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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恩怨 第24页

作者:梁凤仪

“嗯!都有一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很好看的浓眉,还有小小年纪,就有种不怒而威的表情,很教人一眼看上去,就不易忘记。”

这当然是一番令霍守谦非常非常受用的说话了。

我早说过,先把一些有自卑感的人,一掌打跌在地,才伸手搀扶他,他对你的感激与信服,尤在于你巴巴地跟在他后头讨好奉承之上。

有很多人天生地犯贱!

我敢赌,如果我一开头,就忙不迭地找机会巴结这姓霍的,以为可以获得他的青睐,继而站到我一边去,就未免天真了。

这种人的第一个反应,必是怀疑我的结纳,是伺机将他利用,甚而向他本人报复,一旦提高警觉,就很难于接近他以致于驾驭他了。

这叫欲擒故纵,欲扬先抑。

用心地耍起手段来,不见得我就没有两手。

毕竟虎父无犬子。

也许,在我潜藏的血液里,有父亲的深沉与狠绝。

母亲呢,我自小无缘相见,想她必是个仁厚直率的妇人,才搅到我往往在勇往直前之中,时有妇人之仁。

性格上的矛盾,使我时生难堪,踌躇不前。

霍守谦打断了我的思路,他说:

“可惜,女儿跟我一般,定是没读得成什么书。”

“那有什么要紧呢?女子无才便是德。”

“时代不同了。”

“人要是天生精灵聪敏,雄才大略的话,念书只不过是步上青云的捷径而已,潜质优秀的,只要时来运至,自然能成大器。”

我的说话一直说得霍守谦有点眉飞色舞。

他最爱听的活,也无非是否定正途教育对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以至于发迹的机会都并无影响而已。

他这种闲日连自我进修都不劳费神费心的人,的确需要朝这方面想,才能压得住蠢蠢欲动的自卑感。

人不一定要跑到高等学府去念什么学位,抑或文凭,全凭自修,也是可以学富五车,满月复经纶的。

只不过是前者是人家代为铺排计划的训练过程,只须拿出时间来,那条路并不难走……

反而是后者,需要极大的自制力,自行披荆斩棘,方能杀出一条血路,到得彼岸。

没有多念书的人,跟多念书的人总是有分别的。

分别不是在于哪一种人会发迹,抑或哪一种人更易直上赡宫攀丹桂,而是在于有一些事,读过书的人不忍心出手做,未受过教育的人则会手起刀落,毫不容情。

以我和霍守谦为例。我就最肯定,我决不忍陷害无仇无怨无辜的人。

他呢,利益当前,无所谓仁与义。

我仍笑眯眯地望着霍守谦,继续布下我的天罗地网:

“而且我总觉得一旦成了大器的人,风采就自然过人。

你何必太为小清担这个心!只要平安出来,跟你团叙就好。”

霍守谦情不自禁他说:

“真没想到,我们可以由敌人变成朋友。”

“这年头,也实在太滑稽了,是不是?这边厢才是佳偶顿成怨偶,那边厢已谈笑息干戈,化敌为友了。”

“是我的运气!”

“也许是双方面的。”我笑:“夜了,我们改天再约时间见面,我这就得回家去。你有车子开来吗?我遣走了司机,这就要劳驾你送我回去了,成吗?”

“当然,当然!”

梆懿德当初探听有关这姓霍的消息,曾给我说:

“霍守谦对于他的亡妻情深款款,永志不忘,总是每个月上坟,也不花天酒地。”

对。资料无误。然,葛懿德并未分析这里头的原因,只为这姓霍的自视甚高,他的选择并不随便。

以他的要求和眼光,也很容易变得高不成,低不就。

以他如今的成就,长久性的续弦也好,短暂性的双宿双栖也好,他当然不肯要一些蒲柳之姿,甚而小家碧玉。然,要高攀豪门望族,或是专业女性呢,又谈何容易。他所拥有的也无非是几千万的身家而已。

