看她?”

这话说进君莲心中的痛处,的确不能,“那也没办法,谁叫这儿总忙著。”她喃喃地说道。

两人继续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著,突然玉妹家的牛羊起了骚乱,君莲立刻敏捷地跳起来。

“什么东西?”玉妹惊惶的问道。

君莲没吭声,只是瞪大眼睛往茂密草丛中搜寻。

草丛毫无动静,看起来好像没什么,但君莲不敢放松,因为牛羊看起来极为不安。

她拿起随身带著的猎枪瞄向草丛,然后抬起脚,将脚边的石块踢向那堆草丛,突然从那发出一声令人胆寒的嗥叫,是狼!

随著这声狼嗥,一个黑影从草丛中跳起来。

玉妹吓得尖叫住后退,君莲则立刻扣下扳机。

砰!

牛羊吓得纷纷乱叫乱跳,黑影重重地落下,摔到她们面前。

玉妹尖叫得更大声,整个人都被吓乱了。

君莲没有放松,见那头狼一动也不动之后,立刻将注意力放回那堆草丛,她知道狼很少会单独行动.

随著枪响,引来附近其他牧人,在了解情况后,每个人都手持猎枪和棍棒,到草丛中搜寻看是否还有其他的狼。

☆☆☆

“那是什么声音?”朱敏琦抚著胸口,惊魂未定地问道。毫无来由,一声好大的响声在他们周遭回荡著。

“是枪声!”熟悉这个声音的书尧回答。他皱一下眉头、这个声音听起来不像是从山上传来,倒像是从村中传来的,出了什么事吗?他不由得急起来,恨不得马上飞回阔别三年的家。

是的,书尧回到都儿镇了,不过这次他并不是一个人,他还带著朱敏琦和罗平一道回来省亲,从北大毕业后,他留在学校帮教授做研究,一直到现在,他才回家。

“真搞不懂,你为什么非回来这一趟,用书信告知不就得了?”罗平埋怨道。

书尧走在前面,头也不回地,“没人押著你,是你自己要跟的,”他已经三年没见到亲人,如今好不容易将北京所有的事情处理完怎能不趁此时回家?

“不得不来呀,若是我不来的话谁来担任敏琦小姐的护花使者工作?”他一脸委屈的说道。

“谁要你当我的护芷使者,少臭美了。”朱敏琦没好气地白他一眼,这次她不顾家中反对,坚持跟著书尧一道回来,主要是想让书尧的父母看看她,让他们明白,她是个有多好条件的女孩,绝对比孟君莲强。

像书尧,她相信他应该会留在北京城,她相信,书尧绝够不会轻易浪费他所学的,能让他大展长才,绝对只有在大城市,而非在这个偏远的小山村中,所以若是她跟他成亲后,凭她们王家的力量,书尧绝对可以一帆风顺──无论他想做什么事,这点绝对是一无所有的孟君莲所无法提供的,她相后任何聪明人都明白谁才能给书尧带来最大好处。

而罗平之所以跟来,一方面自认为是朱敏琦的监护人,随行保护,一方面他也好奇,想知道书尧的故乡是怎样,为什么可以生得出家书尧和君莲这么俊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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