单就他今晚的表现,我就太肯定,肉已在砧板之上,要如何处理,权操自我。

世界上永远忠贞的男人,已如恐龙,绝了种了。

翌日,我亲自拨电话给朱广桐,说:

“朱翁,拜托你尽人事,赶快替那霍小清申请单程来港证!以我们在国内投资之巨,人面之广,这不应该是件太难办的事,朱广桐一力承担,且很决就给了我一个肯定而愉快的答复。

我拨电话给霍守谦时,完完全全地踌躇满志,连声音里都透着阳光似的。并非他父女快将重逢而欣慰,只是看到我计划的逐步得逞,一种绝对的满足感,弥漫全身,舒服得笑出声来。

“你要怎么样酬谢我了?”我问。

“你说,你说,只要办得到,愿效犬马之劳。”

“一百枝白玫瑰,这个周未送到我家里来。我在家设宴,替你庆祝乳燕归巢,好不好?”

对方一定是呆一呆,因为有那么几秒钟的沉默出现,然后才听到他一迭连声他说好。

周未,一大清早,走下饭厅去吃早餐时,菲佣就抱住一大束的白玫瑰走进来,不用看名片,我也知道是谁送来的。

我嘱咐菲佣说:

“把九十九枝白玫瑰插在饭厅里,另外一枝插在我的床头。”

局是布办了,只等那心甘情愿上钩的人出现。

准七时,江家的门铃就响。

女佣把霍守谦带进来。

他穿一套宝石蓝的西装,蓝底起白点领带,一双薄薄的皮鞋,头发浓密光泽,满脸笑容,很一表人才似的。

谁会看得出他是个胸无点墨的江湖捞家?

今晚,我当然地刻意打扮过。走下客厅来招呼他时,分明看到对方眼神闪亮。

我挚诚地用双手跟他紧握:

“恭喜!大概是几个月的样子,小清就可以来港了!”

“肯定?”

“肯定,请放心。”

“每日一百枝白玫瑰都不足以表示我对你的感谢。你收到花了吗?”

“嗯!谢谢你。我们这就到饭厅去,你便可以看到那束漂亮的花了。”

一大蓬的白玫瑰,插在一个高身阔口的拉列水晶花瓶内,放在长餐桌的正中,跟二十张套了鲜红软缎椅罩的餐椅,和那巨大的古铜吊灯,相映成趣。毫无保留地显出了浪漫高贵的气势。

霍守谦一定被这个气氛奉承得飘飘欲仙了。

我安排他坐在我旁边,没把他放到餐桌的另一头去。太遥远的距离,令我难以看清楚他的表情,听清楚他的说话。

这一晚的约会,于我,是重要的。

席间,我替霍守谦频频添酒。

“谢谢,不能多喝了。”

“为什么呢?这是你开心的日子!”

霍守谦脸上的喜悦遮不住那一份羞涩,在酡红的肤色下,蠢蠢欲动,叫人很容易就能看得出来。

他连忙答说:

“对,对,是我太开心的日子了。很有点酒不醉人人自醉。”

说这话时,他正正拿眼看我。就为了这个眼神,把他心上的秘密出卖了。

我已是过来人,不难明白男人的心态。我的大门慢慢敞开,欢迎霍守谦逐步走进来。然,一下子就让他登堂入室,就未免有失高贵,还有一段迂回曲折的长廊,他需要好好地走完我举杯,说:

“干了这一杯,祝你骨肉重逢!”我先把酒一饮而尽。

霍守谦语气带一点点的怜惜,问道:

“你这么能喝吗?”

“独酌纵然无味,酒入愁肠愁更愁,然,还是习惯下来了!”

这么一个回答,当然是故意营造的。一般情况下,相识不久的男子,我才不会说这种引他想人非非的话。

姓霍的,果然又上当了。

“总会有日有人欣赏你的善心与可爱,愿作裙下不贰之忠臣。”

我苦笑:“我不信善有善报,你信吗?你当然是不信的,否则,早些时,就会对利通下不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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